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佔民今年55歲,曾在北京有正式工作。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以江澤民為首的邪惡流氓集團掀起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支佔民因修煉法輪功被迫辭職。二零零五年他因電視插播真相,被保定市競秀區(當時叫新市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在河北省第一監獄(保定監獄)度過了漫長的十二年。期間,他雙親經不住思念兒子的憂傷,帶著遺憾離世。大姐支平也因為修煉大法被勞教迫害,回家後也因弟弟被判重刑而憂心,40來歲離世。
支佔民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出獄回家後,生活上多蒙二姐的照顧,生活才開始有了著落。這兩年他在裝修的行當中剛剛走向了正軌,卻又一次身陷囹圄。
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保定市公安局根據公安部線索,在長期跟蹤、監控至少半年的情況下,綁架及騷擾了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先把秦穎麗、張喜梅、支佔民、陳金梅這四人非法拘禁在遠離保定市區三十多公里的秀蘭山莊十天。期間為了拿到所謂證據,用心理醫生和所謂「心理專家」做 「思想工作」,利用熬鷹(晝夜不讓睡覺)、大燈照、恐嚇等手段,圖謀加重迫害他們。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支佔民被非法關押到保定市看守所繼續構陷。五月下旬,支佔民被競秀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案卷轉到高陽縣檢察院,並被非法起訴到高陽縣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支佔民在保定市看守所被高陽縣法院、檢察院兩次非法開庭,辦案法官李志勇,檢察院公訴人姚素玲。親友辯護人、辯護律師為支佔民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支佔民當庭堅持無罪。但是,高陽縣法院法官、高陽縣檢察院檢察官罔顧事實,錯用法律條文,枉判支佔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支佔民不服這非法判決,上訴至保定市中級法院。保定市中級法院根本不開庭審理,即維持冤判。
近日獲悉,支佔民於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已被劫持到唐山第四監獄,隨後將分配到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監獄。
唐山第四監獄是剛入監時所在的監獄,特別邪惡,特別是對大法弟子更是用盡各種酷刑以達到轉化學員、逼迫大法弟子放棄修煉的目的。據明慧網報導,自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二三年的二十四年中,被冀東唐山監獄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36名,僅保定地區,就有王剛、韓俊德、楊志雄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唐山監獄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