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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李秀芹被非法判刑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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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市66歲的法輪功學員李秀芹女士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被大連鐵路警察綁架,七月十八日遭大連鐵路運輸檢察院非法批捕,移交到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十一月十三日被甘井子區法院非法開庭,枉判三年兩個月並勒索罰金兩萬元,近日正在進行上訴。

李秀芹曾經患有氣管炎、支氣管炎、腰椎間盤突出、肺氣腫等多種疾病,常年咳嗽,她身上總是沒有力氣。因為她常年身體生病,她的丈夫都能給她打針了。一九九八年煉法輪功後,漸漸地腰也不疼了,咳嗽也好了,從此她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利益上不爭了,工作上兢兢業業,幹活也不挑、不揀、不等、不靠了,家也和諧了。

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下午四時許,李秀芹在大甘井子區營城子街道前牧村鐵路道口被大連鐵路公安處大連北站派出所兩名便衣警察攔截、搜身,警察從她包裏翻到兩個真相優盤和幾張護身符以及二百元左右的真相幣,隨後將她綁架到大連北站派出所,當晚八時左右派出所警察和物業人員等七、八人就闖到李秀芹的兒子家非法搜查,沒有發現他們想要的所謂「證據」。當晚警察將李秀芹劫持到大連市看守所(姚家看守所)非法關押。六月二十日,大連鐵路公安處警察聯合物業人員又闖到李秀芹家非法抄家,搜出所謂的「證據」播放器一台,護身符一張,真相資料一張,心得體會一份,五元真相幣一張。

這期間李秀芹家屬要到派出所與辦案警察見面都被拒絕,後來家屬找到鐵路公安處所,辦案警察趙某在門崗接待了家屬,家屬當面遞交了《撤案申請書》,並告知他們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趙某接收了撤案申請書,但是拒絕簽收,說是轉給法制,但是後來家屬多次索要回執趙某都不給答覆。

六月二十五日,大連鐵路公安處大連北站派出所副所長周某和一警察,便衣高某對李秀芹的老伴進行了詢問,期間讓李秀芹的老伴在一張空白A4紙上簽字,由於老人不明白,給他們簽了字,但是沒按手印,警察因將名頭寫錯,導致那張筆錄沒有作用。後來警察多次找李秀芹的老伴再簽字,這個時候家屬已經知道不能簽字,就不許他們再來打擾。

七月十八日,大連鐵路運輸檢察院在多次非法抄家未找到任何書籍、資料,且相關警察也說「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非法批准了大連鐵路公安處對李秀芹實施的逮捕。

八月二十二日,家屬向大連鐵路運輸檢察院遞交了《羈押必要性申請》要求變更強制措施。按照規定三天就該給回覆,結果鐵路運輸檢察院直到八月二十九日才在家屬的催促下給了一個簡短的回覆,明確的說明李秀芹是因為宣傳法輪功而不允許變更強制措施的,(上次李秀芹被非法拘留時派出所給出的通知寫的是「一貫道」而不是法輪功)家屬隨後在12309網站上進行以案釋法申訴,要求出示法輪功是×教的法律法規,無任何回覆、甚至後來申訴內容都變得不可查看。

九月十五日,大連市鐵路運輸檢察院把構陷李秀芹的所謂「案子」移交到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九月十八日,李秀芹親屬和大連鐵路公安處警察趙某以及大連鐵路運輸檢察院工作人員唐某通話,仍然被告知案件還在鐵路運輸檢察院。

十月十日,甘井子區檢察院工作人員唐明告知家屬下週二或週三就要將案件移交至法院,隨後將面臨法院審理的相關程序。隨後,家屬向甘井子區檢察院遞交《親友辯護申請書》,檢察院前台工作人員卻讓家屬去鐵路公安處遞交申請,這明顯是不合乎法規的回覆,家屬當場針對此事駁斥的此觀點,並要求面見檢察院主辦工作人員。隨後檢察院工作人員唐明在大廳與家屬做了交流。他的觀點就是這類案件一直是這麼辦理的,所以不會有變動。家屬表示了沒有法律依據時,他又以不討論案情搪塞。聊天中,得知唐明已經「辦理」了十多起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案件。

李秀芹被構陷到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責任法官為盧丹丹。李秀芹的兒子申請為親友辯護人,但是閱卷申請被駁回,回覆說只有律師才能閱卷。閱卷還存在保密性,律師閱卷也不能複印拷貝,不能告知當事人及親友辯護人。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盧丹丹的王姓助理不斷地向李秀芹的兒子強調是否要放棄法律援助權,也就是暗示家屬接受他們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師。家屬點明了他們與律師之間的關係,並表示不需要他們的法援律師。後來法院在申請手續上又進行刁難,除了必要的關係證明和授權書外,還額外要求家屬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單位工作證明。

在多次的電話溝通中,王姓助理和盧丹丹都不斷的暗示家屬到法庭上不要亂說,因為你還有工作等等,可見他們也知道自己的違法性,同時他們這種用工作要挾家屬的行為也是違法的。家屬也向盧丹丹表示會遵守法庭紀律,但是法律法規給予的相應權利絕對不會放棄。

十一月十三日,李秀芹被非法開庭審理,家屬當庭辯護,親友旁聽,但是甘井子區法院罔顧事實對辯護人的意見都不予採納,依然非法判處李秀芹三年二個月並處以罰金二萬元,十一月二十七日家屬接到判決回執,隨即上訴。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辦案責任人及電話:
鐵路運輸檢察院責任檢察官:唐某 電話:0411-82950303
甘井子區檢察院責任檢察官:唐明 電話:0411-39915187

甘井子區法院責任法官:盧丹丹電話:0411-82793826法官助理:0411-82791755
辦案警察:趙雲飛 電話:13898485838

甘井子區其他刑事案件法官聯繫方式
段麗:0411-82793834,助理:0411-82791754
姚念傑:0411-82793740助理:0411-82791753
李蘇:0411-82793882助理:0411-82791755
金華:0411-82793897
劉麗娜:0411-82793753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信息:
地址: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明珠廣場6號 郵編:116039
院長:李奎哲
副院長:李海東、周峻緯、高君偉、呂瑛
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信息:
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明珠廣場3號 郵編:116039
黨組書記、檢察長:王立乾
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劉傳濤
副檢察長:趙蕊
副檢察長:曹萍
政治部主任:胡萍
檢委會專職委員:王禹
大連鐵路運輸檢察院信息: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安民街11號 郵編:116001
黨組書記、檢察長:劉仕傑
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姚波、
副檢察長:趙寧、
副檢察長:楊柳
政治部主任:隋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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