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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平度市李坤芳被枉判一年半 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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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近日得知,被非法關押在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五個月有餘的李坤芳女士,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收到非法判決書,她被枉判一年半。李坤芳不服此誣判,已遞交上訴狀。

李坤芳,一九七一年一月十三日生,今年54 歲,家住山東省平度市雲山鎮代家莊。修煉法輪大法前,李坤芳脾氣暴躁,得理不饒人,家庭、鄰里關係緊張。修煉法輪大法後,李坤芳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跟父母、姊妹們關係好了,和鄰居也都和諧相處。她看到路邊有障礙物,都及時清理,路不平,就推土把路墊平。村裏人都誇她是好人。這都是大法的威力改變了她。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中午,為了百姓明白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李坤芳去掛大法真相條幅,被雲山鎮警察綁架到當地派出所,並被非法抄家。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她被強行送往青島普東看守所關押迫害。

平度市雲山派出所警察徐軍浩是構陷李坤芳的辦案警察。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得知,李坤芳被平度市檢察院批捕。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李坤芳被構陷到平度市法院。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點,李坤芳在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被非法庭審,主審法官是竇在強。整個庭審過程從上午九點半至下午近四點(中午休息一個半小時),維權律師為李坤芳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家屬辯護人在法庭上表現的很正氣。公訴人李敬瑤開始表現的很惡,後來態度逐漸好轉。當庭沒有宣判。

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李坤芳收到非法判決書,她被枉判一年半。李坤芳不服此誣判,已遞交上訴狀。

相關信息:
一審法官:平度法院 竇在強:電話 19863796669、053280817763
公訴人:李敬瑤 電話83012762、18563906901

雲山派出所:
所長:巍傳海 17667596307
警察:徐軍浩:15610513701(參與構陷的辦案警察)
警察:李偉鵬 135530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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