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月一直被關押在看守所,二零二五年八月她被滄州市運河區檢察院構陷到運河區法院,正面臨中共的司法迫害。
十月十三日,律師會見了金月,到了十月十七號金月又傳出話來說,又要會見律師,家裏人納悶,不知是怎麼回事,然後通知了律師。 十月二十二日上午,律師會見了金月,原來是律師十三日會見的金月,運河區法院十四日下午就私自到看守所開庭,被金月迴避拒絕。
十月二十二日,兩個律師做金月的丈夫控告公檢法司違法行為的代理人,帶著金月的丈夫去了滄州市檢察院,到那裏律師嚴肅地說:控告趙俊峰打人,還有尹檢察官沒查明事實就送到法院,公安局等人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讓十一歲的小女孩做筆錄,嚇得孩子臉蒼白,還把金月的丈夫拘留了十三天,並告訴他們七天給回覆,一個月給書面答覆。然後律師又去了滄州市公安局和運河區檢察院。
到了下午兩點左右,兩位律師和金月的丈夫去運河區法院交委託,到那裏,給他們打電話他們不接,然後又打投訴電話,這時紀檢督察出來一個男的說,法官開會了。律師說你們把委託收下,有甚麼不妥打電話。他們說得開村的證明,不開證明就不收。然後律師又打電話,他們說給問問,還是不接。律師多次打不接,這樣又打了舉報,又出來一個督察的一個男的說:我們核實一下,你把電話留下。然後律師把滄縣運河區法院的門臉錄下來,晚上發了公眾號,說劉忠成是法盲,委託書不收等等。
金月家住滄縣大官廳鄉陳圩村,她與丈夫育有三個孩子,分別取名:正信、正念、正行。金月被綁架前在本村的小區物業上班。金月修煉法輪大法,在生活、工作中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她的口碑都非常好,無論是本村村民,還是小區業主,甚至是學校老師,金月都是他們心目中的好人。
金月一直堅定真、善、忍信仰,拒簽邪黨人員要她放棄信仰的所謂「保證書」,多年來經常遭到警察的騷擾、抄家、綁架、關押。二零二四年四月,金月又遭到當地警察的非法抄家、綁架、所謂「取保候審」。這次她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公民權利,遭到滄縣、滄州市公檢法更邪惡的司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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