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藺福華拒絕放棄信仰 河北警察逼房東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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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天津市西青區法輪功學員藺福華女士,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長期遭中共迫害,無家可歸,租屋度日。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中旬,河北省高碑店市警察上門威脅藺福華的房東,不許租房給藺福華,否則就要罰款。這是明目張膽的剝奪公民生存權利的嚴重違法行為。

藺福華現年56歲,原是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第三中學的教師,她家原在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十二街。藺福華於一九九八年八月因病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修煉後,她身心受益,身體強健,道德昇華。她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在單位裏兢兢業業工作,不爭不搶;在家庭中孝順公婆、善待親友;在社會上她是人們公認的好人。

然而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藺福華遭到殘酷迫害,她曾被非法勞教、判刑共計十年半。

藺福華女士遭中共迫害事實簡述

二零零零年三月,藺福華等法輪功學員打算向政府反映一下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這事被楊柳青鎮東派出所得知,讓學校領導將藺福華從家中騙出來,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七天。之後,學校剝奪了藺福華一線的教學工作。

二零零二年五月七日,藺福華被闖入家中的警察綁架、抄家,後來被天津西青法院、天津中級法院(二審)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三年她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五監區迫害。二零零六年五月,藺福華結束冤獄後,西青區人事局非法將她開除公職,使她失去生活來源。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藺福華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中關村鼎好電子商廈講真相時遭人惡告,她被中關村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海澱看守所。藺福華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先後劫持到北京女子勞教所和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藺福華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在昌平區十三陵地區清除污衊法輪功的展板時,被昌平公安局警察綁架。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藺福華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昌平法院非法判刑,藺福華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二零一五年四月,她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三監區迫害。

在藺福華被迫害期間,她丈夫不能忍受警察經常騷擾、抄家,與她離婚。藺福華自此流離失所,無家可歸,漂泊度日。

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早晨,藺福華在自己租住的房內正在看電腦,突然幾個警察擅自闖入她租住的屋內,沒有任何手續,進屋後就翻抄東西,搶走大法書籍等,後來兩個警察補了一張搜查證。藺福華說:「你們這是違法行為,我自己呆在家裏,你們有甚麼證據對我抄家,而且法輪功的書籍在中國是合法的。」但警察仍一意孤行,並綁架藺福華。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藺福華的家人被迫交了兩千元押金,將她取保。

二零一九年疫情期間,藺福華回到家鄉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自謀生路,她利用所學之長,合法經營學生托管班。她真誠、善良、敬業,收費合理,她愛學生,認真負責傳授知識,使一些學生從中提高了成績。

二零二五年六月、八月,天津市西青區鎮西派出所、楊柳青鎮鎮政府相人員,曾先後兩次追蹤到藺福華母親的住所,逼迫藺福華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未能得逞。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中旬,天津市西青區鎮西派出所警察聯合藺福華租房所在地的高碑店市辛橋鄉派出所警察,再次逼迫藺福華放棄法輪大法信仰,再次被藺福華拒絕。之後,辛橋鄉派出所警察與當地村委會、村書記等人找到藺福華的房東,威脅房東不許把房子租給藺福華,如果再租,就要對房東罰款。

警察的這些侵權行為完全是違法的,對藺福華已構成嚴重騷擾,致使她不能正常生活、工作。呼籲善良的人們伸出援手,制止中共對修煉真、善、忍的善良群體的迫害,還他們一個正常合法的生活環境!

(藺福華女士遭中共迫害更多事實請見明慧網報導《天津法輪大法學員藺福華被迫害紀實》《天津教師藺福華遭六年冤獄 現無家可歸》《天津法輪功學員藺福華遭受的部份迫害》)

辛橋派出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紅旗街與政府路交叉路口西南側,郵編074002
電話:0312-2773241、0312-2773320

鎮西派出所: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鎮青遠路58號(與寶華街交口),郵編300380
電話:022-27392040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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