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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癱瘓至親需照顧 瀋陽李著清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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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於洪區52歲的法輪功學員李著清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家中遭到於洪公安分局國保、北陵派出所警察上門綁架、抄家。辦案警察很快將構陷材料提交至新民市檢察院報捕,李著清於九月十日即遭到非法批捕。之後李著清又被非法起訴至新民市法院,她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面臨非法庭審。

李著清家中兩位至親──腦出血半身不遂十年的丈夫和臥床癱瘓四年的父親,這些年來都是由她無怨無悔地細心照顧、護理。因按照法輪功「真、善、忍」修心向善,李著清從一個軟弱無能、不懂得關心他人的人,變成了一個敢於承擔、一心為他人著想的人,多年來她面對重重魔難與艱難困境,仍能保持樂觀、祥和的心態。她婆婆稱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兒媳,她是全家人的頂樑柱。可如今李著清卻因為堅持信仰講真話遭到司法構陷,面臨非法庭審,整個家庭深陷困境與危機。

李著清女士
李著清女士

一、遭綁架抄家、刑訊逼供

李著清家住瀋陽市於洪區萬科香湖盛景小區。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下午兩點,李著清正好要出門買菜時聽到有人敲門,她問對方是誰,一個女人說是物業的,李著清沒有防備就給開了門。門一開,自稱物業的女人一下子閃到一邊,隨後十多個便衣蜂擁闖進屋裏。當時室內打印機上有「中共是邪教」等標語,警察自認為現場「抓了個典型」,像邀功似的馬上給市公安局國保、皇姑分局國保等部門打電話,讓更多人到現場來看,企圖將此事做成「大案」。警察非法抄家過程持續兩個多小時,他們抄走大法師父法像、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兩台、手機等私人財物。警察對李著清說:你在家煉唄,出去貼啥?

李著清被綁架到於洪分局北陵派出所,警察對她非法審訊,她一概不配合,零口供,零簽字。之後她又被劫持到於洪公安分局辦案中心,在刑警隊遭到刑訊逼供:惡警杜飛等人特別囂張,滿口髒話,給李著清罩黑頭套,強迫她坐鐵椅子坐了一宿,不讓她睡覺,惡警還把大法師父的法像放在李著清腳下逼她踩。李著清一律不配合,拒絕按手印,拒絕抽血,後被警察強行按著抽了血。體檢時尿裏有血,三個加號,被診斷為尿路感染。八月二十七日李著清被非法關押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至今。

公安機關對李著清的整個綁架、抄家、審訊過程全程違法:警察未穿警服、沒有向當事人出示工作證、傳喚證,沒有說明案由,沒有法律依據,直接將當事人非法劫持、綁架;搜查過程沒有出示搜查證、扣押清單,沒有見證人,直接將當事人家中與所謂涉嫌罪名無關的個人及家庭合法財物搶劫並非法扣押;對當事人辱罵、刑訊逼供;對當事人信仰以惡言惡行攻擊詆毀等。辦案人員涉嫌「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搶劫罪」、「誣告陷害罪」、「刑訊逼供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罪」及「徇私枉法罪」等。

二、遭構陷起訴,面臨司法迫害

公安機關以李著清沿路粘貼真相標語(有人舉報)且抄家時打印機正在打印相關內容為由拼湊所謂「證據」材料提請新民市檢察院批准逮捕。九月六日,新民市檢察院兩個男性檢察官到看守所非法提審李著清,五十多歲的陳姓檢察官,無視公安機關偵查人員以非法方法搜集證據,不嚴格審查案情,行使自己的法律監督職能,明知李著清沒有任何犯罪事實,卻向李著清訊問與所謂涉嫌罪名無任何關聯的問題:煉法輪功多長時間了?家裏的東西是不是你的?你上甚麼網等;還以威脅口氣向當事人施壓:你知道你這事兒有多大不?能判多少年不?簡單走個程序十分鐘不到就走了。九月十日李著清即遭到非法批捕,她拒絕在「逮捕通知書」上簽字。

檢察院階段,家屬曾多次前往新民市檢察院想聯繫辦案檢察官了解案情,並說明當事人家庭困境(二位癱瘓病人都需要她照顧),可是根本見不到人。無奈之下請控申科人員將相關材料轉交給檢察官。過後家屬再去時,控申科的人說,檢察官知道當事人家裏的情況,但是當事人態度決定一切,意思是當事人是否「認罪」決定量刑結果。

陳姓辦案檢察官明知李著清沒有違法,更沒有犯罪,不應該受法律追究,特別是李著清家中有兩位親人急需她護理、照顧,家庭狀況異常艱難、面臨崩潰的處境,卻依然作出違法起訴決定,蓄意製造冤假錯案。(檢察官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

三、姐姐、哥哥、母親相繼在迫害中離世

李著清原本擁有一個幸福的大家庭,父母都是退休教師,姐姐美麗善良,哥哥正直無私,全家人在一九九九年之前先後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然而在中共對法輪功二十六年血雨腥風的迫害中,這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被迫害的支離破碎、家破人亡。李著清的姐姐、哥哥、母親相繼在迫害中離世。

李著清與哥哥、姐姐一九九八年春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煉,因為他們看到母親梁會芬煉了法輪功後嚴重的心臟病好了,暴躁的脾氣也改了很多。李著清從小體弱多病,總吃藥,修煉以後獲得健康,從未吃過一粒藥。那時全國到處都能看到法輪功學員煉功的場景,大家按照「真、善、忍」大法修心向善,身心發生巨大的變化,家庭和睦,福益社會。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瘋狂發動了這場史無前例的對善良人的迫害,給李著清及家人帶來了巨大的災難。李著清的哥哥李夷(李廣浩)多年來屢遭中共非法抓捕、關押迫害,二次生命垂危,由家人背回,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含冤離世,年僅42歲,更多情況見明慧網文章 《瀋陽市法輪功學員李夷遭多次迫害離世》

李著清的姐姐李蘊青多次遭當地惡黨居委會人員上門騷擾,逼迫她放棄信仰,並對其不修煉的丈夫施加壓力,李蘊青被迫停止了修煉。之後,哥哥李夷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抓捕,警察也把李蘊青抓上警車,搶走她身上家門鑰匙,到家裏非法抄家。李蘊青在被惡警恐嚇和家人屢次遭迫害後,漸漸出現消瘦,吃飯就吐等症狀,醫院表示已無法醫治。二零零五年十月,李蘊青嚴正聲明重新開始修煉法輪功,並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很快身體病症消失,又恢復了健康。二零零六年四月,哥哥李夷又被鐵西國保和衛工派出所合謀綁架,李蘊青到派出所講真相、要人,李夷當天下午被放回。二零零六年七月,鐵西惡警再次到哥哥家圍困,之後不斷騷擾其全家。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下,李蘊青身體再次出現症狀,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九日離世,年僅37歲。

李著清的母親梁會芬因痛失愛女、愛子沉痛打擊之後,身體每況愈下,生活不能自理,由李著清照顧多年,直至二零一六年老人含冤離世。

四、信仰的力量使李著清成為家裏的頂樑柱

曾經的李著清嫁到夫家時,在婆婆眼裏她就是個吃糧不管穿的人,家裏大事小情都是婆婆和丈夫決定,她從不過問,也不操心。自從修煉了法輪功後,李著清整個人都變了,變的有責任,有擔當,任勞任怨,善待身邊的每一個人。她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不斷提高心性,遇到婆媳關係緊張時,放下私心,為對方著想,主動化解與婆婆之間的矛盾與恩怨,善待婆婆,成了婆婆的主心骨,婆婆有甚麼事都願意和她說。

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李著清丈夫突發腦出血住院五個多月,多次病危,搶救脫離生命危險後半身不遂只能坐輪椅。李著清用她弱小的身軀無微不至的照顧生活不能自理、體重二百多斤的丈夫。特別是丈夫患病後變得異常煩躁,稍有不順心張嘴就罵、抬手就打。李著清努力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和丈夫計較,用真正的善心對待丈夫,無怨無恨、不離不棄。

二零二一年六月,李著清遭綁架、非法關押一個月,李著清的父親因對女兒的牽掛與擔驚受怕,在李著清回家後不久突發腦出血,生活不能自理。李著清義無反顧的承擔起同時護理兩位病患親人的重任。無論付出再多,她都毫無怨言,無論承受多大的打擊、面對多大的困難,她都從不叫一聲苦,她總是一個人默默的扛著、堅持著。她護理丈夫整整十年,使她丈夫身心保持良好狀態,精神樂觀;護理父親四年中,老人幾次出現病情嚴重的情況,都在李著清悉心照料下轉危為安。

歷經多次家庭磨難,李著清不但沒有倒下,反而變得越來越堅強、越來越樂觀。經歷及目睹這一切的親戚朋友們都確信,這是因為李著清從信仰中得到的一種強大的精神力量,這種力量使她能夠坦然面對困境、積極對待生活。正是她這種超凡的心態與高標準的言行感染並溫暖著家庭中每一個成員,使家中親人受益,使這個看似災難重重的家庭,竟然時時充滿著生機與希望,無不讓人為之欣慰與感動!李著清成了家裏的頂樑柱。婆婆稱「李著清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兒媳。」

李著清對法輪大法和師父的感恩之心縱有千言萬語也是表達不盡,她曾多次在修煉心得體會中寫下肺腑之言:

「回想自己走過的二十多年的修煉路,感恩師尊的一路看護,慈悲救度。在我最迷茫無助時,法輪大法指給了我前行的方向;當我最痛苦絕望時,法輪大法給了我信心與希望。」

「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教會我真誠、善良、堅忍,使我在巨難中沒有倒下,義無反顧的擔起重任;用豁達的心胸,善待我身邊所有的親人;用柔弱的身軀,扛起支離破碎的家。」「師父牽著我的手邁過了一個個溝溝坎坎。」

「慈悲的師父、偉大的法改變了我,成就了我,使我從一個自私、軟弱、無能的人,變成了一個無私、堅強、敢於承擔的人,從「窩囊女」變成了家裏的頂樑柱。使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又重新融合在一起。法輪大法的法光照耀著我的家,縱有千言萬語,也道不盡法輪大法的殊勝與美好。」

「今生最幸運的事就是有緣修煉了法輪大法,使我黯淡的人生燃起明媚的光。是法輪大法使我在生活中學會真誠:在順境中學會善良;在逆境中學會堅忍!願所有善良的中國人都能明白真相擁有美好的未來!」

在此呼籲國內外正義善良人士對李著清一家的遭遇給予關注,共同制止迫害,幫助李著清早日回家。

迫害單位:
瀋陽市公安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南京北街77號,郵編110002
電話:024-23105075、024-23105061、024-23105188
總值班室:024-23105090
國保大隊:024-25850233、024-2842260、024-24844574、024-24850789
局長:袁林
副局長:孫明、寧勇、朱朝鍵
紀檢監察組組長:吳寶軍
瀋陽市公安局於洪公安分局
地址:瀋陽市於洪區沈大路61號,郵編110141
電話:024-25830354 024-25830378
局長:李建軍15204000021、024-25830344.25830378、25835986
國保大隊:024-25830378、024-25830389
刑警隊:杜飛
瀋陽市公安局於洪分局北陵派出所
地址:瀋陽市於洪區白山路25號
電話:024-86160110
所長:賈紅起
車鉦鈐 15942013666、024-86160110,女,皇姑區恒山路12號341
房鞍波15502614004、024-86160110,男,瀋陽市於洪區陵西街近河巷2號1-3-1
何健 15502613552,男,瀋陽市鐵西區重工南街勛業一路14-3號3-2-1
姜南 13842036727、024-25201215,男,瀋陽市皇姑區天山路50號1-3-8
文進閣 13898844772、024-31967589,男,瀋陽市於洪區平羅鎮北劉家村1組11-1號
李俊傑 13889890831、024-25830364 ,男,於洪區西江街199-10號262
劉陽 15502613700、024-25830418,男,瀋陽市於洪區白山路26-7號3單元2樓1號
秦永利 13998261333、024-25830454 ,男,瀋陽市於洪區長江北街35號3號樓2-6-1
羅毅川 15502614223,男,瀋陽市皇姑區崇山中路46-3號362
王智堯 15502614141,男,瀋陽市鐵西區北四中路32-2號2-5-3
王曉東 15502613944,024-86178410,男,瀋陽市鐵西區北三中路24-2號1-5-1
索永利 15502401769,024-86178410,男,瀋陽市於洪區怒江北街205-1號3-10-2
劉亞峰 15040215981,男,遼寧省瀋陽市塔灣街83號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敏541
張遷 15840282035,024-25836691 ,女,瀋陽市於洪區龍首山路9-1號1-3-1
王佳奇 18811107828,男,桓仁滿族自治縣桓仁鎮朝陽社區
李蕊彤 15841183220,女,遼寧省錦州市凌河區興華里18-79號
馮秀層 13998252612、024-25836691,女,鐵西區北四中路19-4號6-5-2
張菁 15504005050,女,瀋陽市於洪區怒江北街恆大城1期
時冰 15040035135,024-86160110 ,男,瀋陽市皇姑區嫩江街35-1號1-3-2
那嚴烈 13940514711,024─86160110,男,瀋陽市皇姑區陵東鄉陵東村5-1組17-1
馬宏偉 15502613766,024─86160110,男,瀋陽市皇姑區北塔街北塔巷11組446
李建豪 13840099125,024-25830428,男,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白山路151-2號1-3-1
邸濤 15909888110,024-25830428,男,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保工南街57號1-2-1
陳晨 15142022080 024-89280110,男,瀋陽市於洪區西江街195-9號422
曾洪波 15502613890 024-25201215,男,瀋陽市鐵西區沈遼中路22號4-6-2
楊森 13134203434 024-25830428,男,皇姑區崑山西路152號162
康建偉 13940332559 024-25830428,男,瀋陽市於洪區沈大路61號
艾雲建 13386836001 024-89280110 ,男,瀋陽市皇姑區塔灣街79號1號62
王立東 15502614156 024-86160110 ,男,於洪區黃海路25-5號131
孫奇龍 13478866222 024-86160110,男,於洪區於洪鄉北李官村5組219
渠柳 13842066413 024-86160110,女,新民市南環東路200號4-129
劉慶元 13940335115 024-86160110,男,瀋陽市於洪區黃山路21-4號463
陳倫 15502613979 024-86160110,男,瀋陽市鐵西區北一東路46號3-7-1
劉威 13840361717 024-25830428,男,於洪區怒江北街25-1號1門
劉斌 18240396175 024-86160110,女,瀋陽市於洪區長江北街43號5-6-1
種陽 13898110396 024-25831816,男,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八王寺街15號樓4-6-2
吳忠華 13019333428,男,瀋陽市於洪區白山路153-4-121
張金龍 18640363523,男,瀋陽市於洪區赤山路189-1號
栗潤博 15140046699,男,瀋陽市於洪區赤山路59-1號

新民市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新民市南郊路18號
郵編:110300
電話:024-27600201、024-87851881
監督辦:024-27600280
電郵:chn1439897@163.com
檢察長:石敬昆
副檢察長:毛文友,厲智,王卓文
政治部主任:袁廣宇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高廣權
公訴人(陳姓檢察官,男,50多歲)
檢察官:王皓 電話:024-81590025
檢察官:王爽
第二檢察部:陳思含,張越,位國宇

新民市法院
地址:遼寧省新民市遼河大街12號 郵編:110300
政務服務電話:024-27509740
訴訟服務電話:024-27509920
院長:王楊東
副院長:王春東,辦公電話:024-27509703 手機:13609830000
副院長:肇豔波,辦公電話:024-27509705 手機:15566003099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王尚福 ,辦公電話:024-27509707 手機:13609839905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景連柱 ,辦公電話:024-27509800 手機:13840443666
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王盟,辦公電話:024-27509737 手機:18704090969
刑事審判庭
庭長:計興東,辦公電話:024-27509900 手機:15524178515
副庭長:林述靜 辦公電話:024-27509727 手機:13478132100
辦案法官:羅珊 辦公電話:024-27509785 手機:1884231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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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民市新華路2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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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4-8785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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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陸長江 辦公電話:27619500
副主任:畢光明 辦公電話:27605599
新民市人大代表:劉東民、孟剛
新民市政協委員:李強、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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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梁麗偉 辦公電話:8785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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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李明 辦公電話:87503038
副局長:韓旭 辦公電話:27611588
副局長:米秀萍 辦公電話:27609088
組成員:趙力 辦公電話:87506626
職級領導:徐洪利 辦公電話:8750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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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區長:張龍、楊文鵬、王永亮、於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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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書記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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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史桂華024-25320603
副局長高楊024-253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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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會主任張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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