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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法委原書記王明山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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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法委原書記王明山,任職期間瀆職枉法,一直緊跟江澤民參與迫害法輪功,是江澤民犯罪集團的主要共犯和幫兇。從二零二零年十月開始,王明山用他在公安廳期間鎮壓維吾爾族的辦法,由各社區牽頭公安、綜治辦、反協會等機構,開始對新疆所有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行動,強迫寫「三書」並簽字。通過向法輪功學員單位、家人、子女及所在單位、學校等層層施壓的邪惡手段,進行全面的迫害。

王明山一九六四年一月出生,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五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黨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零六年五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黨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二零一七年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廳長;二零二零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二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等。

王明山應當對其任職新疆期間轄區內發生的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負主要責任。下面是王明山任烏魯木齊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法委書記、自治區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等期間發生的部份迫害事實:

1、新疆王建梅被綁架 丈夫當時仍陷冤獄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國保大隊惡警王江龍、楊新民一夥,夥同烏魯木齊市六道灣派出所惡警,闖入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長青四隊法輪功學員王建梅家,強行將王建梅綁架。一起被綁架的還有去王建梅家看望她的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

王建梅的丈夫鄒科文早在一九九九年被當局以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為由非法勞教,關押在臭名昭著的新疆烏魯木齊烏拉泊勞教所,經歷了地獄般的折磨。回家後不久,又被非法判刑,強制關押在新疆第五監獄遭受酷刑。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鄒科文再次被非法判刑,第二次關押在新疆第五監獄。

2、工程師趙淑媛被新疆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新疆克拉瑪依市鑽井公司環評鑑理工程師、法輪功學員趙淑媛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被新疆女子監獄迫害致死,趙淑媛的兒子要求賠償被監獄拒絕。八月八日,趙淑媛的遺體被火化。

趙淑媛因幫助老年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被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公安局綁架,同年十二月初移送克拉瑪依區檢察院,十二月二十四日起訴到克拉瑪依區法院。原定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的開庭被克拉瑪依區法院取消後,趙淑媛的律師在多個部門控告法院阻撓律師複印案卷的諸多違法行為。之後,克拉瑪依區法院予以報復,在沒有給律師送達開庭通知書的情況下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非法開庭,對趙淑媛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趙淑媛被送往新疆女子監獄,僅僅兩個月零十九天就被迫害致死。家屬要求將遺體運回克拉瑪依市安葬,監獄方面不同意,強行送往烏魯木齊市第二殯儀館,不讓家屬設靈堂,冷藏遺體的手續不給家屬,並限制親戚吊唁。家屬不同意火化,要求監獄給個說法。監獄方面不做答覆,告知家屬十天內若沒有其它理由將強行火化。

3、烏魯木齊賈志遠法輪功學員被送到烏魯木齊市第五監獄

烏魯木齊法輪功學員賈志遠,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九日被非法抓捕至奇台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被奇台縣法院判刑四年半,賈志遠曾向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法院以不開庭方式進行審理並維持原判,賈志遠現已被強行送到烏魯木齊市第五監獄。

4、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趙玲秀被二審法院維持原判五年

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趙玲秀,二零一五年五月九日,因在社區發送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後遭到綁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去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一審非法判處五年。

趙玲秀的家人二審為她聘請了北京律師幫她上訴到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五月二十號上午,中級法院開庭,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法庭上烏魯木齊市檢察院姓高的公訴人面對律師的質證、無罪辯護,他惱羞成怒,多次威脅律師,竟敢說「你信不信,我寫份材料吊銷你的執業證書,讓你律師做不成。」律師做了義正詞嚴的反駁,「你在法庭上威脅我,我將控告你。」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開過庭後僅僅五天時間,二審法院就作出了維持原判的法律文書。

5、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吳庭鳳被非法判三年

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吳庭鳳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去一個法輪功學員家,恰遇法輪功學員家正在被非法抄家,隨後她也被非法抓捕,後被非法關押在烏魯木齊市看守所。四月獲悉,被非法判三年,已被劫持到新疆女子監獄。

6、烏魯木齊法輪功學員李曉銀被秘密非法判刑兩年

烏魯木齊法輪功學員李曉銀,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四點鐘左右,當地警察闖到李曉銀的家,當時家中只有八十三歲的老母親,不給他們開門,這幫警察就將門鎖撬壞,破門而入,將桌上的兩台電腦、桌下的一台A3愛普生打印機、四、五本大法書籍等掠走。老太太直罵他們是土匪。

十月二十二日上午,李曉銀到派出所要求歸還被掠走的大法書籍及其它物品,被警察綁架。十月二十三日下午五點鐘左右,警察再次闖到李曉銀家洗劫,將床下面的二台打印機掠走。李曉銀的老母親再一次遭到驚嚇。

李曉銀被綁架後,先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多月,又被轉入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個月後,遭頭屯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於五月份被劫持到第二監獄(女子監獄)。

李曉銀曾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一年被安全廳警察綁架到六道灣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一年後遭非法判刑,在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三年。二零零六年,在公共車上被沙依巴克區公安局一便衣綁架,第二天被開發區公安局警察劫持到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7、新疆烏魯木齊法輪功學員樊映霞、邵生瑞夫婦仍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樊映霞在外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巡警綁架,後被劫持烏魯木齊市石油新村派出所。石油新村派出所警察雷剛和開發區社區等十幾人對樊映霞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孩子用的電腦等物品。六月二日,樊映霞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七日早上又被轉到水磨溝看守所非法關押。

樊映霞的丈夫邵生瑞六月一日在單位上班時也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西山看守所。夫妻倆被綁架後,家裏有倆老人,十六歲的大兒子因殘疾無法上學,小女兒才四歲,無人送托兒所。

邵生瑞、樊映霞夫婦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分別被頭屯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據明慧網報導的信息不完全統計,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新疆法輪功學員至少有49人被迫害致死、357人次被非法判刑、208人次被非法勞教、8人被迫害致殘、18人次遭精神病院和藥物迫害、32人遭酷刑折磨、1人被強制墮胎、6人遭性迫害、284人次非法送洗腦班、1343人次(不包括28名親友)被綁架、173人次被非法抄家、28人被非法開除、6人遭通緝、6人被迫離婚、12人被任意加刑、勞教延期、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不計其數、被搶劫勒索345297元;搶劫電腦54台、打印機38台,其它包括被搶劫的莊園、私車等私人物品數百萬元。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部隊幹部、工程師、副教授、研究生、老師、學生、商人、退休醫師、公安巡警、監獄獄警、廠長、工人、農民等各階層人士。
由於這場迫害還在持續,在真相仍然被嚴密封鎖、輿論被操控的情況下,目前還不能具體統計出這21年來新疆被劫持到各監獄、勞教所和洗腦班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全部名單和完整數字。

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已經整整二十年,法輪功學員堅定信仰反迫害也走過了二十年。國內外越來越多的世人正在迅速覺醒,正義的力量在加速圍剿邪惡,迫害走向了窮途末路。歷史已經證明,修煉人對法輪大法宇宙真理的正信,是任何邪惡勢力絕對不可能破壞和改變的。

參與迫害「真善忍」大法的邪惡之徒的下場無疑是可悲的。還在參與迫害的人自我救贖的機會可能不多了。二零一九年五月末,美國國務院採取行動,告知法輪功學員可以向美國政府提供中共迫害者的相關個人信息,以便美國政府對他們採取限制簽證和凍結在美資產等制裁措施。六月十七日,位於英國倫敦的「獨立人民法庭(中國法庭)」作出判決: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反人類罪成立。

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希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立即停止迫害,保護法輪功學員,收集迫害者信息,將功贖罪,才是明智的選擇和出路。希望善良的人們都早日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遠離邪惡,獲得平安幸福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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