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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湖南省懷化市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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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六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因為堅守對真、善、忍的信仰,湖南省懷化市至少有56人次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其中被綁架騷擾的29人次,被非法抄家的3人次,被非法關押17人次,被非法逮捕的4人,被非法庭審的4人。不包括以前年份發生但沒報導的、本年度在明慧網曝光的迫害案例(這些案例至少涉及7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

本文信息採集時間是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於中共的封鎖,還有許多沒有報導出來的迫害案例。以下是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的部份情況。

目錄
一、被司法構陷迫害
二、被綁架、騷擾、抄家迫害
三、發生在往年的迫害案例
四、參與迫害而遭惡報的警示錄

一、被司法構陷迫害

懷化市姜常仙、尹秋陽、吳芳名、胡自華四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司法構陷,遭綁架、非法拘留、逮捕、起訴、開庭等一系列迫害。先是懷化市公安局鶴城分局警察製造偽案,羅織罪名,對姜常仙、尹秋陽、吳芳名三名法輪功學員以「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先後構陷到懷化市鶴城區檢察院非法起訴。然後,鶴城區檢察院人員受理後,又先後以涉嫌同樣罪名,對姜常仙、尹秋陽、吳芳名三人向懷化市芷江縣檢察院非法起訴。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懷化市中級法院指定芷江縣法院對姜常仙、尹秋陽、吳芳名案件非法審判,姜常仙等三人分別遭芷江縣法院非法開庭。期間,芷江縣法院又多次將開庭改成「聽證會」或「庭前會議」而延期。姜常仙等三人遭迫害簡況如下:

1、姜常仙,女,五十二歲,懷化市鶴城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五日早上外出,被跟蹤人員強行推上車綁架到城南派出所,遭毆打、強制信息採集、惡意體檢等不法行為迫害,先後被劫持到懷化市拘留所、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芷江縣檢察院向芷江縣法院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姜常仙非法提起公訴。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芷江縣法院對姜常仙非法開庭,後改成聽證會。開庭延期到四月八日。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重新開庭這天,要求旁聽的親友人數大約有三十人左右,但法院只允許姜常仙的女兒一人與律師進入,連她的丈夫都不讓進。後法院把開庭又臨時改為「聽證會」。要求旁聽的親友們被告知:「我們接到通知,一個都不讓進。」「不是開庭,是聽證會」。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兩點半,芷江縣法院對姜常仙又非法開庭。庭審中,姜常仙的丈夫在姜常仙被警察綁架後、被警察用欺騙手段騙取的簽字,居然被這些惡人利用,作為所謂證人以坐實構陷姜常仙。律師就姜常仙遭綁架、毆打、強制惡意體檢等行為,維權律師進行了有理有力的辯護,指出警察明顯執法犯法,而法官與公訴人對律師提出的法律條文無力回答,法官、公訴人惱羞成怒,稱該律師不受歡迎,限當事人三日內重請律師,遂宣布休庭。

2、吳芳名,女,現年六十歲,懷化市鶴城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吳芳名在郵局門口郵寄信件,被國保人員跟蹤,夥同河西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懷化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芷江縣檢察院向芷江縣法院對吳芳名非法提起公訴。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芷江縣法院非法開庭庭審吳芳名,開庭一個多小時後,由於構陷本身的非法性、漏洞太多而進行不下去,休庭。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法庭對吳芳名的案件召開「庭前會議」。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再次召開「庭前會議」。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芷江縣法院對吳芳名第二次非法開庭。庭審期間,吳芳名的律師指出,吳芳名郵寄的私人信件,被國保警察私自拆開等行為是執法犯法等。庭審難以為繼,法官宣布休庭,補充證據。誰知半小時午餐時間後,法庭不等辯護律師到場,就開始繼續庭審,並改變了上午「休庭,補充證據」的決定。大概下午三點多鐘,法庭宣布休庭,庭審結束,擇日宣判。

3、尹秋陽,女,現年七十五歲,家住鶴城區,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她一出家門,就被迎豐派出所警察綁架。據她自己稱「被長期跟蹤」。尹秋陽被非法關押在懷化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芷江縣檢察院向芷江縣法院對尹秋陽提起公訴。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芷江縣法院開庭,非法庭審尹秋陽。尹秋陽親友未能進入旁聽。庭審中,尹秋陽的辯護律師當庭指出法院庭審程序違法,並要求庭審相關人員迴避,法官只好宣布休庭,擇日再審。

後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芷江縣法院對尹秋陽再次非法開庭庭審。因辯護人出現聲音嘶啞症狀,尹秋陽的兒子依法現場委託另一律師維權辯護,結果遭到主審法官陳慶振的無理阻攔。當場有辯護律師口述了現場可委託律師的法律條文,法官陳慶振與公訴人都公然叫囂:「不要跟我講法律!」在辯方堅持抗爭下,最後法庭不得不同意現場委託的另一名律師辯護。原辯護律師後來的嗓音情況好轉後,又恢復辯護。非法庭審從下午四點持續到晚上七點多,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4、胡自華,男,五十九歲,懷化市辰溪縣法輪功學員,原名胡丑改,辰溪縣龍泉岩鄉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胡自華在他兒子家,遭珠海市斗門區國安警察入室綁架、非法抄家。胡自華被劫持到珠海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後遭司法構陷。二零二四年五月前後,胡自華已被構陷到香洲區檢察院,檢察院先後兩次退回案卷,補充偵察。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法院召開開庭前會議(視頻形式),後預謀於同年十月二十九日對胡自華非法開庭。但被取消未能開成,改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在線下開庭。非法開庭不久,因法院原先定下的線下開庭突然改變為線上,當事人、家屬辯護人以及律師紛紛要求仍以線下方式進行,遭法庭拒絕,法官的理由是上次沒人提出。法官胡小青宣布休庭。

胡自華已被非法關押一年有餘,在迫害中,被檢查出身體腹部有瘤,家屬十分擔心胡自華的精神和身體狀況,此前提出申請「取保候審」遭到拒絕。法官表示:他們的每一步都是要請示政法委的,他們說了不算。

二、被綁架、騷擾、抄家迫害

遭綁架、騷擾、非法抄家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29人次,其中被綁架的有:何姨、曾傑、楊培春、丁紹本、湯小勤、楊蘭英、毛燕萍、王菊英、舒秋菊、張玉桂、高杏清、張圓翠,共12人、13人次,其中,湯小勤遭兩次綁架;

被騷擾迫害的有:黃元菊、羅家賓、尹蘭英(被蹲坑、跟蹤)、李華秀(被拍照),譚新華、楊鳳梅、蔡偉麗、胡林宏、劉桂平、張春桃、袁群芝,鄧月娥、劉元波、李清秀,共14人、16人次,其中,黃元菊、蔡偉麗被騷擾兩次;被非法抄家至少3人,他們是何姨、曾傑,楊培春等3人。

下面是上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部份情況:

1、中方縣鐵坡鎮的法輪功學員楊培春、丁紹本講真相遭綁架、非法抄家和關押

楊培春,男,八十一歲,懷化市中方縣鐵坡鎮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在自家給過路的人講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當天下午5點左右鐵坡派出所去了6人到楊培春家非法抄家,搶走播放機一台、優盤一個、真相光盤一張。惡人又將楊培春和在他家的丁紹本(法輪功學員,男,60歲)綁架到鐵坡派出所關押了一個晚上,七日將丁紹本送到中方縣公安局,楊培春被送回家。丁紹本被非法關押5天才放回家。

2、懷化市法輪功學員羅家賓被騷擾

法輪功學員羅家賓,男,五十多歲,家住鶴城。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下午六點半之後,羅家賓下班回家,在家門口,遇到社區警察上門騷擾,他們中有一警察帶著一協警蹲守在他家門口。這兩個警察都是多次聽過羅家賓講過真相的。當羅家賓說:你還到這裏來幹嘛?我都那麼與你講了,你不選擇自己的美好未來,我也不想再見到你時,其人聽羅這樣說,忙說自己還沒吃晚飯,就是來看看你。其實,他們就是在「兩會」期間被上面指使來拍照交差了事。當羅家賓打開房間門,要與他講更多真相時,他們膽怯的走了。

3、懷化市新晃縣法輪功學員譚新華、楊鳳梅被騷擾

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左右,有一男一女便衣到法輪功學員譚新華家中。譚新華問他們是做甚麼的?那兩人回答:來看看你,說是消防隊的,為了安全來看看就走了。第二天,又來了四個人,因譚新華眼睛看不清,她看到有一個穿制服的女警察。譚新華問他們來幹甚麼?他們說,還有點事沒做完,還說自己是消防隊的。在譚新華不知情時,就被他們非法照了相,而後揚長而去。

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上午,法輪功學員楊鳳梅被縣610、政法委、國安還有中山門社區的多方人員打電話騷擾,他們還問楊鳳梅住在哪裏,要她出來,填個甚麼表。電話中楊鳳梅嚴厲的告訴他們,要他們不要這樣做,而且也曉得他們葫蘆裏賣的是甚麼藥,並且也不可能配合他們,就掛了電話。

4、漵浦縣楊蘭英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左右,懷化市漵浦縣610主任鄭鐘兵、國保大隊長夏豪峰親自指揮縣公安、派出所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楊蘭英、毛燕萍、王菊英、舒秋菊、張玉桂、高杏清、張圓翠七人。楊蘭英、毛燕萍、王菊英、舒秋菊被四人劫持到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四月二十五日楊蘭英、毛燕萍、王菊英又被劫持懷化市看守所。其中:張玉桂、高杏清、張圓翠3人當天被放回。這些不法人員趁機逼迫這些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簽寫「保證書」。

5、辰溪縣多名法輪功學員遭不法人員騷擾

二零二四年六月上旬,一男一女兩名不法人員到鄧月娥的店裏,男的穿警服,自稱是先鋒派出所的警察,女的穿便服,可能是社區的工作人員。當男警察和鄧月娥說話時,女的趁鄧月娥不注意,就偷偷拍照,被鄧月娥發現後厲聲制止,並指出他們這麼做是違法的。湖南辰溪縣法輪功學員劉元波、李清秀等也遭到居住地所在轄區派出所不法警察上門或到店上騷擾,包括非法拍照等。不法警察說是受上級的指使到法輪功學員這看看。

6、辰溪縣法輪功學員湯小勤被綁架 下落不明

湯小勤,男,約六十多歲,懷化市辰溪縣法輪功學員。為維持生計在縣環衛所做臨時工。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湯小勤在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辰溪縣公安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但下落不明。之前湯小勤一直在外打工,近年才回來,約一個月前,湯小勤曾遭人惡告,說他在某處貼真相不乾膠,被當地警察綁架。但警察查不到監控錄像,只得將他放回。現湯小勤後續情況未知。

7、老年法輪功學員何姨被綁架、非法抄家

老年法輪功學員何姨,名叫何宗芳,現年八十三歲,家住懷化鶴城區。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9點左右,何姨去女兒家,剛到女兒所住小區的大門口,就遭一男子攔阻,自稱姓李,是公安局的,說要了解一下情況,要何姨配合他們的工作,何姨被幾名不法警察綁架到了河西新園派出所。

何姨的兒子聽到其母親被公安帶走的消息,就找到了派出所。警察叫何姨兒子打何姨電話,想藉此確定何姨手機位置。何姨被綁架前,趁機把隨身攜帶的環保袋放到小區內的一個乾洗店裏。不久,何姨放到乾洗店的環保袋已經被他們拿到了派出所,這幫不法警察就從袋裏搶走了家中鑰匙(袋裏有家中鑰匙、手機、插了耳機的MP3)。

在派出所裏,一名穿制服的男子,問何姨姓名、住址、電話號碼,被何姨拒絕。中午十二點多,何姨又被劫持到團結派出所。不法警察對何姨做所謂的筆錄,然後又是照相,又是抽血、驗指紋、量身高、量鞋底,一頓胡作非為,強制信息採集,最後要她簽字,按手印,被何姨拒絕。警察又要她兒子簽字、按手印。到了下午五點多。他們又叫何姨上車,到何姨家中抄家,沒有抄到他們想要的東西,然後又把何姨劫持到新園派出所,又叫何姨簽字、按手印,何姨拒絕,不法警察又叫她兒子簽。直到晚上七點多鐘,何姨才被放回家。

當月二十六日,何姨一家三代人回老家住了一個多月,回來後,發現家門完好,可是家裏顯然進了人,家中物品被亂翻,櫥櫃門大開,地上有男人的鞋印。

8、懷化市法輪功學員曾傑綁架、非法抄家

曾傑,女,五十一歲,家住懷化。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曾傑女士因攜帶大法真相資料在高鐵站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師尊法像、台式電腦、打印機、播放器、U盤、真相資料等。曾傑女士後被非法關押在懷化市看守所(中方縣境內),其他詳情未知。

9、新晃縣法輪功學員蔡偉麗被騷擾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六日上午,兩男一女便衣到法輪功學員蔡偉麗家騷擾,當時蔡偉麗不在家,他們就直接騷擾、恐嚇她丈夫叫他不要讓蔡偉麗出去(發真相資料),並告訴蔡偉麗丈夫以前抓到是勞動教養,現在抓到是要勞改的。如果蔡偉麗出去,要求她丈夫就向他們彙報等等。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蔡偉麗正在家,突然4名男便衣非法竄進屋又騷擾她,並問她現在還煉不煉法輪功。蔡偉麗藉此給他們講真相。其中一人說,要她好就在家煉不要出去。一會兒他們就走了。

10、懷化市鶴城區法輪功學員尹蘭英、李華秀被跟蹤監控及騷擾

法輪功學員尹蘭英,女,七十多歲。二零二四年五月以來,尹蘭英被火車站社區派人到她家監視(陪同),目的是怕尹蘭英外出講大法真相,後社區又派一人在她家樓下蹲坑,在大門外,時常還有三個年輕人騎著摩托車守候,只要尹蘭英出門,就有人跟蹤。

一天,尹蘭英剛給人講真相,遞給人一本真相資料,就被跟蹤人員伸手來搶,尹蘭英手快,把資料奪了回來。聽真相的那人被跟蹤人員這一舉動嚇得扭頭就跑。

法輪功學員李華秀,在街上行走時,被不相識的人(可能是社區人員)拍照。

由於懷化市國保、政法委及610辦的指使,懷化市社區派人對向世人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救人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手機拍照,然後派出所上門抄家、綁架、騷擾。中共採取這些諸多邪惡手段肆意迫害法輪功學員。

三、發生在往年的迫害案例

二零二四年年度報導的發生在往年的迫害案例,涉及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7人,他們是楊豔端、羅菊鳳、袁群芝、張實樑、顧本秀、張明英、夏菲。

1、新晃縣法輪功學員楊豔端、羅菊鳳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遭不法人員上門騷擾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午5點左右,法輪功學員楊豔端(女,七十多歲)被當地610指使新晃縣魚市鎮政府人員藉口以過節、提著蘋果來看她為由,對楊豔端非法拍照,楊豔端發現後不配合就轉身就進了屋,後來那兩人就悻悻地走了。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上午11點左右,法輪功學員羅菊鳳被當地610指使的橋南社區張丁和一女性人員騷擾,非法照了相。同日,法輪功學員袁群芝被當地610指使的新村村委會人員照相騷擾;法輪功學員張實樑被610指使單位冶煉廠一領導騷擾要他不要上網。

2、沅陵縣法輪功學員全繼強被綁架、非法關押

全繼強,男,四十五歲左右,家住懷化市沅陵縣,修煉法輪大法已有20餘載。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全繼強在送外賣時,向客人講真相遭惡告,被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三次。搜走新、舊電腦三台,打印設備11台,書和資料700餘本。全繼強本人在看守所期間向縣法院遞交被綁架、被非法抄家的控告信。但該信在一個月後被退回給他。時至二零二四年四月,全繼強仍被關押在縣看守所。後續情況未知。

3、懷化鶴城區法輪功學員顧本秀、張明英曾被劫持、非法審問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下午,懷化鶴城區法輪功學員顧本秀、張明英兩人在舞水路菜市場門口被兩個公安便衣攔截,幾天前在舞水一橋發真相資料,被暗中跟蹤人員拍照(她們都不知道),在張明英包裏沒搜出甚麼,張明英便走開了。鶴城區國保大隊長張華隨即趕到,與兩個便衣把顧本秀劫持到新園派出所。

兩小時後,派出所兩名警察對顧本秀進行了非法審問和筆錄。顧本秀被要求在筆錄上簽了字。

過了兩天,鶴城區國保大隊長張華及警察一行三人來到法輪功學員張明英家中,將她強行帶到懷南派出所,下午一點多鐘,又被兩名警察從派出所劫持到懷化市公安分局非法審問和筆錄。面對警察,她講述了法輪大法好的事實真相。警察嚇唬她:「不要出來發資料。」她也被要求在筆錄上簽字。

4、湖南省衡陽市法輪功學員夏菲在懷化市漵浦縣被綁架

夏菲,女,湖南省衡陽市環境生物學院教師,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在海南省三亞講真相救人遭迫害,後逃離邪惡黑窩,來到湖南省懷化市漵浦縣。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在乘公交車回家的路上,夏菲被漵浦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戴國慶等三人綁架。夏菲後被非法關押在海南海口市第二看守所。據報導,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下午,夏菲將面臨非法開庭,地點: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法院。後續情況未知。

四、參與迫害而遭惡報的警示錄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二十多年,惡人行惡及遭惡報在明慧網上常有報導,至今見諸明慧網報導的累計已達數萬之巨。遭惡報的大多數是處在迫害法輪功第一線的公檢法人員和官員,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610」辦公室更被視為高危職業,它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法輪功學員肆意妄為的綁架、關押、勞教、判刑、酷刑折磨、強制洗腦等各種邪惡手段迫害,造成大量法輪功學員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失去工作、致傷致殘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牟利,其滔天罪惡罄竹難書。

善惡有報是天理,行惡事遭惡報,那是天理的必然,遲早而已。誰追隨迫害,誰就在作惡,誰欠下了罪業,誰都得承擔償還。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世還不完,死後還得在地獄繼續償還。

下面是本年度在明慧網報導的四名曾在懷化任職,或正在懷化任職遭惡報的體制內官員:

1、易鵬飛,曾經的市長,如今的階下囚

易鵬飛,男,湖南益陽人,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任湖南省懷化市委副書記、市長。此後先後歷任婁底市、郴州市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仕途止步於湖南省政協副主席。二零二三年二月五月日易鵬飛被報導,他因嚴重違法違紀被查。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湖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易鵬飛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法庭宣布擇期宣判。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易鵬飛,因受賄和濫用職權,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等。

易鵬飛任職懷化期間,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懷化市辰溪法輪功學員余蘭寸、龔花妹、劉源波,懷化市鶴城區法輪功學員唐清英、中方縣宣傳部文聯部門職員的法輪功學員譚愛菊、王玉傑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其任職懷化期間,遭綁架、非法關洗腦班強制洗腦等迫害(所謂洗腦,就是成天向法輪功學員灌輸歪理邪說,採用吊掛、毆打、藥物、侮辱等多種邪惡手段迫害,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2、印宇鷹,前政法委書記自食惡果,被逮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湖南省消息,湖南省前懷化市政法委書記印宇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逮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印宇鷹,一九七一年出生。歷任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通道縣委書記;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懷化市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九月,任懷化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任職期間,印宇鷹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懷化鐵路南站法輪功學員廖元梅,懷化法輪功學員周玲以及陳楚君、向愛梅、周玲、唐開菊、唐芳菊、張敏、李寶新,懷化靖州縣法輪功學員周愛華,漵浦縣法輪功學員向亦平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其任職期間,遭綁架、關押、判刑等迫害。

3、湖南省懷化市宣傳部部長張遠松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湖南省消息,湖南省懷化市宣傳部部長張遠松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張遠松,女,苗族,一九七一年六月出生,湖南省沅陵縣人。其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懷化市靖州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任懷化市靖州縣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七月,任懷化市政府副秘書長,懷化市宣傳部部長。

張遠松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領導責任。張遠松在靖州縣任職期間,靖州縣法輪功學員周愛華、楊秀榮、侯梅秀、譚美華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遭騷擾、綁架、關押等迫害。

4、湖南省懷化市辰溪縣公安局先鋒派出所所長熊森遭惡報被調查

二零二四年五月底湖南省懷化市消息,湖南省辰溪縣公安局先鋒派出所所長熊森因嚴重違法被調查。

二零一七年一月,熊森任湖南省辰溪縣田灣派出所所長;二零二三年一月,任辰溪縣先鋒派出所所長。期間,熊森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辰溪縣法輪功學員歐建湘就是其任先鋒派出所所長期間遭受蹲坑、綁架、抄家等迫害中的一位。

惡報既是對罪惡的懲罰,也是對餘者的警示。特別是對迫害者而言,應該珍惜現有的機會,立即停止迫害,悔過自新,將功贖罪,給自己留下得救的機會和希望。如果繼續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其結果只能是成為中共的陪葬而被淘汰,天滅中共是歷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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