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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羅瓊英女士遭中共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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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因為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四川省成都市羅瓊英女士,從2014年6月15日至2016年12月14日期間,遭中共非法關押、逮捕、枉判,蒙冤坐牢兩年半,遭受種種摧殘和凌辱。她的公職也於2015年11月27日被四川省婦女幹部學校無理開除。

修煉法輪功之前,羅瓊英一身都是病,肝病、腎病、胃病、咽炎、便秘、痔瘡、貧血、心悸、失眠症、乳腺腫塊、抑鬱等,日子過得很痛苦,脾氣變得非常古怪,生氣發火成了家常便飯,搞得家人的生活非常緊張。修煉法輪功後,羅瓊英一身的疾病全都好了,到目前為止,已快27年沒吃一顆藥,沒輸一滴液。她親身感受到了法輪大法的超常和無病一身輕的美好。

羅瓊英用真、善、忍對照自己,處處做一個好人,修出了平和的心態、美好的品性,使得家庭更加和睦,工作更有成效。在校期間,她曾經一直都是學校的教學骨幹,還多次被學校評為優秀工作者。

然而,就因為羅瓊英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卻遭到了成都市公、檢、法、司、街道、社區等單位的殘酷迫害,還被四川省婦女幹部學校非法開除了公職,致使生活失去了來源。

一、成都市青羊區公檢法對羅瓊英的迫害

1、綁架

2014年6月14日下午4點過,羅瓊英在成都市青羊區石人北路66號附近,被治安隊員鄧治勇一邊喊「抓到法輪功有獎」,一邊出拳打腫了她的眼睛(有當時的成都西區醫院檢查鑑定作證)。緊接著,在青羊區石人北路街上,府南派出所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對羅瓊英非法搜身,還從她身上搶走現金2000多元、手機2部,這些財物至今下落不明。

當天下午5點過,在府南派出所,警察對羅瓊英非法訊問。羅瓊英不配合他們,不回答他們提出的任何問題,於是他們就通過羅瓊英的電瓶車信息,找到了她的家庭住址。隨後,警察同樣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於當天晚上非法抄了羅瓊英的家(當時她不在現場),還搶走了她用於修煉的大法資料及物品,家裏其它一些財產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害或破壞。

由於羅瓊英的戶口屬於成都市草堂片區,當晚草堂派出所警察把她綁架到草堂派出所,對她進行非法訊問,她仍然不配合警察,不回答他們提出的任何問題,只給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

當晚,羅瓊英被非法訊問後,提出要上衛生間。在女警陪她去衛生間的路上,羅瓊英看見在灰暗的燈光下,幾個警察正在地上清點從她家中搶去的合法財產(大法資料及物品)。這種在羅瓊英及家人不在場的情況下,草堂派出所警察對從她家中搶去的合法財產進行清點,其程序是不合法的,其行為是違法的。

2、非法批捕和司法構陷

2014年6月27日,成都市青羊區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羅瓊英,同日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執行了這個非法逮捕,誣陷羅瓊英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接下去便是一輪又一輪的警察對她非法訊問。

2015年3月2日,成都市青羊區檢察院對羅瓊英非法起訴,檢察員是王薇、代理檢察員是張振華。2015年3月18日,成都市青羊區法院對羅瓊英進行非法審判,審判長是趙勇,陪審員是賀步義、薛怡,書記員是楊依帆。2015年4月30日,成都市青羊區法院對羅瓊英非法宣判兩年半。羅瓊英不服, 繼續上訴。

2015年8月13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對羅瓊英下達了維持原判的非法裁定,審判長是李宗敏,審判員是邵龍,代理審判員是何蓉,書記員韋帥。

二、成都市看守所對羅瓊英的迫害

2014年6月15日早上,羅瓊英被成都市草堂派出所三名警察(李某、羅某、另一位不知姓名)綁架到成都市郫縣看守所。到看守所的當天早上,剛進0907監室時,4個在押人員強行抱住羅瓊英,掰開她的口腔,搶走假牙(假牙至今下落不明)。

在看守所,警察對羅瓊英多次非法提訊。第一次被非法提訊時,看守所一位陳姓女警對她邊走邊罵,言語非常惡毒,不堪入耳。

按照看守所規定,所有的女性在押人員,每次被提訊、會見律師、過檢後,回到監室時,都要面對女警做毫無尊嚴的脫光衣服等各種動作的所謂「檢查」,包括頭髮都必須打散,耳孔、腳板、腳趾間都要檢查。這種對女性的毫無尊嚴的羞辱,同樣在信仰真、善、忍的羅瓊英身上多次發生。

關押在看守所的每一個在押人員,每時每刻都是緊張的,每天聽到最多的詞語就是「快點」、「快點」、「快點」。稍有一點不慎就要被罰站(值夜班)或遭受其它懲罰。哪怕吃飯時間,也是「快點」、「快點」、「快點」,不停地催促,常常是食物還沒嚼爛就咽下,很多時候根本就沒吃飽飯。

羅瓊英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人多時一個監室要住50多人,上廁所都很困難,洗漱非常緊張。

由於人太多,當鋪板(通鋪)睡不下時,就睡狹窄而又潮濕的連腿都伸不直的地鋪,地鋪從監室門口直到便池前面都是,且這種地鋪的地面每天三頓飯後都要用清水沖洗,可想其潮濕的程度。不管是睡鋪板(通鋪),還是睡地鋪,人多時睡的面積都不到一尺寬,只能側躺,無法仰臥。到了晚上,夢話聲、呼嚕聲、銼牙聲、笑聲、哭聲……此起彼伏,整夜不停。

在如此惡劣的環境裏,羅瓊英幾乎每天晚上都是嚴重失眠。2014年11月30日早上,她實在睡不著覺的情況下,就起來打坐煉功。為此,監室的全體在押人員,被一張姓警察罰坐鋪板7天(這種懲罰,不打不罵,但苦不堪言)。警察這樣做,其目的是想挑起其他在押人員對羅瓊英的不滿和對法輪功的仇恨。對此,羅瓊英強烈抗議,於2014年12月1日開始絕食,於是看守所對她的迫害升級,全天24小時兩個「包夾」寸步不離。

2014年12月22日,成都市看守所獄警把羅瓊英帶出監室抽血,羅瓊英覺得對她抽血檢查就是為活摘她的器官做準備,所以不配合獄警,只給他們講真相,並告訴他們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希望他們不要再跟隨江澤民集團迫害好人,不要再做違法犯罪的事。獄警不但不聽,其中一個男警還高聲喊道:「給我打!」羅瓊英當即呵斥道:「誰敢?誰打誰犯罪!」這時一女警說道:暫時不打,暫時不打。整個過程,不管他們怎樣威脅恐嚇,羅瓊英就是不配合,並強烈反抗。可是,獄警為了達到他們的罪惡目的,先叫3個在押人員強行按住羅瓊英抽血,沒有成功;接著上來5個,還是沒有成功;最後上來了7個在押人員加上醫生共8人,非常野蠻地把羅瓊英按在地上強行抽了她的血。

羅瓊英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日子裏,獄警強迫她天天打掃鋪板的衛生,有時打掃完畢後,管理監室的在押人員就用白色衛生紙反覆擦看,稍有一點沒有達到標準,就罰她值夜班,有時還強迫她看守廁所。

在看守所地獄般的日子裏,吃的沒營養,喝的不衛生,住的又潮濕。由於環境惡劣,氣氛緊張,加上長期睡不著覺,羅瓊英身體素質一天比一天差,以致後來用力搓洗打掃鋪板的毛巾或使勁擰緊毛巾時,雙手的毛細血管就會破裂而出血,這種情況出現過好幾次。後來醫院的檢查證明,看守所已經把羅瓊英折磨成了嚴重高血壓。

三、成都市女子監獄對羅瓊英的迫害

2015年11月11日上午,羅瓊英被看守所獄警綁架到成都市女子監獄。2016年12月14日下午,她從冤獄回家。期間(共十三個月),她一直被成都市女子監獄嚴管迫害,坐的是「牢中牢」的「牢中牢」,受盡了摧殘和凌辱。

據知情人士講,從2013年開始,成都市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逐漸升級,特別是女監獄長毛新上任以後,迫害更是日趨嚴重。羅瓊英被非法關押在成都女監期間,正是監獄長毛新在此上任期間。

成都女子監獄共有六個監區,除了一監區(入監隊),從2013年開始,都被安排關押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入監後,不經過入監隊,直接投入二、三、四、五、六監區,進行嚴管迫害(「牢中牢」)。其中二、六監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最為嚴重,其它監區所謂「轉化」不了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送到二、六監區進行嚴管迫害。

六監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獄警是趙紅梅,到2014年底,她在這個罪惡的崗位上已經幹了十多年了,雙手沾滿了迫害法輪功的鮮血。當時,羅瓊英就是被非法關押在這個罪惡的六監區。

成都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軟暴力洗腦,參與迫害者多為刑事犯中的經濟犯、特別是職務犯(貪污受賄),這些人有一定文化,表現偽善;二是硬暴力迫害,如打、罵、長時間罰站、罰坐、不給飯吃等等,參與迫害者多為刑事犯中的所謂「紅毛」(獄警挑選的「積委會親信份子」和沒有頭腦、不分善惡的體壯心狠的犯人)。

(一)包夾蒲秀瓊、歐萍蘭迫害羅瓊英

2015年11月11日上午,羅瓊英被綁架到成都市女子監獄的6監區。她對剛見面的獄警趙紅梅(專管迫害法輪功的人)勸善,對方不但不聽,還不停地罵大法、罵羅瓊英, 邊走邊罵,言語十分惡毒。

幾分鐘後,獄警趙紅梅和兩個犯人(蒲秀瓊、歐萍蘭)把羅瓊英帶到了6監區的食堂,對其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羅瓊英繼續對她們勸善,獄警趙紅梅就對身邊的兩個犯人(蒲秀瓊、歐萍蘭)說:「用襪子堵住她的嘴!」這時,歐萍蘭一把將羅瓊英推到食堂的牆上,一手接過蒲秀瓊遞過來的襪子(是羅瓊英自己穿過的隨身帶的襪子),狠狠地按在羅瓊英的嘴上。羅瓊英奮力反抗,時間持續了大概二十分鐘左右。後來羅瓊英發現這個襪子上血跡斑斑。

這件事情發生後不久,獄警趙紅梅在羅瓊英面前表示了歉意。為此,羅瓊英也就暫時沒有將此事向監獄反應。後來羅瓊英終於明白,趙紅梅在她面前表現出來的歉意是裝出來的,是為了麻痺她的。

用襪子堵住羅瓊英嘴的兩個犯人(蒲秀瓊、歐萍蘭),是監獄安排轉化迫害羅瓊英的「幫教」(「幫教」是監獄對她們的稱呼,法輪功學員叫她們「包夾」)。這兩個包夾(蒲秀瓊曾是巴中市平昌縣宣傳部部長,歐萍蘭曾是廣元市元壩區移民局局長)都是職務犯(貪污受賄),既偽善又凶殘。她們威脅羅瓊英說:監獄要求我們對你寸步不離,你的所有行動都必須在我們的視線範圍之內。

羅瓊英被綁架到監獄的當天,獄警趙紅梅把她關在6監區的512監室,進行嚴管(「牢中牢」)迫害。當天下午,包夾(蒲秀瓊、歐萍蘭)就迫不及待地誘騙羅瓊英寫「四書」(指認罪書、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羅瓊英不寫,絕不與「真善忍」決裂。就從這天起,包夾24小時輪番折磨羅瓊英,監視她的一舉一動,晚上還增加了兩個包夾(一個姓淦,一個姓羅),每天晚上都是12點過才准她睡覺,早上五點過又必須起床。

羅瓊英被劫持到6監區的第三天早上,在監獄的醫院裏,包夾(蒲秀瓊、歐萍蘭)和另一名犯人(不知其姓名),再加兩名醫生一共5人,受獄警趙紅梅的指使,強行按住羅瓊英抽血,抽完血之後,其中一名男獄醫還用鐵錐子在她的手臂上狠狠地扎了三錐,鮮血直流,致使她的手臂很長時間都發痛發軟。

羅瓊英每天的吃、喝、拉、撒都在512監室裏,飯菜由包夾端回監室吃,有時吃不飽。包夾不准她出監室;不准她隨便上廁所;不准她和監室的其他犯人說話。不管是站立還是坐小凳子,每天都是至少13至18個小時,且時間長達13個月之久,致使她後來雙腿浮腫,走路不穩,血壓最高達到過199毫米汞柱。

(二)包夾萬永儀、柳欣迫害羅瓊英

2015年12月3日,獄警趙紅梅把羅瓊英的包夾換成了萬永儀和柳欣,監室換成了6監區的612監室,繼續對羅瓊英進行嚴管(「牢中牢」)迫害。這兩個包夾比起蒲秀瓊、歐萍蘭,表面上要溫和一些,顯得善良一點,但這種偽善更可怕,稍不注意就會上了她們的圈套。

還有一天早上吃稀飯時,羅瓊英感覺稀飯裏有藥味,懷疑有人在稀飯裏放了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就對包夾萬永儀說了這個情況。當時,萬永儀反應激烈,大發雷霆,把羅瓊英狠狠的威脅了一番。儘管萬永儀和柳欣也是天天逼迫羅瓊英與「真善忍」決裂,但羅瓊英就是不配合她們,任其用盡心思和伎倆,也不為其所動,並嚴厲告訴她們:「你們以我的名義寫的任何東西都與我無關,我都不承認!」從到這個612監室起,直到2016年12月14日回家的前一天,獄警強迫羅瓊英天天打掃監室和廁所的衛生,對衛生的要求簡直就是雞蛋裏挑骨頭,以此達到在肉體和精神上折磨羅瓊英。

(三)包夾柳欣、蒲秀瓊迫害羅瓊英

從2016年3月21日起,監獄對羅瓊英的迫害升級。獄警趙紅梅把羅瓊英調到了6監區的412監室(「牢中牢」中的「牢中牢」),繼續嚴管迫害,包夾換成了柳欣、蒲秀瓊。此後,監獄對羅瓊英的迫害更是用盡了手段,玩盡了花招。

說明一下,監獄六監區的4樓、5樓、6樓的最末,就是4-12監室、5-12監室、6-12監室,這三個監室是專門用來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嚴管監室」(監獄叫它們「幫教監室」,法輪功學員叫它們「罪惡監室」)。在監室外邊有警戒線,除了包夾和警察,不准其他犯人越過,其他犯人也不敢越過。由於這三個監室在樓層的最後一間,一般犯人進出都看不見這三個監室的情況,再加上平時房門經常關著,所以包夾(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不被外界所知。一般的監室要住十二個人,而這種迫害法輪功的監室只住五、六個人,其中只有一個是法輪功學員。迫害不斷升級後,這種迫害法輪功的監室只住三個人,其中兩個是專門負責洗腦的包夾(犯人),二十四小時監視迫害法輪功學員。

這三個「罪惡監室」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牢中牢」,特別是4-12監室,更是「牢中牢」中的「牢中牢」。只要不與」真善忍」決裂的法輪功學員,就會被封閉在這種專用監室裏,見不到也聽不到外面的任何信息。三頓飯都在監室內吃,連剪指甲也只能在監室內的靠門邊處剪,剪頭髮更要等外面整個樓層的其他犯人都剪完之後,包夾(犯人)才帶法輪功學員出去剪,在去的路上還不准法輪功學員和任何人打招呼、做表情。

2016年4月,監獄在羅瓊英住的412監室安裝了電視和DVD機。開始一段時間,包夾幾乎天天逼著羅瓊英看誣蔑、誹謗大法師父和大法的視頻,來回滾動播放,聲音放得很大,以此給羅瓊英洗腦,折磨她,消磨她的意志,達到逼迫她與「真善忍」決裂的目的。在逼迫羅瓊英看這些資料的時候,警察不在場,由包夾羅瓊英的兩名犯人監視。

在這個罪惡的「4-12 監室」,獄警把羅瓊英睡的床鋪安排在吊頂的電風扇下面,春末、夏天、秋初(2016年)連續幾個月,電風扇晝夜(指白天坐在床鋪邊的塑料小凳子上和晚上睡覺的時候)不停地對著羅瓊英吹風,且開的都是最大檔位。

(四)包夾柳欣、袁菱迫害羅瓊英

2016年7月上旬,獄警趙紅梅把包夾羅瓊英的犯人換成了柳欣和袁菱。有一天,六監區副監區長田莉來到羅瓊英面前說:「我們把學歷最高、水平最高的兩個人用來陪你,你也該開點竅了(指與信仰決裂)」。的確,她說的這兩個犯人都是研究生學歷,曾經都是政府官員,屬於職務犯(貪污受賄)。然而在羅瓊英眼裏,不管他們曾經是甚麼職務,也不管她們是甚麼樣的學歷,在此時,除了是兩個眾生、是大法救度的對像,其它甚麼都不是。這兩個包夾,為了達到逼迫羅瓊英與「真善忍」決裂的目的,在獄警趙紅梅的操縱下,使出的招數更是陰險。常常是一計不成又生一計。

從2016年7月起,直到回家那天,監獄不准羅瓊英接見家人,也不准寫家信,致使家人非常擔心她的安危,精神備受摧殘。在成都女監期間,獄警趙紅梅沒準羅瓊英寫過一次家信,不僅如此,還沒收了她從看守所帶去的所有家信,直到她回家那天也沒歸還。由於家人得不到羅瓊英的消息,對她的安危非常擔心。

(五)包夾袁菱、萬永儀迫害羅瓊英

由於羅瓊英繼續堅持真善忍,2016年9月28日,監獄又把羅瓊英的「包夾」換成了犯人袁菱和萬永儀,繼續逼迫羅瓊英非變壞不可,不變壞不行。2016年10月3日,監獄把羅瓊英列為了重點「攻堅」對像,獄警先把412監室的其它3個犯人調走,最後只剩下羅瓊英和兩個包夾。包夾還威脅羅瓊英說:你繼續「頑固」,還會來第三個包夾對付你,甚至第四個、第五個……總之,她們想方設法製造恐怖氣氛,輪番上陣摧殘折磨羅瓊英。2016年的初冬,監獄以統一檢查、統一規定的方式,逼迫羅瓊英把自己帶的衣服扔掉,可是隨著天氣一天天變冷,卻又遲遲不准羅瓊英拿冬天要用的被子等衣物出來,目的是想逼迫羅瓊英在冷得受不了的情況下屈服於他們。

監獄想方設法折磨羅瓊英一年多,一次又一次換包夾,其最終目的就是想逼她放棄修煉。2016年11月14日下午,也就是羅瓊英離開冤獄的前一個月,監獄對6監區的所有服刑人員抽血、取唾液、查DNA等違法活動,羅瓊英堅決不配合,並找到副監區長譚雪梅說明不配合的理由,並揭穿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做準備。這天下午,他們也就沒有再強迫羅瓊英做任何檢查,可是三天後的一個下午,羅瓊英住的412監室突然來了4個犯人,再加一個警察一共5個人強行抱住、按住、捉住羅瓊英的手按手印、抽血查DNA.事後,獄警趙紅梅又把羅瓊英大罵一通,以此解恨。

從羅瓊英被劫持到成都女監那天起,直到離開女監的前兩天,獄警趙紅梅幾乎見羅瓊英一次就罵一次,一次比一次罵得歇斯底里。

離開冤獄的前夕,在獄警趙紅梅的辦公室,趙紅梅叫羅瓊英在退款單上簽字,羅瓊英堅決不簽。對此獄警趙紅梅憤怒到了極點,對羅瓊英詛咒、謾罵的語言更加惡毒,簡直不堪入耳。冤獄期間,面對如此殘酷的迫害,善良的羅瓊英對獄警趙紅梅等人員一直都是無怨無恨,只是覺得她們好可憐啊。真心希望發生在中國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早日結束。

四、四川省婦聯和婦女幹部學校對羅瓊英的迫害

四川省婦聯頒發給羅瓊英的《榮譽證書》和四川省婦幹校為羅瓊英出具的《情況說明》,足以說明羅瓊英是一位合格的國家幹部,是一名優秀的教師,然而,就因為羅瓊英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卻被四川省婦聯和婦女幹部學校非法開除公職,導致羅瓊英沒有了生活來源。

2015年11月23日,四川省婦女幹部學校向四川省婦聯非法遞交《關於給予羅瓊英開除處分的請示》,2015年11月27日,四川省婦女幹部學校非法宣布《關於給予羅瓊英開除處分的決定》。此時,離羅瓊英正式退休的法定時間只差13天。

五、成都市草堂派出所、草堂街道、送仙橋社區等對羅瓊英的迫害

2016年12月14日下午,羅瓊英歷經冤獄重重磨難後回到了家中,當時體重只有80多斤。這之後,成都市草堂派出所警察、草堂街道和送仙橋社區等人員對羅瓊英進行了多次騷擾。這些不法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對羅瓊英及家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嚴重干擾和傷害。其中,最嚴重的一次,發生在2023年9月25日下午和晚上。

這天下午4點過,在成都市斜陽路的人行道上,羅瓊英被兩個男的「碰瓷」,誣賴她碰掉了他的手機,摔壞了。結果,以調監控為名,其中一個男士叫來了草堂派出所警察,叫羅瓊英趕快上車,到派出所去調監控。羅瓊英的直覺告訴她:警察和扔手機的男士是一夥的,並直接對他們說:你們是一夥的!羅瓊英堅決不上車。結果又來幾個自稱是社區的女的。幾個女的到來後,警車就開走了。

這幾個女的誘騙羅瓊英來到附近茶館。只見其中一個女的說:今天我們受政法委的委託,找你談話。此時,羅瓊英才明白是怎麼回事了。於是,她拿出筆和紙,問得這幾個女的分別姓李、姓張、姓馮、姓羅。羅瓊英請她們出示工作證,她們都說沒帶;請她們出示談話的法律依據,她們都不說話;請她們寫上自己的姓名和電話,她們都不寫。

羅瓊英說:《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依法行政」,你們今天找我談話,請問依據的是那條行政法規?對方無語。坐在對面的張姓女的卻說:你是法輪功×教人員(註﹕這個是真正的邪教),在名單上。羅瓊英說:請你拿出法輪功是×教的法律依據!鄭重地告訴她們,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

突然,推門進來一個女警察,對羅瓊英大吼大叫,表情兇狠。羅瓊英問她:請問你貴姓?她說:我不是有警號嗎?羅瓊英站起身看清她的警號是007171,並寫在了紙上。一會兒,這個警察出去了。

接下來,幾個女的你一言我一語的對羅瓊英進行挖苦諷刺。張姓女的拿出一張紙,馮姓女的接過紙放在桌面上,讓羅瓊英簽名。羅瓊英堅持不簽。可幾個女士卻不依不饒,反覆叫簽。羅瓊英說:我不歸你們管!羅瓊英告訴她們,《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

雙方僵持很長時間後,張姓女士突然對羅瓊英大發雷霆,還拍著桌子大吼大叫。張姓女的突然趁羅瓊英不注意時,抓住羅瓊英的右手,再用她自己的左手事先抹好的印尼紅,往羅瓊英的右手指頭上一抹,然後把紙(逼羅瓊英簽字的三張紙,不知是那一張)拿起往羅瓊英的手指上一抹,同時嘴上說道:好了,夠了,可以了。面對此情此景,羅瓊英嚴肅地對張姓女士說:你這樣做對你不好,真的不好!今天我不配合你們簽字,就是為了保護你們,因為我在上面簽了字,你們今天的行為就是犯罪既遂,我不簽字你們的行為就是犯罪未遂。張姓女士說:我不要你保護,我就想下地獄,想去看看地獄是甚麼樣。

之後,羅姓女的又故伎重演一次,用她自己的手指往羅瓊英的右手拇指尖尖上一抹紅印泥(羅瓊英緊握拳頭但拇指在外),然後用李姓女士遞過來的紙(不知是三張中的哪一張)往羅瓊英的大拇指尖尖上抹了一下。可能這就算達到了她們的罪惡目的,而後放開了羅瓊英的右手。之後,羅瓊英得知張女士的全名是張雪梅。

大概是晚上8點半到9點鐘之間,羅瓊英離開茶樓,看到茶館外停留的警察也正在開走。羅瓊英徹底明白了:原來他們三伙(碰瓷的男的、警察、街道或社區人員)都是一夥的!

結語:

成都市青羊區公檢法、成都市中級法院、成都市看守所、成都市女子監獄、四川省婦聯和婦女幹部學校、成都市草堂派出所、成都市草堂街道和送仙橋社區等等,針對羅瓊英幹出的一幕又一幕的違法犯罪行為,不僅給羅瓊英及家人造成巨大傷害和痛苦,更是對人類尊嚴、人性和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和破壞。其行為不僅嚴重違反了《憲法》第35條、第36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還觸犯了多條《刑法》,構成了嚴重犯罪。

在此,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人員、610人員、街道和社區工作人員,千萬要清醒:今天的所謂「政績」就是明天的罪證,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就是在迫害自己,必將成為歷史的罪人(迫害法輪功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將面臨人類有史以來,最嚴厲的審判和懲罰)!聰明的人定會審時度勢,對自己的未來負責,做出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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