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輝、於春麗夫婦,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八日在即墨區法院被非法庭審,於春麗被非法判四年八個月,王國輝被判四年四個月,勒索罰款兩萬元。王國輝和於春麗當庭提出上訴。青島中院非法維持對王國輝、於春麗的冤判。
王國輝和於春麗夫婦,50歲左右。妻子於春麗溫柔、善良,處處為別人考慮,是鄰居公認的好人。王國輝、於春麗夫婦原住青島市城陽區棘洪灘街道段家莊,兩人離家後,在某處租房居住,一年多後,被警察跟蹤至此。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晚上八點三十分左右,城陽區國保大隊和棘洪灘派出所警察包圍了王國輝、於春麗夫婦的租住處,警察假扮身份,以漏水要進屋查看的謊言,騙王國輝的兒子開了門,一幫警察隨後闖入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打印機、筆記本等私人物品。
王國輝、於春麗夫婦先被非法關押在棘洪灘派出所。兩人被綁架後一直被銬手銬,銬了一個多月;一頓飯只給一個大約三口大小的饅頭(也有消息稱是一天一個饅頭),一包鹹菜,三十天後才給菜。期間親友送了兩次衣服,兩人均未收到,更不用說換衣服。
王國輝被棘洪灘派出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期間出現高血壓症狀。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他被轉到城陽區上馬鹽業社區隔離點關押。王國輝被轉關到上馬鹽業隔離點後,吃飯是混合飲食餐具,不分男女,用手抓著吃,也是不讓吃飽。
於春麗被關在棘洪灘派出所的地方大概六平米,不是地下室,有暖氣,有個排氣扇,但濁氣重。據悉,她是被派出所關押八十多天後被轉到隔離點關押。棘洪灘派出所一直刁難律師會見王國輝、於春麗夫婦。
二零二三年二月七日,於春麗、王國輝被劫持到普東看守所。王國輝在體檢時被查出感染乙肝。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八日,在即墨區法院,王國輝和於春麗夫婦被非法開庭。參與庭審的是即墨法院刑事庭高菲。高菲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庭審過程草率。當庭,於春麗被非法判四年八個月,王國輝被判四年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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