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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非法庭審 朱慧敏指出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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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武漢市69歲的退休女教師、法輪功學員朱慧敏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上午遭漢陽區法院非法庭審。面對非法起訴,朱慧敏在法庭上堂堂正正的指出: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朱慧敏因向出租車司機講述法輪功真相,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被警察綁架,五月十一日遭漢陽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她被非法關押在武漢第一看守所至今已經一年八個月。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武漢市漢陽區法院對朱慧敏進行非法庭審。開庭當天,公訴人章靜突然臨時變更起訴書,要求補充證據,妄圖加重迫害。法官朱苒要求檢察院傳送正式變更文件才能開庭。前去旁聽的家屬只好回家。

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上午九點,漢陽區法院對朱慧敏案再次開庭。辯護律師指證起訴書中朱慧敏的兩次勞教經歷屬於非法證據,而勞教制度於二零一三年底因違憲違法已被全國人大常委會廢除。而法官朱苒質問律師為甚麼老糾結這點不放?辯護律師反問:「起訴書中寫的很清楚,律師不依據起訴書中內容質證,那依據甚麼辯護?」朱苒自知理虧,蠻橫的態度有所緩和。

朱苒又詢問公訴人,公訴人稱將朱慧敏兩次被勞教經歷寫入起訴書就是為了加重迫害。面對公訴人的公然違憲違法、挑戰法律尊嚴的行為,法官朱苒卻徇私枉法,不予制止,聽之任之。

當朱慧敏要求公訴人拿出起訴的法律依據時,法官朱苒明知公訴人違法、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就不斷轉移話題搪塞。朱慧敏在做最後陳述時,堂堂正正地指出: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非法庭審結束時,法官宣布擇日宣判。朱慧敏當庭表示,如遭誣判一定上訴。

(朱慧敏受迫害詳細情況,請見明慧網報導《朱老師 大家盼望你快回家》《武漢教師兩次在何灣勞教所受折磨(圖)》《做好人被中共迫害七年 朱慧敏再被劫入看守所月餘》《武漢退休教師朱慧敏面臨非法庭審》

武漢市漢陽公安分局: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鸚鵡大道456號,郵編430051
電話:027-85393300、027-84844020
局長吳惟
副局長劉勝斌
國保大隊大隊長張博
涉案國保警察:徐龍飛、程晨

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芳草路92號,郵編430050
電話:027-84871273、027-84862000、027-84887347
檢察長王愛華(2022年任)
檢察官章靜027-84887457
助理陳乾

武漢市漢陽區法院: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馬鸚路159號,郵編430050
電話:027-84586514、027-84586500
院長郭龍梅(2023年至2024年)
法官朱苒027-84586577
助理李慧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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