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江理達2022年8月遭惡報被立案調查、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江理達2016年8月至2021年9月任廣東省公安廳中共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
鄒泉華,男,漢族,1977年7月生,中共黨員。2021年9月任廣東省公安廳中共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後,為了升官發財,撈取政治資本。他主持廣東省公安廳政治部工作期間幹了三件最邪惡的事。
第一件惡事是:2022年9月7日,鄒泉華上任一年後,為了阻撓法輪功講真相,在疫情嚴重,經濟嚴重下滑的情況下推出了所謂《廣東省公安廳關於涉邪教違法犯罪活動舉報獎勵辦法》(試行)。此「辦法」自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最高獎勵人民幣10萬元;以此誘騙、慫恿那些不明真相、貪圖小利的人參與迫害講真相救人的法輪功學員。
第二件惡事是:2023年4月15日上午,由廣東省公安廳主辦,廣州市公安局協辦,廣州市增城區委政法委、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承辦的「反邪教警示教育進鄉村」宣傳活動啟動儀式在廣州市增城區增江街大埔圍村舉行。共約150人參加活動。主辦方以視頻、節目表演、海報、展板、宣傳單張等載體形式,網上簽名,建「無邪」鄉村等,大肆映射、污衊法輪功,毒害眾生。
第三件惡事是,鄒泉華任職期間,為了延續對法輪功的迫害,其利用權力表彰、提拔了一大批迫害法輪功的惡警擔任重要職務。2021年至2024年,廣東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鄒泉華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2021年~2024年獲知廣東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218人,綁架476人,騷擾381人,迫害致死14人。2021年廣東省非法判刑76人,全國邪惡排名第6名;2022年廣東省非法判刑59人,全國邪惡排名第3名;2023年廣東省非法判刑56人,邪惡排名第8名;2024年廣東省非法判刑27人,邪惡排名第9名。
年份 | 判刑人數 | 綁架人數 | 騷擾人數 | 致死人數 |
2021 | 76 | 181 | 135 | 1 |
2022 | 59 | 76 | 99 | 3 |
2023 | 56 | 94 | 60 | 6 |
2024 | 27 | 125 | 87 | 4 |
合計 | 218 | 476 | 381 | 14 |
部份迫害案例:
2022年,廣東省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59人,遭綁架76人:
廣東省揭陽市法輪功學員江碧吟(80歲),被非法判刑6個月,罰金5000。
廣東惠州市趙天華被非法判七年,罰金50萬元。
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靈泉學堂法輪功學員趙天華、陳華良、練日光,2021年5月11日被博羅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九潭派出所警察綁架。
2022年10月27日,惠州市惠城區法院對趙天華、陳華良、練日光非法下達刑事判決。非法判處趙天華有期徒刑七年,罰金50萬元;陳華良四年,罰金2萬元;練日光四年,罰金2萬元。
2023年,廣東省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56人,遭綁架94人:
廣東省茂名市72歲的法輪功學員周華建被非法判刑9年,罰金20000元 。
廣東省揭陽市吳春雄被非法判刑8年半,罰金60000元。
廣東省珠海市68歲的李志聯被非法判刑8年。
原廣州大學副教授,58歲的王家芳被非法判刑4年。
廣州中山大學61歲的女教師李健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
2024年,廣東省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27人,遭綁架125人:
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李卓忠、廖苑群夫妻倆被非法判十年、勒索罰金15萬元。
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謝育軍和廖娟娜被非法判五年,勒索7萬。
廣東梅州市曾秀瓊等六人被非法重判重罰:
曾秀瓊(59歲)被非法判五年六個月、勒索罰款9萬元。
謝國芬(62歲)被非法判四年六個月、勒索罰款7萬元。
李利珍(64歲)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罰款6萬元。
張桃鳳(47歲)被非法判兩年、被勒索罰款3萬元。
劉梅芬(43歲)被非法判一年緩一年半,被勒索罰款1萬5千元。
黃淑珍(75歲)被非法判一年緩一年半,被勒索罰款1萬5千元。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法輪功學員、國家一級註冊建築師陳燕萍女士,遭天河區公安分局五山派出所頻繁騷擾,身心受到嚴重傷害,於2024年5月23日不幸離世,終年60歲。
參與迫害者罪責難逃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截至2024年10月份,至少有22名廣東省中共官員落馬,其中19人被查,2人獲刑,1人被開除公職。他們中有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4個政法委書記(1人兼任「610」副主任)、4個市長,7個區委書記、區長或縣長。他們在多地任職期間,對這些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負有罪責。前廣州市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深圳市市長陳如桂因受賄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全部資產及受賄所得財物及孽息。
「610」是1999年6月10日在時任中共黨魁江澤民的命令下成立的組織,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指揮部門。自中共江澤民團1999年7月瘋狂對法輪功發動迫害以來,中共政法委、「610」操控公檢法司相關人員不遺餘力地打壓法輪功。
廣東遭惡報官員,上行從左至右:李劍雄(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長)、林小群(潮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胡煥華(普寧市委原中共書記)、張惠建(廣東省廣播電視台前台長);下行從左至右:陳志文(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陳先勤(廣東省公安廳「610」辦公室前副主任)、楊安隊(中山市委政法委書記)、劉光明(揭陽市前政法委書記)。
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鄒泉華如不悔過自新,真心懺悔,下場一定是可悲的。
鄒泉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