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二零二二年三月份,我和丈夫看好了一個房子想買下來。房主是一個六十多歲的大姐,她丈夫和孩子在外地,也想讓她去,就決定賣掉這個房子。但這個房子是他們老兩口一手維修的,本打算自己長住的,為這房子,他們付出了很多辛苦,大姐有點捨不得。但孩子堅持讓她過去,她也沒辦法,只好同意賣房,去和女兒在一起。
我們第一次看房子時,大姐一個人在家。沒想到一看我們就相中了,當天就定下來了,寫了簡單的合同(雙方簽字生效的),我們交了一萬元的定金,說好五月份交房的。可這期間卻發生了變化,沒過幾天,大姐打來電話問我們,電視要不要?如果要,要額外加多少多少錢。我們說,當時不是說好都包括在內嗎?她說是包括家具,不包括家電(其實當時口頭約定是包括家電的)。我們沒和她計較,說,電視我們也不怎麼看,不包括,就不要了。
過了幾天,我們去她那。這回可好,她問我們說,鑲在牆上的穿衣鏡要不要?要也得加錢;還有一副十字繡,裝裱好的,也得加錢,就連屋裏掛的一個中國結也得加錢,並且還生氣地說:啊,電視你們不要,讓我一個老太太站大街上賣啊?我說,電視我們不要,你還能賣些錢,不好嗎?
我和丈夫同修交流,遇到這事不是偶然的,我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師父讓我們做事先考慮別人,她這麼做可能也是有原因的,所以我們決定讓她算算,這幾樣東西一共多少錢,我們單獨付給她。我當時心裏也不平衡,心想,怎麼遇上這麼不講道理的人呢?付給她之後,以為沒事了,可沒過幾天,她又打來電話說讓我們過去。這時我們才想到,原來她這一系列做法是不想賣房子了,但合同又簽了,又不想付違約金,她想讓我們自己說不買了。但她沒想到她的一系列無理要求我們都答應她了。她沒辦法,只好自己說房子她不想賣了。我當時心裏有點放不下,還是生氣了,想起她一開始對我們說:「我這個人說話算數,吐口吐沫都能捻個釘。」唉,現在的人啊!
可丈夫同修心放的很好,她不賣,咱就不買了唄,沒啥。老大姐打電話讓我們去取定金,丈夫同修自己去的。他沒有和大姐提違約金的事,而且還笑呵呵的對她說:如果你再想賣,你還賣給我。大姐愣了一下,臉上露出尷尬的表情,她自知理虧,沒再說甚麼。就這樣,買房子的事告一段落了。
之後沒幾天,「中共病毒」疫情嚴重了,我們這裏開始封控,封城,封小區,甚至封戶,街上一個人沒有。大姐平時一個人生活,也沒有儲備生活用品,糧食也沒準備多少,她自己經常在門前小吃店吃飯。這次封控時間長,大約三十多天。當我們再看到她時,她整個人像變了一個人一樣,非常瘦弱。後來聽大姐的丈夫說,在封控期間,大姐病倒了,也沒人照顧她,差點死了。
沒過幾天,大姐的丈夫主動打來電話,問我們房子買沒買?他們還想把房子賣給我們。丈夫說,沒買呢,如果你們還想賣,我還買。當時我一聽,馬上冒出個不好的想法:他們主動聯繫我們,我們把價格壓低一點,他們也得賣,何況還有違約金的事呢。丈夫馬上說,我們不能那樣做,別忘了我們是學大法的,是按真、善、忍做一個更好的人的。我一聽,馬上意識到,我這不是利益之心嘛,我不能要,該給多少還給多少,不能因為人家主動,就拿人一把,那也不善啊,何況老兩口修這房子也不容易。因此丈夫給他們回話說,我們還買你們的房子,而且價格不變。大姐的丈夫聽到後,很感動說,以後有事跟他說,還說大姐辦事不明白。其實中間這段時間,大姐把房子又要賣給他們家的親戚,還有我認識的一個朋友也想買這個房子,他們都沒有談成。就這樣,我們又二次買了他們的房子。
房子交款那一天,大姐和我們一同來到銀行辦房款,她一個勁的向我們道歉,還一直微笑著,簡直和之前判若兩人。她還跟我說:我長這麼大,沒幹過這麼糊塗的事啊,並說她錯了。我知道是我們的誠心和善心感動了她,是我們修煉了法輪大法,才能做到不與人計較,能寬容別人,原諒別人的過錯。
後來辦理房產證時,大姐的丈夫回來了,我們給他講了大法真相。經過一番周折,在師父的安排下,我們有了房子,有了一個安穩的環境,在親朋好友中也證實著大法。特別感謝在買房過程中幫助我們提高心性的那位大姐。只有師父的精心保護,才有我們的今天。我們深切的感受到,按大法的要求,按真、善、忍做人處事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