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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佳木斯市劉麗傑冤獄期滿 歷經抗爭終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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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法輪功學員被枉判入獄本是中共邪黨製造的冤案,違背了天理、道義和良知,可即使歷盡折磨冤獄期滿,往往也不能立即獲得人身自由順利回家。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劉麗傑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冤獄結束,她本人、家屬及親友辯護人堅持與監獄、包片警察、社區主任及司法局領導依法抗爭,劉麗傑才得以當天被家人接回。劉麗傑沒被當地司法局指派的包片警察和社區人員強行帶走,依自己意願跟隨家人回家的正當權利得到維護。

'劉麗傑和家人及代理律師離開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合影'
劉麗傑和家人及代理律師離開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合影

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劉麗傑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於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冤獄期滿。而七月七日和九日,佳木斯市向陽區司法局陳軍書記兩次給劉麗傑家屬打電話,再三強調劉麗傑從監獄出來,必須由松林派出所包片警察(趙帥)和棟樑社區(張姓)主任接回佳木斯,哪兒也不能去,回佳木斯必須先去和司法局,政法委人員見面。劉麗傑丈夫很氣憤的說:「我們家人是你們給送進去的,監獄也關了,到期出獄了怎麼還沒有自由呢?」陳軍聽家屬這麼說,馬上表現出很不樂意的語氣,說有規定,人出來政法委和司法局必須監管五年……家屬當時就表明態度,堅決不會配合這種無理要求。

七月十一日早七點半,劉麗傑的家屬們就到了黑女監門前,當時,門前已有大約三十人等著接其他人。三位維權律師王宇、包龍軍、江天勇八點也趕到了女監門前。他們分別去詢問女監門衛,幾點能把劉麗傑的衣物送進去,門衛說得等八點半警察上班。

八點半時,有警察出來取走了另一也是當天出監人員的衣服,很快那人就穿著換好的新衣從監獄大門裏走出來了。包律師和江律師見狀又去跟門衛交涉,問為甚麼沒人來取劉麗傑的衣服,兩個門衛值班警察態度很不好的說:「我們不知道,你們接法輪功人員,得等你們當地610拿手續才能送衣服接人!」

包律師、江律師據理與他們爭辯起來,問他們憑哪條法律不放人,江律師說如果還不放人,就去省監獄管理局控告黑女監的這種違法行為,其中一警察威脅說,你再說,我就報警。江律師說,你現在就報警,那我不僅控告黑女監,還要投訴你。一番爭辯後,兩個門衛警察一看來者堅定依法維護當事人權利,囂張氣燄也沒了,說話態度也好多了。包律師和江律師跟門衛爭辯後,門衛警察害怕律師控告監獄,趕緊與集訓監區警察溝通,告訴其及時告知劉麗傑不要著急,是佳木斯政法委610的人沒有及時趕來,造成出監時間延誤,家屬在外面都很著急,但不是監獄的責任,希望劉麗傑出去後要與家屬解釋一下。

八點五十分,松林派出所片警趙帥和棟樑社區張姓主任到了女監,九點十四分,他們和劉麗傑的丈夫王旭帶著家人給她準備的衣服進去了。十點零二分,劉麗傑和王旭、趙帥、社區主任及一監獄610人員一同出來了。家屬和律師忙迎上去準備接劉麗傑走,趙帥蠻橫的說:「劉麗傑必須跟我們走。」劉麗傑說,「一走出監獄大門,我就獲得自由了,不能跟你們走。」

包律師、江律師和趙帥爭執起來,問他憑哪條法律要劉麗傑必須和你走?趙帥說:「這是我的上級政法委陳書記交給我的任務,就得把人帶回去,回去她得和向陽區政法委、區司法局等幾個部門的人見個面。」江律師和包律師以理解的心態說:「不是不同意和他們見面,見面哪天都可以,我們就是想讓劉麗傑到酒店洗洗澡,中午大家在一起吃頓飯,就直接回家了。」趙帥還不同意,並問劉麗傑這幾位是幹甚麼的?劉麗傑告訴他們,這三位都是自己的辯護人,一直全程代理了這個案件,他們是法律人,都是懂法的。趙帥變了口氣說:「我和劉姐認識二十多年了,可這事我說了不算,政法委就是這樣要求的。」趙帥和社區主任都表示,這大熱天的,誰願意來幹這活兒,也是沒辦法。

過了一會兒,從黑女監裏面出來三個女警察,其中之一是集訓監區主抓所謂改造(主要包括對法輪功學員轉化迫害)的副大隊長范婷婷,她們對麗傑的家屬和律師說:你們儘量不要在監獄門前爭吵,這樣影響不好,有甚麼事情好好商量。

在劉麗傑與范大隊長溝通、道別期間,趙帥、社區主任、監獄六一零人員幾次偷偷在一起商量,並多次跟向陽區政法委陳軍電話聯繫,政法委陳軍又給王旭打電話,讓王旭配合一起回來。王旭說,我妻子自由了,我不能聽你們的。趙帥說:這件事陳書記也得和上面領導溝通。最後說,讓劉麗傑寫個說明,他們回去好交代,就說劉麗傑因身體原因讓丈夫王旭接走了,回家後,準備在七月十四日到松林派出所辦理身份證解鎖事宜。

江律師最後還叮囑趙帥和社區主任:「我的當事人身體不太好,你們不能貿然去她家,有甚麼事可提前打電話告之,最好別總來打擾她。」他們答應說「行」,社區主任還主動把電話號碼告訴了王旭。

經過一番抗爭,劉麗傑和家屬及三位律師回到酒店會合。三位律師還提前預訂了一束鮮花送給劉麗傑,卡片上寫著:感謝你的堅定和熱忱,期待你在未來的日子裏繼續發光、發彩,歡迎劉老師回來。

劉麗傑和家屬與幾位律師共進午餐後,於當晚終於回到了佳木斯。

劉麗傑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出生,從小勤奮好學、品學兼優,小學、初中、高中,直到大學一直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一九九三年七月畢業於東北師範大學生物系,任職於佳木斯市職教集團職業學院學報編輯部,連年被學院評為優秀教師。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她多次遭中共迫害,曾六次遭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二零一五年黑龍江「10.28」迫害事件後,她被迫流離失所,並被單位停發工資。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劉麗傑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向陽公安分局所屬多個派出所警察跟蹤綁架,因身體狀況於十月十六日以所謂的「取保」回家。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劉麗傑被非法監視居住。期間,向陽區法院分別在十月十二日、十一月十六日二次非法庭審劉麗傑。十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非法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劉麗傑上訴後,佳木斯市中級法院維持非法原判。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劉麗傑被警察劫持強行去醫院體檢,在體檢多項生理指標不正常的情況下,被強行送往看守所非法關押,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家人與律師到監獄會見的權利,一直被監獄非法剝奪。經過一年的不斷努力,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律師才終於在監獄會見了劉麗傑,並簽訂了委託授權等相關手續。

關於劉麗傑被迫害的更多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佳木斯市優秀教師劉麗傑被枉判後劫持入獄》《歷經一年終於見到律師 劉麗傑表示會繼續申訴》《法輪功學員劉麗傑在黑龍江女監遭酷刑折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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