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5名公安及政法委官員遭惡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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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最近得知,廣東省5名公安和政法委官員遭惡報被查,他們是珠海市公安局前副局長謝鵬飛、樂昌市前政法委書記鄔賢有、茂名市電白區原政法委書記黃東明、廣州市從化區委政法委書記朱秀英、廣州市從化區委前政法委書記王建紅。

中共各地、各級政法委系統官員是中共二十六年來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謀劃和執行者。上述四名不同級別的政法委官員以及一名前公安局副局長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他們的落馬正應了善惡有報的天理,而這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廣東省珠海市前公安局副局長謝鵬飛遭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四月,前廣東省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長謝鵬飛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謝鵬飛,男,漢族,一九六五年一月生,福建東山人,一九八六年三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珠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主要履歷:二零零一年四月任珠海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支隊長;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珠海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政委;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珠海市公安局珠海港分局局長;二零一二年六月任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局長、香洲區副區長;二零一四年四月任珠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公安消防局局長;二零一五年一月任珠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公安消防局局長;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任珠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公安消防局局長。期間,謝鵬飛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謝鵬飛任職於珠海市公安局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部份事實:

◎廣東省中山市、珠海市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在二零一五年八月底,廣東省中山市坦洲鎮法輪功學員陳茹、郭家豪母子遭警察上門綁架。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羅峻,當時羅峻被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法輪功學員陳廣雲被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法輪功學員張仕真在二零一五年八月底或九月初在順德粘貼真相不乾膠時被綁架。法輪功學員張文學在二零一五年八月底或九月初被綁架。同時,也有其他法輪功學員被上門干擾,有的被做取保候審處理。

◎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報導,《珠海晨曦》(第二期)報導,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珠海市公安局下屬的各派出所,在全市範圍內非法抓捕法輪功修煉者。當時所知,被抓的大法學員是胡勇、蔡雲仙、林武勇、古權宏、溫尚蓮、劉峻元、劉敏、張文學、蘇惠明、陳小燕等,(其中蔡雲仙、劉峻元、蘇惠明已是六、七十歲的老人)。當時他們被分別關押在珠海第一、二看守所(在珠海梅溪)和拱北民富酒店。胡勇被610非法勞教,送三水勞教所;而林武勇、張文學和蔡雲仙(70餘歲)被內定為判刑,當時邪惡的公安人員準備在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對這三位大法學員非法庭審。

◎二零一九年,廣東省珠海市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公檢法司人員瘋狂迫害珠海市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有30位珠海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被非法抄家(僅在七月十二日當天就瘋狂綁架二十人,並抄家)。其中21人已回家;九人遭非法關押,其中八人被非法起訴,至少兩人遭非法庭審;兩人被非法判刑;一人被劫持到監獄迫害。政法委借所謂「澳門回歸20週年」,騷擾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廣東省樂昌市前政法委書記鄔賢有遭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四月消息指出,前廣東省樂昌市政協主席鄔賢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鄔賢有,男,曾任廣東省樂昌市政協主席。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樂昌市委員會副書記、樂昌市委政法委員會書記;二零一七年六月任樂昌市委員會副書記、樂昌市委政法委員會書記;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樂昌市委政法委員會書記(副處級);二零一九年二月,任樂昌市政協主席,樂昌市委政法委員會書記;二零一九年七月起,任樂昌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期間,鄔賢有追隨、執行邪黨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對當地迫害罪行負有領導責任。以下是其在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九年任職樂昌市委政法委員會書記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

◎廣東省樂昌市610頭目帶人上門騷擾七旬老人: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廣東省樂昌市610頭目黃學斌帶人上門騷擾七旬老人胡宗秀,恐嚇她,逼她出賣當地的學員。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樂昌公安國保大隊長李偉忠受當地610指使,帶著一大班人私闖民宅,強行綁架七旬老人胡宗秀。胡宗秀被非法關押在樂昌看守所迫害期間,被查出她有高血壓,肚子裏還有石頭。她的老伴不斷的去看守所講理:如果她在裏面有個三長兩短,你們得負全部責任(大意)。二零一八年五月七日,胡宗秀堂堂正正的走出樂昌看守所。胡宗秀出看守所後,國保恐嚇她的老伴,如果有哪個學員和胡聯繫要馬上報警。

◎優秀教師梁劍君遭冤判五年,妻子曹麗萍控告責任人遭610綁架、強迫洗腦。

廣東樂昌梁劍君是一位在樂昌市職業高級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同時也是法輪功的修煉者。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梁劍君在工作時被當局綁架,隨後家中遭到非法搜查,梁劍君被控因修煉法輪功而遭到冤枉,最終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廣東樂昌市法庭對法輪功學員梁劍君進行了非法庭審。梁劍君的律師根據現行法律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但法院還是冤判五年。梁劍君提起上訴,韶關中級法院副庭長戴磊,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二審判決,依然維持原判。三月二十一日將梁劍君秘密劫持到廣東從化鱉頭監獄迫害。三月二十四日,家人去看守所才知道。梁劍君被劫走,家人問為甚麼不通知家屬,看守所的人說:不會通知的。

梁劍君的妻子曹麗萍不畏艱難,攜女兒多次前往相關單位尋求公正,但卻遭遇到各種打壓和恐嚇,包括被警方跟蹤、騷擾以及被非法限制行動。她多次控告相關責任人,甚至親自去找「610」非法機構負責人黃學斌詢問丈夫的下落,卻被威脅和恐嚇。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曹麗萍時年四十二歲,因營救被綁架遭非法判刑的丈夫,被綁架到三水洗腦班。洗腦班對曹麗萍進行精神恐嚇:你不轉化也得轉化,這裏沒有不轉化的,有的待了一年半,還是要轉化。如果六月份你還沒有轉化,就要被當地國保抓回去扔到看守所或監獄,或上法庭,或被秘密拘禁精神病院。

警察表面上也不再和善,而是推搡謾罵。曹麗萍經常被警察謾罵,還被推來推去,搞的精神緊張,然後他們就會說,這人煉法輪功得了精神病。二大隊警察顏桂逸大罵曹麗萍厚顏無恥等髒話。

三、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政法委書記黃東明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四月,廣東省茂名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黃東明涉嫌嚴重違法,被審查調查。

黃東明,一九七五年七月出生,廣東省化州市人。主要簡歷: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任茂名市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任茂名市電白區委副書記;二零一八年四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茂名市電白區委副書記、代區長、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二月任茂名市電白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二一年十一,任茂名市醫療保障局局長。期間,黃東明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黃東明在二零一八年四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茂名市電白區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林燕梅、吳朝琪、甘惠玲,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被電白區國保大隊、電白區電城鎮防暴特警大隊二十幾人綁架,被分別非法關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電白區第二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半,林燕梅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八千元;吳朝棋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一萬。

◎林麗珍,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八點,被闖入家中的十幾個警察砸爛門鎖強行綁架。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半,林麗珍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一萬。

◎李鑫華,茂名市電白區坡心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七日早晨,李鑫華在茂名市火車站準備乘火車外出工作時被綁架。

◎麥偉蓮、黃英蓮、崔芬,茂名市電白區大衙墟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六月九日上午十點多鐘,電白區「610」頭目帶了一班人綁架了三人。黃英蓮、崔芬當晚回家了,麥偉蓮情況不明。

◎楊春燕,電白區博賀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電白區博賀鎮政府幾個邪惡人員,協同社區隊長等人到楊春燕家綁架了她,強行把她帶到社區,企圖強迫她在「三書」上簽名,不讓她繼續開店(理髮店)。邪惡人員還到幼兒園恐嚇園長,致使楊春燕的孫女不能上幼兒園讀書。

四、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委政法委書記朱秀英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日廣東省媒體報導,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委政法委書記朱秀英遭惡報被查。

朱秀英,女,五十多歲。主要履歷:曾任廣州市從化區鰲頭鎮黨委書記;二零二四年六月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廣州市從化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朱秀英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朱秀英在二零二四年六月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廣州市從化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下午四點三十分左右,廣州市公安局從化分局和神崗派出所警察,以村裏人口調查為由,闖入大連籍法輪功學員姜雲天在廣州市的租住房間搜查,之後綁架了姜雲天。

當天晚上八點左右,從化分局的警察再次到姜雲天的租住房間非法搜查。當姜雲天的家屬要求其出示搜查令時,帶頭的警察稱,他們無需出示搜查令,並強行拿走了姜雲天的私人物品──筆記本電腦、大法書籍及姜雲天本人出版的書籍。

姜雲天,男,一九六七年二月五日生,時年五十七歲,原居住在大連市西崗區,後和八十多歲的母親及外甥女暫居在廣州市。姜雲天被綁架後,母親和外甥女因為身在異鄉,對這突如其來的迫害,感到非常擔憂和難過。

五、原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王建紅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廣東省媒體報導,原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王建紅遭惡報被查。

王建紅,女,一九六三年九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二四年,任廣州市從化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區社工委主任等,後任廣州市從化區委副書記。期間,王建紅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王建紅在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二四年任廣州市從化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廣州白雲區時年70歲法輪功學員梁女士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梁女士外出,在廣州從化區江埔街從化客運站旁情緣公寓東側停車場附近,順道發放了幾張真相資料,遭惡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她被化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十二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她被廣州市荔灣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廣州市從化區流溪河林場森林公園職工法輪功學員曾震軍(流溪河林場林業科副科長),因訴江,被從化公安分局林場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至二月五日)。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曾震軍又被當地「六一零」、派出所以「轉化」思想為由,在單位上班時,綁架到廣州市洗腦班,單位領導說要2個星期,後來又說要二個月思想轉變才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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