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鵬飛,男,一九八二年八月出生,今年43歲,鄭州本地人,畢業於許昌學院體育教育專業。他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被暴力綁架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下午,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大石橋派出所幾個警察在鄭州東郊攔截了馬鵬飛,並把他按倒在地,向他臉上噴辣椒水,用寬膠帶將他的手腳纏住。把他抬上警車後,警察繼續向他臉上噴辣椒水。
馬鵬飛被劫持到了金水分局辦案中心,他雙手銬上被背銬、雙腳被戴上鐵鏈,被抬進了辦案中心觀察室。馬鵬飛零口供、並絕食抗議。
當天晚上,金水分局一國保警察對馬鵬飛揚言:只要你能配合我們找出部份手機,就放你回家。如果不配合就逮捕你,即使這次你還能絕食出去,以後還會再抓捕你,你再出去,再抓捕……而每次絕食對你的身體影響都很大,讓你一直活在恐懼中,直到你死亡為止。
![]()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
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凌晨,馬鵬飛被十幾個警察劫持到楊金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體檢,在強拉硬拽中進行著各項檢查。約凌晨三點,馬鵬飛被抬回金水分局辦案中心觀察室,並將他雙手分別被銬上、腳上也銬上腳鐐。一輔警說:你只要能配合,我這個輔警都能轉正。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馬鵬飛被鄭州市金水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並被劫持到鄭州市第三看守所關押迫害。
遭野蠻灌食
在絕食抗議期間,馬鵬飛被野蠻灌食,五、六個人按住他的全身,並捏住鼻子,用木棍撬開他的牙,用注射器將流食打到他嘴裏,再將他的嘴捂住防止吐出,但大部份他都吐了出來。在醫務室,馬鵬飛被戴上手銬,幾人將他按在床上,護士把胃管從他的鼻孔插到胃裏,再用注射器打入流食。馬鵬飛的鼻孔裏插著胃管,還被強行輸入大量的液體。
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中午,絕食抗議二十三天的馬鵬飛回到家中,並被非法「監視居住」。
被構陷到法院
此後,馬鵬飛仍被公、檢、法人員繼續構陷,羅織誣陷材料,過程不詳。現得知,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馬鵬飛被構陷到新鄭市法院。
前次被綁架迫害的過程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中午,在鄭州市開元路清華園路段,馬鵬飛被多個警察按倒在地、背銬雙手。一警察攔住過路行人,要求行人打開手機藍牙接收短信,作為「取證」。警察反覆用手機錄視拍照後,將馬鵬飛架入警車,劫持到大石橋派出所。在此次馬鵬飛被綁架前,他已被警察跟蹤了兩個月。
在大石橋派出所,馬鵬飛被固定在老虎凳上,雙臂從椅子背上繞過被銬在椅子背面,腰部被帶子固定,雙腳被銬住,身體被扭曲了兩、三個小時,直到下午大約四、五點,警察又將他的手臂銬在前方。馬鵬飛被固定在老虎凳上超過兩天兩夜。
在馬鵬飛被非法審訊的過程中,他「零」口供,拒絕簽字,並開始絕食抗議。
馬鵬飛身上帶的一千多元現金,被大石橋派出所搶走,他的電動車也被當作「作案工具」沒收。大石橋派出所用技術開鎖的方式,將馬鵬飛家中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手機、電腦等大量私有物品抄走。一國保警察揚言要把所有的手機都挖出來。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馬鵬飛被用寬膠帶封住嘴,手腳被綁住,四個警察將他抬上警車,劫持到了西開發區一醫院強行體檢,後被劫往鄭州市第三看守所關押迫害。
在看守所,馬鵬飛拒穿號服,不背監規。約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金水分局大石橋派出所派人拿來拘留證,讓馬鵬飛簽字。拘留證上聲稱因案情複雜,對社會「危害極大」,拘留時間由三天延長到三十天。馬鵬飛拒絕簽字,並將此非法拘留證當場撕掉。
在馬鵬飛絕食抗議過程中,他身體極度虛弱、生命垂危,被大石橋派出所「取保候審」,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晚回家。
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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