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柱,男,一九五五年二月出生,河北滄州人,其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四月在陝西省寶雞市掛職,任市委副書記;二零零六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任陝西省榆林市委副書記、代市長;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任榆林市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任陝西省副省長;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陝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李金柱在任榆林市主要官員期間,實施邪黨迫害政策,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關押、非法勞教、酷刑折磨等迫害,李金柱對此負有領導罪責。以下是李金柱任內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部份事實:
◎法輪功學員李翠珍、李鵬祥、劉俊彥、盛永平、呼忠厚、張廣田等八人,二零一零年六月被劫持到榆林市洗腦班迫害。據悉,該洗腦班是榆林市自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一零年以來最大規模的一次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該洗腦班位於榆林市經濟開發區蘇莊則村的「田野山莊」內。陝西省610、陝西省勞教局派三個「專員」到榆林,督辦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迫害。
◎延安市法輪功學員曹化山、李淑蓮夫婦,流離失所到榆林市,二零零六年七月被榆林市警察綁架,分別被劫持到陝西省棗子河勞教所和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迫害過程中,警察沒有任何的理由,沒有任何起碼的法律程序,也沒有通知任何家屬。
◎法輪功學員黨佔祥,二零零六年被警察王小鳳綁架、關押到洗腦班迫害。為了逼迫黨佔祥放棄修煉,王小鳳將黨佔祥八十多歲的父母從老家拉來,讓其母跪在兒子面前,讓他們對兒子施加壓力。其父深知兒子為人忠實善良,在悲憤、恐懼和痛苦的煎熬中,不久就離開人世。
◎法輪功學員張少華,二零零七年遭綁架,被非法勞教,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因張少華不接受洗腦,獄警誣蔑她有精神病,為強迫張少華吃藥,令吸毒犯對她拳打腳踢,用釘有鐵掌的皮鞋底狠砸張少華的頭部。一次,獄警在毒打之前指使吸毒犯用毛巾塞到張少華的喉嚨裏,令她險些窒息。
◎法輪功學員魚蘭芳(魚芳蘭),二零零六年九月被劫持到榆林市洗腦班迫害。魚蘭芳 二零零七年遭綁架,被非法勞教,被劫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二零零八年,獄警李珍慫恿吸毒犯汪明娥、李朝、楊燕等經常毒打魚蘭芳,還在裏邊傳謠言說魚蘭芳是自己碰在床桿上受的傷。有一次,汪明娥在李珍的暗地指使下將魚蘭芳扯到廁所,狠打臉部,狠踢腿腳和腹部,致使魚蘭芳身上多處青紫,面部的腫塊有雞蛋那麼大。二零一一年四月中旬,魚蘭芳在榆林學院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被非法關入大棟樑看守所。
李金柱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四月在寶雞市掛職,任市委副書記期間,寶雞市法輪功學員張保旺遭非法判刑13年,在陝西省富平莊裏監獄被迫害得不能行走,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五日被迫害致死。二零零四年農曆九月十日,寶雞市渭濱區高家鎮黨委書記高東魁、610辦公室不法人員郭小龍及高家鎮派出所惡警支根科、馬耀傑非法抄家,並綁架了八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四日至二十八日,寶雞市各級「610」、公安、國安、檢察院、派出所及街道辦事處的不法人員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一場有預謀的大規模綁架,先後有30餘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當時洗腦班分別設在寶雞工程機械廠(原大修廠)招待所、氮肥廠招待所、凌雲招待所、群眾路辦事處4個地點。並且在十月二十六日,寶雞市的邪惡黨徒操控寶雞的地方電視台和報紙誹謗大法,毒害世人,愚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