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寧市咸安區永安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徐國棟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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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據湖北省咸寧消息,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永安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徐國棟,嚴重違法違紀,被談話後主動投案,二零二五年五月被咸寧市咸安區紀律檢查和監察調查。同時被查的還有咸安區永安街道辦事處環城社區邪黨書記、居委會主任陳為雄。

據官方資料顯示,徐國棟,男,任咸寧市咸安區永安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主持平安建設辦公室,主抓社會治安綜合管理、信訪維穩工作,對口區公安局、政法委、區司法局、區信訪局等工作。

據查,咸安區永安街道辦事處管轄十四個社區,包括環城社區、西河社區、東門社區、三元社區、南大街社區、西大街社區、北正街社區、雙龍社區、同心路社區、南山社區、文筆路社區、鳳凰社區、車站路社區、陽光社區(含三個行政村改居社區)。其範圍內有很多修煉法輪功的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永安街道辦事處基層官員追隨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很多法輪功學員多年來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咸安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13人,遭非法判刑11人13人次,遭非法勞教19人20人次,遭非法拘禁洗腦班62人,遭迫害致瘋1人,至於遭綁架、非法關押、遭經濟迫害、遭騷擾迫害、家庭遭迫害的實例太多了,無法統計。在此,列舉部份實例:

◎法輪功學員陶維香,女,當時六十歲,原咸寧市咸安區醫院醫生,多次遭綁架、非法關押迫害,被非法拘禁到湖北省洗腦班強制洗腦,精神和肉體受到巨大打擊後,身體一天不如一天,以至出現「腦溢血」,經多次進醫院治療無效,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羅瑛,女,一九四九年五月生,咸安區南山社區居民。一九九五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二十四年來遭受了九次非法關押、二次非法勞教、二次非法關押到洗腦班、四次非法抄家,劫走了很多書籍、電器,給家人和親朋好友造成了精神上、肉體上、經濟上非常大的壓力和損失。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夜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章平英,女,一九六六年八月生,咸安區永安公安路居民。一九九九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三年被劫持到沙洋七里湖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受盡折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冤離世。

◎余桂英,女,一九三三年二月生,咸安區紅橋路居民,無二無女,孤寡老人,就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咸寧市公安局黃順安和其他人到北正街社區居委會,指使居委會不給低保生活費,二零二三年春天含冤離世。

◎汪洋,男,當時三十多歲,未婚,法輪功學員汪信全的兒子,腿殘疾,頭腦清醒,思維敏捷,從小跟隨父親學法輪功,心性提高很快。二零一五年四月突然離世。由於汪信全長期處於迫害的環境中,不能盡心照顧他的兒子,不能給予他很多的父愛,不能給予他很多的幫助,讓他過早離世。

◎向德斌,男,當時五十多歲,原咸寧市咸安區方向機廠職工。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早上,向德斌在去上班的路上,因被人出賣被綁架後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腦班迫害。同年八月二十九日,被轉入咸寧市咸安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咸安區法院對向德斌非法庭審,但沒有結果。向德斌仍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咸安區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一月被咸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處罰金一萬元,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出獄後被工齡非法清零,生活困難。

◎程衛平,女,五十多歲,二零一五年開始學法輪功。近十年來,程衛平由於堅持法輪功信仰,被非法關押過四次,多次被騷擾,給她個人、家庭、朋友帶來巨大損失。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上七時,她被咸安區國保大隊長章海兵、副隊長閔劍操控的人員綁架到咸寧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五月六日被非法轉入刑事拘留,同年五月十七日被咸安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非法審判的是審判長劉英,審判員羅婉,書記員劉倩婷。判決書書號(2024)鄂1202刑初487號。程衛平不服判決上訴,咸寧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

◎吳裕勛,曾用名吳宗倫,男,漢族,一九五四年十月十日生,家住咸安區。他原是咸安區鐵路貨場運輸管理局職工,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他曾被當地咸安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派出所非法抄家五次、非法拘留五次、強制洗腦兩次,被非法勞教兩年,被勒索現金4560元,如今他遭非法超期羈押,身心、經濟、精神和家庭親人受到極大的傷害。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吳裕勛在咸安區火車站廣場告訴民眾法輪功真相救人時遭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咸安區錦龍路拘留所。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二日被非法轉至刑事拘留,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被咸安區檢察院非法逮捕,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被咸安區法院一號庭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非法處以罰金三千元,並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吳裕勛不服依法上訴,咸寧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沒有開庭審理,二零二四年十月八日下發終審判決。對吳裕勛非法開庭審判的是審判庭副庭長、一級法官劉英,咸安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團委書記、檢察官助理王偉為公訴人,法庭律師王清輝(手機13036193779)。吳裕勛的非法判決書(2023)鄂1202刑初801號。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吳裕勛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後來,家人發現吳裕勛的個人自費的居民社保於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全部停發。目前,吳裕勛在湖北省荊門市沙洋范家台監獄特5號3區非法關押迫害。

◎章建,男,72歲,漢族,咸寧市咸安區永安中學一級退休化學教師,一九九六年六月開始學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章建被非法抄家至少九次,被綁架九次,警察從沒出示證件。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多,章建在咸安區南山附近講真相救人,遭三男一女便衣警察毆打並被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被非法轉入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咸安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六月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誣判三年。章建不服,依法上訴,咸寧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章建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

還有其它方式的迫害實例:

二零一六年五月份,咸安區出現《宣傳手冊》,在民間散發,誹謗法輪功;咸寧市有線電視台播放誣陷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節目;《咸寧日報》刊登誹謗法輪功的文章,欺騙世人。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及後來多次在咸安區城內中百超市前擺放展板,並發放宣傳手冊,誣陷詆毀法輪大法。二零一六年八月份開始,咸寧市社區、鎮、村都被安排了安裝無數的有線高音喇叭,都是在交通要道口、人多的地方安裝,每天定時播放誣蔑法輪功的節目,毒害眾多民眾。據查,這是咸寧市610的統一部署,是由咸寧市政法委、咸寧市廣電局、市法制辦和街道辦事處合夥幹的。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有人看到咸安區永安街道辦事處的社區人員、警察開著車,每到一處,就下車給世人派發傳單和圍裙。傳單正面寫著邪教的內容,沒提法輪功;反面寫著法輪功,還寫了九條;圍裙上明顯直接寫著誣蔑法輪功的大字,免費送給世人。還在基督教堂內外張貼誣蔑法輪功的標語;社區、鄉下農村也有。

近年來,咸寧市大搞特務流氓手段,跟蹤、監視、蹲坑、綁架法輪功學員。甚至還在法輪功學員內部發展特務,眼線;有的還在法輪功學員中臥底,刺探情報,加劇了當地的恐怖氣氛,阻礙世人得救。咸安區法輪功真相資料點被破壞,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就是社區人員非法跟蹤後向警察誣告後所致。

法輪功是佛法,法輪功學員踐行真、善、忍,修心向善,對社會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真相資料都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完全合法。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中共各級官員被查。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被審、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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