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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真相條幅 大連75歲劉英君被枉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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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大連市75歲的法輪功學員劉英君先生,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掛真相條幅,被大連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紅旗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四月下旬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款十萬元。近日獲悉:劉英君已被劫入瀋陽第一監獄十三監區關押迫害。

劉英君先生,一九五零年出生,大連市甘井子區革鎮堡街道法輪功學員,他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劉英君在外面掛真相條幅過程中,被大連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紅旗派出所警察拍照、綁架。警察闖到劉英君抄家,搶走三萬元錢及其它私人物品。在警察抄劉英君家的過程中,法輪功學員王成美(49歲)女士給劉英君打來電話。當天晚上,警察根據王成美電話號碼查到她的住址,非法闖到王成美家裏將她綁架,並搶走了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

劉英君、王成美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姚家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七月,劉英君、王成美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劉英君、王成美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構陷到甘井子區法院。警察為了叫他們「招供」,欺騙劉英君說:王成美拘留三天,劉英君拘留七天。紅旗派出所辦案警察韓晨錦幾次去看守所提審王成美,叫她承認掛條幅了,還叫她在所謂的「證據」上簽字,並說要考慮好了就給他打電話。王成美當天在家,根本沒有出去掛條幅。

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三月十四日,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兩次對劉英君、王成美進行非法開庭。第二次非法開庭是在看守所視頻開庭,就是把原來的所謂「證據」又核實了一下。劉英君、王成美都拒絕「認罪」。

二零二五年四月下旬,劉英君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款十萬元;王成美被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款兩萬元。

劉英君上訴到大連市中級法院,又被枉法裁決:維持冤判。近日獲悉:劉英君,已被劫入瀋陽第一監獄十三監區關押迫害。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造福家庭和社會,提升道德水平,不僅合法,而且應當受到尊重和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講清真相,不僅是為自己討還公道,更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良知,這理應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

瀋陽第一監獄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育新路7號(郵編110145)
獄務公開電話:024-31252092
舉報投訴電話:024-31252073
會見辦公室:024-31252207
刑法執行科:024-62836773
監獄長:孫銳
副監獄長:呂繼、商百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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