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澤英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九日出生,雲南省曲靖市供電局退休職工,家住曲靖市供電局第一生活小區,賀澤英的老伴85歲,患有嚴重肺阻塞長期吸氧,生活不能自理,不能離開老伴賀澤英的照顧。
賀澤英老人遭中共司法迫害經過簡述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早上,賀澤英在曲靖市龍潭農貿市場用手機講真相時,被幾個身強力壯的警察推搡塞到車上,綁架到南寧派出所。在派出所,賀澤英被扒下衣服、褲子搜身,然後,警察把賀澤英推進審訊室,同時,另外的警察在她衣兜裏搜到鑰匙,去到她家,在家裏無人的情況下,非法抄家,並搶走大法書籍、播放器等一些物品。非法審訊時,賀澤英老人拒絕簽字。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賀澤英被警察強行拉到曲靖市第五醫院體檢,因為賀澤英血壓太高,看守所拒收。她被非法取保候審一年回家。
二零二四年六月,賀澤英遭非法逮捕的通知書,並被構陷到麒麟區法院。六月十四日,賀澤英接到曲靖市法院傳票,通知她七月四日對她非法庭審。
二零二四年七月四日,在法庭上,賀澤英明確表示自己修煉真、善、忍無罪,要求公訴人出示誣告她「破壞法律實施」的證據。麒麟區檢察院公訴人無以應對。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四日,賀澤英接到麒麟區法院的非法判決書和一張「取保」通知書,她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六千元。八月十五日,麒麟公安分局的龔元江等一夥國保警察把賀澤英從家中劫持到曲靖市第五醫院體檢,醫生檢查後表示她的病情很重,龔元江等人才把她送回家。然而八月十六日,國保警察不顧賀澤英的安危,強行把她劫持到看守所。看守所因賀澤英的血壓高達170,拒收,獄醫還建議趕快送醫。
二零二四年十月,中級法院對賀澤英的上訴,做出非法維持原判的判決。十月二十二日,麒麟區法院書記員劉姣通知賀澤英去拿判決書,賀澤英說:「我來不了,我老伴又住院了,我離不開。」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賀澤英到建寧派出所拿非法判決書時,又被麒麟區溫姓國保警察強行拉去體檢。十月二十九日八點多,賀澤英又被闖入家中的溫姓警察和一楊姓女警強行拉去體檢。賀澤英老伴見妻子很長時間還沒回來,不放心,打電話問警察老伴怎麼還不回來,楊姓女警稱賀澤英檢查時心裏不舒服,已經叫她兒子來接她了。直到中午一點多,賀澤英才被兒子扶著回家。老人飯也沒吃,一直睡到下午四點多才有精神講話。家人問她早上出門好好的,怎麼會成這樣了?她說:「抽血化驗、做核磁共振,我的心臟要炸裂一樣,頭暈目眩的,一下我就不知道發生甚麼了。」她昏死過去後,經醫生搶救才醒過來。
二零二五年五月五日,建寧派出所警察打電話給賀澤英兒子,叫他帶他母親去建寧派出所一下。當他們到建寧派出所時,麒麟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已在那裏等著了。他們叫賀澤英寫一個認罪書,賀澤英說:「我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何罪之有?」
賀澤英不寫認罪書,警察就把她拉起去體檢,體檢完了就把她劫持到曲靖市看守所關押。五月十五日又將她從看守所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
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理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
參與迫害相關單位及人員:
麒麟區公安分局:
地址:雲南省曲靖市麒麟區南寧北路,郵編655000
電話:0874-3122248、0874-3393001
國保大隊:0874-3393205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溫某13887437377
曲靖市麒麟區檢察院:
地址:雲南省曲靖市麒麟區麒麟南路484號,郵編655000
電話:0874-3212063
公訴人何龍0874-6180577
曲靖市麒麟區法院:
地址:雲南省曲靖市麒麟區子午路,郵編655000
電話:0874-3217177
院長李鯤
審判員李哲0874-6088746
陪審員:周愛國、陳會
書記員劉姣、
(責任編輯: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