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亞民被江北區公安、檢察院和法院構陷的整個過程不詳。請知道詳情的人士補充。
呂亞民家住重慶市江北區五里店街道,她是一位獨居老人。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呂亞民被警察騙開門後綁架、抄家。警察把呂亞民家中的李洪志師父法像及所有的大法書籍搶劫一空。警察懷疑她向學生散發了李洪志師父的經文《為甚麼會有人類》。呂亞民被非法刑拘。
六個月後,警察以呂亞民發放大法資料為由,將她構陷到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檢察院以證據不足而打回此案。公安局仍不放人。因呂亞民在看守所裏堅持信仰,並煉功,江北區檢察院檢察員劉捷也不同意放人。
家人為呂亞民老人聘請了律師。
近日獲悉,二零二四年四月中旬,78歲的呂亞民老太太被重慶市江北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四個月,現已被劫入重慶市女子監獄,地址在重慶市九龍坡區走馬場。
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甚至黑箱作業,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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