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由於自己的失誤,少給人家錢了。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日,常年在北京看孫子的妹妹來到了我家。姐妹有十多年沒見面了,我也很想她。由於妹妹從小就不吃肉,在飲食上不挑,吃飽了就行,一個西紅柿、一個土豆、青椒,就可以吃一頓飯。我也知道,但總覺的過意不去,就想在素食上給她買點兒貴的。
一天,我路過一家奶店時,看到門口擺放著南方產的泡椒手剝筍,一看老闆是一個二十幾歲的小伙子,面相善良,我問小伙子:「我看你像個大學生吧?」他說:「是,剛畢業。」他的父親在裏屋回答說:「正在找工作呢?這不,先來店裏幫幫忙。」我問了稱好的竹筍價錢,是十三元,然後又買了兩元一根的雪糕,想都沒想,給了小伙十四元就走了。
出門後沒走多遠,忽然意識到少給了人家一元錢,扭身就往回返。因為我是大法弟子,是一個修煉人,不能因為這一點小錢,毀掉做人的良知。
師尊說:「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洪吟》〈實修〉)。
這雖說是小事,我是修真、善,忍的,知道是自己不對了,就得按對的做。
來到店裏,我說明原由,把一元硬幣放在櫃台上,說:「對不起!剛才少給你錢了。」店裏的一老一小都很感動。他們說:「謝謝!現在還有這樣的好人。」
過了兩天,我又去他家買酸奶,給小伙子講了真相,做了三退,給了他真相小冊子,還有師尊的兩篇新經文《為甚麼會有人類》和《為甚麼要救度眾生》,囑咐他要認真看,他欣然接受。
第二件:由於別人的粗心,多找給我錢了。
二零二四年八月上旬的一天早晨,我去女兒家,正好那天早飯不足,我就去了早點攤位,買了兩對油條、一碗豆腐腦,一共花了六元五角錢。我給了攤販二十元紙幣,他找給我十三元五角。五枚硬幣都是一角一角的,我沒仔細瞧,拿著錢就走了。當我去買兩根黃瓜時,發現了一枚跟一角錢長得很像的五角錢。因為我早上只拿了這二十元錢紙幣,我斷定賣油條的攤販多找給我四角錢。
這時早市要下行了,我選擇了回家。吃過飯後,坐在那學法,早上的事又在腦中翻出……今天早上這事自己沒做好,錢雖不多,但考驗的是心性問題。雖然不是我的錯,但作為大法弟子來講,你不是修真、善、忍的嗎?你就得做一個比好人更好的人。
我想得把錢給送回去。轉念又一想,人家已經收攤了,明天吧。第二天早上,我到了那個攤位還錢,人家說啥也不要,我非要給,他們勉強收了下來。我告訴他們,以後找錢要看仔細,分清大小一元硬幣、五角硬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這兩件小事,也是一個大法徒修心的過程,能讓我遇到,就是我提高的好機會。
今後我還要更加嚴格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這個宇宙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兌現自己的史前誓約,跟師尊回到自己真正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