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涿州市法院何時開的庭?何時宣判?法院沒通知家屬。夏洪民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才結束一年半的冤獄。
夏洪民是淶水縣淶水鎮東關村人。他曾是建築工人,早年一個人承擔著一家四口人的生活,嘗盡了人間艱辛與困苦,落下各種病痛。夏洪民修煉法輪功後,身心變化巨大,不再被病痛折磨。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善待他人,有很好的口碑,工地老闆都願意雇佣他。
夏洪民遭綁架關押構陷經過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上午七點三十分,一輛麵包警車停在了夏洪民居住的小區樓下,一行五個警察,有穿警服的、有穿便服的,敲開了夏洪民家的門,他們一擁而進,拿出了一張所謂的「證件」晃了一下,自稱是「公安局」的,家人根本看不清寫的是甚麼。他們強迫夏洪民跟他們走一趟,說:「有人給公安寄信了,調出監控了,懷疑是你,跟我們去公安局接受調查。」
五月一日下午,家人被告知夏洪民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後,警察沒有放人,於五月十五日將夏洪民非法刑事拘留,至今關押在淶水看守所已十一個多月。二零二五年四月份家人突然接到監獄通知書,才得知:夏洪民被涿州市法院以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冤判三年三個月(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日已移送到唐山冀東分局第四監獄一監區繼續關押 。
夏洪民曾遭迫害事實簡述
二十多年來,夏洪民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屢遭中共警察騷擾、綁架、抄家、遊街、非法拘留、淶水黨校迫害、被非法勞教、判刑,二零零零年在淶水黨校曾被吸紅的煙頭燙嘴;扒光夏洪民的衣服,用皮帶、木棍、板凳腿毒打;還強迫夏洪民跪下,在他小腿上橫放鐵锨柄,然後三、四個警察上去踩,慘叫聲撕心裂肺。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上午,夏洪民在淶水永陽集市上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被永陽派出所警察綁架,中午十二點鐘他被釋放,但他的電動車被警察扣下。次日,夏洪民照常去上班。十點鐘左右,永陽派出所四、五個警察闖到他的單位,將他綁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後又非法拘留十一天,罰款六百元。但是這十一天的非法拘留到期後,夏洪民被淶水縣檢察院非法批捕,被轉關到淶水縣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五月,夏洪民的家屬按常規打電話到淶水看守所,卻得知夏洪民已於四月十八日被劫持到唐山冀東監獄非法關押。家人震驚,打電話到涿州市法院立案庭查問,法官解文海稱,該法院已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對夏洪民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還稱因為夏洪民沒有請律師,開庭沒有通知家屬。
隨後,家人多次打電話到冀東監獄,對方有人稱「查無此人」,有人說「這屬於內部機密,不能洩露」,有人甚至威脅:「想知道,你們帶身份證過來吧。」家人無奈再問辦案單位胡家莊鄉派出所,回答是:「案子已經提交上去了,你們找治安大隊吧。」治安大隊則說:「你們去找檢察院吧。」
中共這些公檢法機關對老百姓人身安危的事,就這樣來回推諉。直到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幾號,眼看離釋放時間過去好幾天了,家人親自去淶水看守所,才問出夏就在冀東監獄的第五監獄。當家人打電話到第五監獄時,他們還說沒有此人,家人說:我們這的看守所都說了是在你們那裏關押,你們還不承認?就這樣他們說:一月十七日來接人吧!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夏洪民結束了一年零六個月的冤獄生活。回家僅三個多月,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又被淶水警察入室綁架構陷入獄。關於夏洪民遭迫害情況,請看明慧網報導《河北淶水縣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淶水大法弟子夏洪民被送高陽勞教所迫害》《河北淶水縣69歲夏洪民剛出冤獄又被綁架關押》。
善勸
再次奉勸所有參與人員,其實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從立案、起訴到審判,都是違法的,都是在蓄意陷害,因為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向世人講清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為。而把這些合法行為當作所謂「犯罪證據「,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把一個合法公民以莫須有的罪名送上法庭,並荒唐的以法律的名義宣判有罪。這是我們國家的悲哀,是跨世紀的冤案!
請你們認真的想一想,從文革到六四,那些積極參與迫害的人員和警察們,利用過後都被中共無情的殺人滅口,你們還認不清中共是個甚麼東西嗎?它就是個西來幽靈,魔鬼撒旦!你們還為它賣命嗎!趕緊清醒吧!希望你們趕緊脫離中共邪黨,退出你曾加入它的黨團隊組織,善待法輪功學員,為自己留後路。
相關單位:(以下人員如有變動,請知情者及時更正)
夏洪民關押地址 唐山市 郵編 063305
現關押在:河北省監獄管理局第四監獄一監區
詳細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南堡鎮咀東碼頭冀東分局第四監獄一監區)
第四監獄預政科:0315-8313662
冀東分局總指揮中心座機:0315─8313663;
河北省淶水縣拘留所:
電話:0312-4510844
原所長馬海濤18531283656 (2022年5月份上任)
警察董洪浩
河北省淶水縣看守所:
電話:0312-4511041
所長穆軼偉(2022年5月份上任)
河北省淶水縣公安局:
電話:0312-4528726
現任:武永利13932221889
原局長冷振宇 13932221889
副局長王寶華13930891928 住址:河北保定市淶水縣淶陽路時代鑫園B棟2單元302
副局長萬玉恆
現任國保大隊長陳英春13603129007(新上任,不明真相,積極參與迫害)
(原代春傑13930218895已調離)
河北省淶水縣檢察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淶水縣府前街198號
電話:0312-4522226
檢察長賈榮君(2021年10月19日任職)
副檢察長戴文功13933226906(1963年4月出生,河北淶水縣人)
副檢察李國權13903125964(河北淶水縣人)
公訴科:張姓15532268136
黨組成員:張海娟(女,河北淶水縣人)
黨組成員:劉建革13582998298
黨組成員:閆會英,13630862960(女,1974年出生,河北淶水縣人)
辦公室主任;崔冠秋15531227122
第一檢察部主任:劉建革13582998298(1967年10月生,河北淶水縣人)
第二檢察部主任:冀曉庚
第三檢察部主任:勾憲剛
淶水縣檢察院不知名電話:15630205905
涿州市檢察院:
地址:保定市涿州市平安北街130號,郵編072750
電話:0312-3852822、0312-8638361
現任檢察長:魏陽(2023年3月1日任命)
副檢察長:劉巍、趙森、周雷
專職委員:朱曉彤0312-3865696、李亞楠
第一檢察部:主任孔川、副主任:郝莉莉 洪萌0312-8638361、楊雪熠、張維
第二檢察部:主任王暉、副主任:張競巍、郭健康
第三檢察部:主任朱秋安
第四檢察部:主任劉雨楓、副主任李超
第五檢察部:主任蔣宇聆
綜合業務部:主任谷文碩、副主任王寶坤
原檢察長王立紅(2021年10月19日任職,約於2022年9月卸任)
原檢察長李玉龍15803895678(2021年5月卸任)
涿州市法院:
地址:保定市涿州市開發區平安北街124號,郵編072750
傳真:0312-3856143
舉報:0312-3852315
舉報受理:0312-3850958(可監督舉報:解文海)
司法公開電話:0312-3852351
辦公室:0312-3852325
立案庭:0312-3852317
院長王輝(2021年下半年任職)
原院長王玉海17731200699(2021年卸任)
柴秋瑾、斐燕
刑一庭:
法官解文海17731205071、03126672972、03126672973
刑二庭:
庭長崔冠軍
副庭長孟祥才(2021年10月19日任職)
法官王豔華0312-5520128
陪審員張北、曹瑋
審判員王亞靜
書記員蔡佳偉17731862270
法官陳某13303266681
法官郭運來13131299294
法官徐志遠1863026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