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秋芳,寧河縣小李鄉人。她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同年八月被小李鄉派出所和鄉政府等有關人員劫持到鄉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劉秋芳又被小李鄉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鄉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受到非人的虐待和折磨,並勒索現金五百元。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晚,劉秋芳因傳遞大法真相資料,被寧河縣「六一零」、豐台鎮派出所劫持到寧河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後轉押到天津市漢沽區看守所非法拘留三個月。同年十二月又轉至寧河縣看守所繼續迫害。二零零五年六月五日,劉秋芳被寧河縣中共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審判長李志軍。
劉秋芳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三分隊四監區迫害,獄警指使犯人李會芹、李學華毆打劉秋芳,強制坐小板凳,導致左腿不能走路。參與迫害的有,四監區大隊長李紅、副隊長、三分隊隊長吳某、小隊長劉爽等人。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統計,二零二四年獲知,天津法輪功學員因為信仰真、善、忍,至少85人次被中共當局迫害,其中4人含冤離世,至少16人被非法判刑,44人次被綁架,21人次被騷擾。由於中共對真相的封鎖、不允許家人探視、暗地迫害等原因,還有許多沒有報導出來的迫害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