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福玲當年照片 |
石福玲,女,回族,現年約有六十左右歲,河北省泊頭市糧食製品廠職工。石福玲以前在單位裏是個二十多年的老病號,修大法後身體恢復健康,街坊、鄰居、同事都知道是大法給了她一個健康的身體。
石福玲下崗失業後,在家門口開辦了一個小賣部維持生活。石福玲平常在生活中或賣貨時逢人就講真相,弘揚法輪大法的美好,告訴世人法輪功是讓人們做好人的功法。
二零零七年夏天一天,石福玲被一輛出租車撞出去十多米遠。肇事司機是泊頭市堤口王村人,姓潘,當時嚇壞了,石福玲從地上爬起來說:「我得按真、善、忍標準做,我煉法輪功,我不用你花錢,請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司機激動得說不出話來。而且讓人想不到的是,石福玲被撞的那麼厲害,人竟然沒有一點事。
二零零七年十月四日上午十點左右,石福玲正在小賣部賣東西,突然一幫便衣警察闖到她家亂翻一通,把石福玲強行往警車上拽,拉扯中,把石福玲的上衣拽掉,讓她在泊頭市人員密集的大馬路上、在大庭廣眾之下受羞辱。警察把她綁架到堤口王鄉派出所後,石福玲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又被送到泊頭市看守所繼續迫害,在看守所裏被迫害的一個多月中,石福玲說她受盡了折磨、欺凌。在家屬多方求助,強烈要求下,泊頭市公安局國安大隊長趙東升、副隊長黃春柱向家屬勒索了一萬元後才放她回家。當時石福玲被迫害得神志不清,家務活也幹不了,每日哭泣,到處亂走,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日失蹤。
石福玲失蹤後,她的家人及親友多方尋找,她的丈夫愁的上不了班、吃不下飯,天天到處尋找,同修們陪她丈夫去一百多里外的縣城、農村尋找也沒有音信。當時家中還有未成家的兒子,她的丈夫欲哭無淚。一個做好人的人,一個和和睦睦的小家庭,就這樣被中共惡黨給拆散了。
(責任編輯:顧元)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5/4/17/226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