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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真善忍 吉林舒蘭市李秀玲又被枉判四年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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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舒蘭市法輪功學員李秀玲女士,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被舒蘭警察綁架,二零二五年一月中旬獲悉:李秀玲被舒蘭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李秀玲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舒蘭市公安局動用一百多個警察,在一天之內綁架了李秀玲、朱玉軍、劉鳳霞、韓玉珍等五十多法輪功學員。李秀玲、朱玉軍、劉鳳霞三人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韓玉珍等七人被所謂「取保候審」。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韓玉珍被舒蘭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罰款兩千元。

二零二五年一月中旬獲悉:李秀玲被舒蘭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

此前,李秀玲堅持信仰,多次被中共邪黨綁架、非法關押,在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

以下是李秀玲被中共邪黨迫害的簡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同年九月,李秀玲進京為法輪功鳴冤,被北京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北京市大興縣看守所迫害;四天後又被舒蘭駐北京辦事處劫往當地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李秀玲隨身攜帶的1140元錢也被駐京辦人員搶走。

此後,舒蘭市北城街道辦事處書記、委主任等人以各種藉口,限制李秀玲的人身自由,每天輪流到她經營的攤位騷擾。在所謂敏感日,還強行把李秀玲綁架到街道辦事處關在辦公室裏。有一次,李秀玲在街道辦事處被關了五天。二零零零年三月,在中共邪黨開兩會,李秀玲被綁架到街道辦事處關了十五天,兩會結束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六月,舒蘭幾名法輪功學員進京為法輪功鳴冤,被舒蘭市公安局北城派出所警察劫回。警察怕李秀玲去北京,就把她綁架到派出所,直到深夜才把她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七日,派出所副所長杜玉琢等警察非法搜查李秀玲的攤位,搶走一本大法書,並將她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李秀玲被非法勞教期間,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每天被迫勞役十六小時,視力由原來的一點五下降到零點五。她親眼目睹了舒蘭市白旗鎮法輪功學員李世霞遭受的電刑,惡警用幾根電棍同時電擊李世霞的脖子,電後皮肉嚴重潰爛。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二零零五年九月中旬,李秀玲在醫院護理父親,北城街道辦事處齊明等人動用警車到醫院對她實施綁架,李秀玲正念走脫。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李秀玲被北城街道辦事處齊明等人,綁架到舒蘭市吉舒鎮響水水庫洗腦班關押迫害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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