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警察有文件找你幫忙?」「沒有。」「警察有領導要求找你?」「沒有。」「警察有付錢找你幫忙?」「沒有。就是請我幫個忙。」我立馬毫不遲疑的說:「我明天就去派出所,還有沒有王法了!」孩子不吭聲了。
我立刻下載了公義論壇提供的「非法騷擾的表現、違法之處與應對策略」快速瀏覽了一部份。回顧並找到了幾年前社區人員上門騷擾的表現,找出了我郵寄給市政府依法進行信息公開的申請表。想起論壇的其它提醒。又安頓好個人物品,就睡覺了。
可是我一夜沒睡,半夜起來聽法後才睡著了一會兒。天亮煉一個半小時功。吃飽了飯,就往派出所去。我半程公交,半程步行,帶著「公職人員登門執行公務確認書」,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門房問:「你找誰?」「所長。」「所長開會。」「那找副所長。」「副所長也開會。」「那找能負責的人。」「政務大廳?」「行。」
政務大廳登記身份證信息後,我主動介紹了自己,政務民警了解情況後,說我了解你的情況了。問我「叫社區民警和你談?」「同意。」政務民警把我帶到社區民警辦公室。我拿出「公職人員登門執行公務確認書」,要他填他不填,我說:「你不填我填。」
我邊填邊問社區民警:「為甚麼給我拍照?」「兩次都找不到你人。」「為甚麼找我?」「你和其他公民不一樣。」「怎麼不一樣?我沒有中國公民資格?」
「其他公民也是這樣對待?」「一樣,也不一樣。」
「你違反了公民的憲法權利。你侵犯了我的肖像權、人格權。」
「你是法輪功。」「那是我的信仰。」「國家取締了。」「拿文件來!」我伸出手。
我又問:「派出所領導要求你找我孩子?」「沒有。」「你向我孩子付了收買我個人信息的費用?」「沒有,只是幫忙。」「你自己作主找我孩子?」「領導要求我找你,我沒找到你,才請幫個忙的。」「你叫我孩子徵求我意見了?」「沒有。」「沒有就是強制!」
「那全國人民都不練,全國人民都對不起你了?」「那全世界人民都煉,全世界人民都錯了?」
他拍桌子:「法輪功是×教!」我聲音高八度:「拿文件來!」我又伸出手。
「你在派出所裏說法輪大法好!」「我就是煉法輪功的,當然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這裏有錄音錄像。」
「那你與我談話更要注意了,我有能力把你說的話一字不落的背下來!」我依舊聲音高八度。
「你被判刑。」「那是綁架迫害。」「你打官司怎麼不贏。」「因為我是修真善忍的。法院法官都對我說:你是修真善忍的。」
「你說煉法輪功治好了病,現在為甚麼還有病?」「你說的對。我煉法輪功煉好了病,二十多年沒吃一顆藥。精精神神的走進了法院。你說我現在為甚麼還有病?!」(被非法關押過程中遭受了殘酷迫害導致身體出現的異常。)
期間有警察進出,社區警察被其他警察喊出去接警兩次。後來社區前警察當我面和現任派出所警察協商,把照片當面刪除了。
社區警察也表示了我們以後互相尊重。我也當警察的面講了為甚麼被判刑,造假的偽證人和偽證詞。
回來以後我渾身發熱,睡了一天一夜。太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