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泰斌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任甘肅省敦煌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下面是賈泰斌任敦煌市副市長、市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二年四月九日,敦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到郭家堡鄉幾名法輪功學員的單位和家中,非法要求法輪功學員按十指指印。隨後,綁架了敦煌市莫高鎮蘇家堡村四組法輪功學員呂桂琴和她丈夫楊青。楊青被放回,呂桂琴被非法關押在敦煌市看守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二年六月九日下午三時許,敦煌市法輪功學員白社英、劉桂蘭在敦煌市肅州醫院附近被敦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至敦煌市公安局,被非法關押在敦煌市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敦煌市法輪功學員賀少華、呂鳳平,被敦煌市國保大隊及酒泉地區國保綁架。
◎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蘭州市法輪功學員何天慧、徐曼莉和未修煉大法的小伙子羅文被蘭州市公安局、敦煌市公安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敦煌看守所。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被敦煌市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敦煌市法輪功學員賀少華、呂鳳平被敦煌市國保大隊、酒泉地區國保綁架。同年十二月八日,賀少華被非法庭審,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孫彩玲、程玉蘭、俞秀蘭、張希梅,敦煌市沙州鎮法輪功學員;許玉豐,敦煌市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敦煌市國保大隊警察、居委會人員共十一人闖入孫彩玲家中,綁架了孫彩玲、張希梅、趙玉英;下午兩點左右,綁架了俞秀蘭;十月二十七日,又綁架了許玉豐、程玉蘭。
孫彩玲、許玉豐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七十多歲的俞秀蘭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被勒索了八百元錢後,轉換成「監外執行」。二零一六年五月,程玉蘭被非法庭審,七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晚十一點左右,敦煌市七里鎮青海石油基地法輪功學員唐忠碧在家被新疆烏魯木齊鐵路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七年六月,被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下午五點多,自稱酒泉市公安局的警察將敦煌市七里鎮青海石油管理局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丁英蘭綁架並非法抄家。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五點多,丁英蘭的女兒收到一張經敦煌市檢察院批准,酒泉市公安局七里鎮分局發的逮捕通知書。二零一七年六月,丁英蘭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多,敦煌市法輪功學員丁豐蘭、張希梅、李潤花正在大街上走著,突然來了十幾個警察把三人綁架到沙洲派出所,說通過監控看到她們在大街上給人講真相。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兩點半,敦煌市法輪功學員楊雪芳在敦煌莫高窟被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敦煌市法輪功學員呂桂琴、王淑英,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中午被從家中綁架。王玉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敦煌市法輪功學員王樹英,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晚九點半左右在某小區被十幾個警察綁架,當晚被非法關進沙洲派出所,關進鐵籠子。多個警察對王樹英輪番審訊、逼供、恐嚇、揪頭髮、撬牙等迫害。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中午十二點多,法輪功學員呂桂琴被敦煌市國保警察闖入家中強行綁架。同年十二月十日,呂桂琴被非法庭審。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呂桂琴被敦煌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五千元。
賈泰斌的個人情況
賈泰斌,一九六七年七月出生,河南省清豐縣人。主要簡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甘肅省瓜州副縣長、縣委副書記、政協主席、黨組書記;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任甘肅省敦煌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任甘肅省酒泉市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室黨組書記、秘書長、市政協機關黨組書記、一級調研員;二零二四年九月,任甘肅省酒泉市政協一級調研員。期間,賈泰斌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責任編輯:林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