張治和(張志和)約54歲,慶陽市西峰區董志鎮法輪功學員。他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張治和堅持修煉,多次被綁架,曾被非法勞教、非法判刑。
以下是張治和遭中共邪黨迫害事實簡述:
為法輪功鳴冤,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農曆三月初五),張治和與法輪功學員毛彩珍、史喜琴、曹明利、安安一同進京為法輪功鳴冤,在火車站被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董志派出所警察馬忠紅、袁生瑞和肖金派出所警察張正華綁架到肖金派出所,第二天被非法拘留。四月二十一日,肖金鎮逢集人多,張治和、毛彩珍等十六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遊街示眾、侮辱,並被劫持到電影院開所謂「批判大會」,當晚又將錄像在慶陽電視台播放。
張治和被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慶陽市勞教委員會非法勞教一年(主要迫害責任人謝瀟、劉選、薛遠、賀長青),非法關押到位於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平安鎮的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平安台勞教所)迫害。
勞教所採用長期剝奪睡眠、超負荷勞動、脫光衣服羞辱、夏天在太陽下暴曬、冬天在寒冷的屋外穿單衣冷凍、體罰、野蠻灌食、背吊銬、掛刑、寬刑、對頂、敲骨踝、砍脖筋、砸腰子、關公背大刀、吊銬、蹲姿銬、踢小腿、穿心腳、吊床、撐吊、跨板凳、筷子鑽手、撞頭、電擊、打毒針、吃不明藥物、戴上手銬關小號、澆冷水等多種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
![]()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
警察還指使包夾犯人將法輪功學員拉到旱廁所裏,頭對著便池長時間頂在牆上,叫「頂坑」。頭對著便坑,雙臂反背靠在牆上,長時間頭朝下,叫「飛坑」。
依法訴江,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五年六月,張治和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他在慶陽市西峰區董志鎮郵局投遞訴狀時,被非法扣押。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張治和在外地打工時,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董志派出所警察在他家中沒人時,砸壞大門鎖,非法闖入非法搜查,將家中現金和一些私人財產掠奪走。
傳播法輪功真相,遭枉判三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張治和在陽市寧縣焦村鎮西溝村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村支書構陷並非法扣押摩托車。一月後,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胡寧生、教導員賈中紅夥同西峰區董志鎮派出所一名警察將他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了他的大法書籍。在寧縣拘留所,張治和遭到警察指派的犯人毒打、上背銬、銬鐵椅子等酷刑,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十五天後被「保外就醫」放回家。
![]()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 |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張治和在慶陽市寧縣鳳翔路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又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寧縣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慶陽市寧縣政法委書記張茂龍操控下,寧縣法院枉判張治和三年刑期。
二零一七年三月,張治和被劫入甘肅天水監獄關押迫害。監獄警察採用熬鷹、戴手銬腳鐐、拳打腳踢、吊在床架上、電棍電等多種手段摧殘法輪功學員。其中最常見的是用電棍電,將人壓倒在地,用腳踩住頭和身體,四、五個電棍同時電,電擊半小時左右。關進禁閉室的人都是手銬腳鐐加體,只能穿囚衣,即使是數九寒冬,也不許穿棉衣、毛衣、保暖內衣,不給飯吃,只給一碗能維持生命的流食。
![]()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
地址: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九龍南路111號,郵編745000
電話:0934-8213352
局長楊林(現任)
國保大隊辦公室:0934-5917084
國保隊長辦公室:0934-5917081
國保副隊長辦公室:0934-5917086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