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是佛法修煉。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在犯如天重罪,是真正在害自己。近年官場「倒查三十年」,已經有數萬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政法委人員、「六一零」人員、各級政府官員、公檢法官員等被查落馬,而被審、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近日獲悉,原吉林省汪清縣縣長廉京燮遭惡報被查;原吉林省遼源市委書記柴偉遭惡報被查;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區長劉大威遭惡報被查;黑龍江哈爾濱市政府副秘書長司炳春被查;原哈爾濱市南崗區委書記李慶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吉林省媒體報導,原吉林省汪清縣縣長廉京燮遭惡報被查。
廉京燮,朝鮮族,一九六三年九月出生。主要履歷:曾任和龍市委常委、副市長,延邊州人防辦副主任,延吉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任汪清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後任汪清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二一年,任延邊州政協副主席。期間,廉京燮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廉京燮任吉林省汪清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縣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汪清縣法輪功學員騰可梅、郭玉平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被汪清國保大隊管清友一夥人綁架。 滕克梅被法院秘密判刑三年,沒有告訴家屬。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閆淑芳、張學英、周秀蓮、蔣凱、楊陽(已取保回家)的構陷材料,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移交到延吉市安圖縣法院。閆淑芳、張學英、周秀蓮被非法關押在延吉市看守所,蔣凱被非法關押在延吉市汪清縣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中午,五個外地警察和便衣闖到汪清縣春陽鎮法輪功學員范燕清家,把范燕清的丈夫法輪功學員王連臣堵在屋內,因沒有看見范燕清本人,就追問其下落。之後他們不但把她家給抄了,還在她家院子及房上安裝了三個攝像頭,目的很明確,就是想用來非法抓捕范燕清而設置的。這些警察的流氓行徑真是有恃無恐、無法無天啊!他們還搶走一部台式電腦、一個筆記本電腦和多部手機,家裏的身份證、結婚證、房屋產權證以及各類銀行卡等都被他們洗劫一空,還把范燕清的丈夫帶走。王連臣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七個月。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遼寧省媒體報導,原吉林省遼源市委書記柴偉遭惡報被查。
柴偉,一九六四年十月出生,吉林伊通人。主要履歷:曾任四平市常務副市長、松原市常務副市長、省安監局局長等職;二零一八年二月,省生態環境廳廳長;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任遼源市委書記;二零二三年四月,任東北再擔保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期間,柴偉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柴偉任遼遼源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遼源市法輪功學員王慶文被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王慶文,女,時年七十八歲,家住遼源市利源小區。因為修煉法輪大法,曾被非法判三年,監外執行。二零二一年一天傍晚六點,南康分局將王慶文綁架到遼源看守所收監迫害。不知甚麼時間,王慶文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被迫害嚴重後,身體出現病業狀態,被轉到十監區(這個監區在監獄裏叫醫院監區,有嚴重病的,才調到這個監區)。王慶文在監區醫院裏醫治不了,監獄不得不在二零二一年十月底將她送到外診公安醫院。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長春女子監獄通知家屬王慶文已死亡;十月二十七日,王慶文的遺體在長春被火化;十月二十八日,王慶文的骨灰被運回遼源。
◎遼源市法輪功學員梁玉傑在二零二二年九月末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遼源市看守所,一月有餘。
◎遼源市東豐縣大法弟子馮功君,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被當地社區夥同當地國保大隊、「六一零」惡警騷擾,身份證、房照被強行拍照,馮功君被迫離家出走。
◎遼源市東豐縣法輪功學員王玲,44歲,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六日晚在東豐縣公安小區發真相救人,遭綁架,非法抄家,被東豐公安毆打、吊銬酷刑折磨。二月八日送到遼源市看守所關押。
二零二五年九月一日遼寧省媒體報導,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區長劉大威遭惡報被查。
劉大威,五十多歲。主要履歷: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任瀋陽市沈北新區副區長;二零二零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瀋陽市沈北新區黨組成員、副區長;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任瀋陽市沈北新區委常委,副區長;二零二四年四月,任瀋陽市大東區副區長、代理區長;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任瀋陽市大東區區長。期間,劉大威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劉大威任瀋陽市大東區副區長、代區長、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四年七月八日明慧網報導,瀋陽市大東區看守所至少非法關押三名男性法輪功學員,其中有一個是外地法輪功學員,一個是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法官,還有一個不知姓名。
◎二零二四年七月八日明慧網報導,瀋陽市法輪功學員李宏偉遭小津橋派出所綁架後,被二台子派出所劫持到大東看守所。
◎法輪功學員韓春龍二零二三年十月二日走出瀋陽故宮出口時,被警察綁架,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被瀋陽市大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三個月後,韓春龍被非法轉送到大東區看守所,後被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四年八月被劫持到錦州監獄。兩個月後,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三日,韓春龍被獄警張志明關入「小號」嚴管虐待四十五天。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韓春龍第二次遭嚴管迫害,被關小號十五天,一直到八月九日。
◎瀋陽市法輪功學員劉國華,二零二四年三月六日被瀋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國保大隊、大東門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六月二十八日他被非法起訴至瀋陽市大東區法院。近日得知,劉國華已被大東區法院枉判一年半,並勒索罰金五千元。
◎瀋陽市法輪功學員張馨月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被瀋陽市公安局大東區分局國保警察和二台子派出所警察捏造材料構陷到大東區檢察院,又被以此捏造的材料構陷到大東區法院。整個過程,大東區公、檢、法偽造各種材料,構陷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張馨月。
◎瀋陽市大東區法輪功學員金曉峰,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被瀋陽市沈河分局綁架,非法關押在方家欄看守所。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金曉峰被大東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金曉峰遭到大東區法院一審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瀋陽市73歲的退休小學教師、法輪功學員孟慶潔老人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一早被闖入家中的瀋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沈河分局東陵派出所警察綁架。據悉,警察在孟慶潔家外蹲守至早上七點左右。孟慶潔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八月十六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大東區法院對孟慶潔進行非法庭審,並在枉顧事實真相、證人證言以及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於三月二十六日對孟慶潔進行非法宣判。孟慶潔女士被瀋陽大東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金五萬元。
◎法輪功學員張慧強(男,58歲)遼寧撫順工程師,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被瀋陽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國保、南塔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於二零二五年三月被瀋陽市大東區法院枉判四年半,張慧強依法上訴到瀋陽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二審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非法裁定。張慧強被劫持到遼寧省瀋陽第二監獄關押迫害。
二零二五年八月,黑龍江哈爾濱市政府副秘書長司炳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司炳春,男,漢族,一九六六年十月出生,中共黨員,曾任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主要履歷:二零一四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木蘭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市政府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任中共哈爾濱市呼蘭區委副書記;二零二零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中共哈爾濱市香坊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二零二一年八月起,任哈爾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哈爾濱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一級巡視員。期間,司炳春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司炳春任職哈爾濱呼蘭區、香坊區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事實:
◎哈爾濱市香坊區法輪功學員劉伯濱(女)、劉增奎,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被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非法視頻遠程開庭,四月八日被非法判刑:劉伯濱六年、罰金二萬;劉增奎三年、罰金一萬元。
◎哈爾濱市香坊區法輪功學員李長柱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在香坊區紅星村發真相資料被協警丁少華綁架,當時王雲奇開車經過,並沒有王雲奇發資料的證據。王雲奇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於家中被綁架。
◎哈爾濱市香坊區法輪功學員王玉榮女士,二零一九年又被哈爾濱鐵路公安處便衣抄家綁架,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被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枉判三年,並於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黑龍江省媒體報導,原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委書記李慶遭惡報被查。
李慶,一九六九年二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五年八月,任哈爾濱市道外區委副書記;二零一七年七月,任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黨組書記;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任哈爾濱市南崗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二零一九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任哈爾濱市南崗區委書記;二零二二年月,任哈爾濱市政協副主席、南崗區委書記;後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期間,李慶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李慶任哈爾濱市南崗區委書記、區政府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哈爾濱市南崗區法輪功學員大俠、佟慶、姜偉民被警察綁架。
◎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哈爾濱法輪功學員韓偉被多名便衣警察綁架,連日來家屬多方尋找,他被哈爾濱南崗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抓捕,但國保大隊拒絕給家屬出具拘留證和扣押物品清單。五月九日上午,韓偉的家屬去韓偉家所在地的和興派出所,這次警察終於告知是南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的人,藉口是訴江,辦案人是張緒民。家屬趕到南崗分局要書面通知,但找不到人。打通張緒民的辦公室電話,說與其反映一下韓偉被抓的事,張說:跟我反映啥?家屬問其貴姓。他說:是你爹。隨後掛斷電話。下午南崗分局信訪姓任的警察答覆家屬,國保隊長讓留下家屬電話,說以後有事通知他們,但分局一直拒絕出具拘留證和扣押物品清單。家屬又去市檢察院和市信訪辦反映情況,均被告知法輪功的案件需要特殊處理。
◎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哈爾濱南站鐵路家屬區李姓、車姓兩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被綁架,同時被抄家,被非法關押在躍進村(鄉)派出所。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王亞濱在同修家學法時遭南崗區文化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扣留。同時被警察帶走的兩名老年法輪功學員於當天下午回家。
◎哈市南崗區法輪功學員張鳳霞、於青、高桂珍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晚外出時被綁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下午,五名法輪功女學員向世人贈送台曆,被哈爾濱市南崗區大成派出所綁架。當晚七十歲的王淑芳回家;劉淑豔,楊鳳豔被非法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