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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鞍山市曲鵬程被非法判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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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四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鞍山市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曲鵬程,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被遼陽市弓長嶺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鞍山市鐵東分局、鞍山市和平派出所警察聯合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近悉,他已經被遼陽市燈塔法院非法判刑八年。曲鵬程已提出上訴。

曲鵬程,一九六五年三月,家住鞍山市立山區,原鞍鋼中型軋鋼廠職工。因為身體不好,他於一九九八年秋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很快就無病一身輕,煙和酒也戒掉了,人變得更加和善,和周圍鄰居也相處非常友好,鄰居有困難,他都會盡自己最大努力去幫助別人。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曲鵬程被迫流離失所二十多年,長達十幾年不敢與家人聯繫,期間他的父親、老丈人、丈母娘相繼離世。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八日,曲鵬程和付崇春被遼陽市弓長嶺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鞍山市鐵東分局、鞍山市和平派出所警察合夥綁架。一幫警察闖入曲鵬程的出租屋,非法抄家幾個小時,搶走個人物品和現金。警察將曲鵬程帶到遼陽市弓長嶺公安分局非法審訊,隨後非法將他關押到遼陽市看守所構陷。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燈塔市檢察院非法批捕曲鵬程、付崇春。十一月十二日,燈塔市檢察院將構陷曲鵬程、付崇春的所謂「案件」移交燈塔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上午九點,曲鵬程被遼陽市燈塔法院非法開庭;曲鵬程否定迫害,拒絕回答問題。曲鵬程的律師做無罪辯護。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一審法官高尚萍通知曲鵬程的律師:曲鵬程被非法判刑八年。

據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報導統計(包括後補充的情況),遼寧省鞍山市(含海城市、台安縣、岫岩滿族自治縣)地區有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其中鞍山海城市法輪功學員孫素雲老人在被迫害中含冤離世。

遼寧省遼陽市弓長嶺區公安分局:
地址:遼寧省遼陽市弓長嶺區雷鋒街1-2號,郵編111007
電話:0419-5808028
局長欒瑞
國保大隊辦案警察吳闖13941909002
燈塔市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遼陽市燈塔市中興路448號,郵編111300
辦公室:0419-8582706
案件查詢:0419-8580730
本案檢察官王仲0419-8580560
公訴人助理 呂文洋

法官:高尚萍 13591927944 8589767
趙賀:15809853993
李紅赟
書記員 劉程程:13188603888
遼陽市政法委書記:郭志強 地址:遼陽市白塔區青年大街35號
法官:高尚萍 13591927944 8589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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