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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肇東市劉成志被綁架、非法判刑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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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綏化市肇東市法輪功學員劉成志,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上午七點五十五分,從大連返鄉,途經哈爾濱站時,無故被警察綁架到鐵路派出所非法關押了八個多小時,後來他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監外執行」。警察威脅說會隨時會打電話,否則就通緝。隨後,三月十日早上八點多鐘,他被(肇東市「610」邪惡組織)派出所的警察從昌五鎮家中綁架到綏化肇東市看守所;之後被非法冤判十個月,勒索三千元。在看守所裏,他遭到了警察和犯人的毆打與不間斷的人格侮辱。

以下是劉成志自述再遭綁架後的迫害經歷:

三月十日清晨六點多鐘,我在點爐生火母親準備做飯,妻子生了重病剛出院不久在家靜養還沒有起床。這時突然闖進來四個警察,家裏人非常害怕,妻子和孩子也馬上就起來了。妻子怕孩子嚇到就領著出去了。

我對帶隊的警察說:請你告訴我你的姓名、職務以及有效證件。那個警察理直氣壯的說:我是肇東市公安局昌五鎮派出所副所長肖建國。他沒有出示相關證件,只說他代表肇東市公安局昌五派出所對我進行「口頭傳喚」。(另外在前一天派出所一名叫劉立雙的警察來家裏也對我進行口頭傳喚,讓我十號八點半去派出所核實一下情況。)我認為這是濫用職權的不法行為,因此拒不配合這次所謂的「口頭傳喚」。肖建國態度非常蠻橫。他說:你是不是拒不配合我們工作?我說:是。肖建國大叫:打電話上人。

十幾分鐘後,從外面又衝進來五六個警察。肖建國對這些警察大叫說:「把他給我銬了。」接著肖建國與群警一擁而上把我按在炕上,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我銬上。過程中肖建國用膝蓋狠狠撞我手上的銬子,在警車上他還在不停的拽銬子。

進了派出所之後,他們把我銬在鐵板凳上。這時肖建國還覺得不解氣,就硬生生的把我反銬的手臂抬起來掛在鐵板凳的靠背上。我要求上廁所,他說:不行,讓法輪功憋著。我足足憋了近九個小時。因手銬勒的時間太長,使手麻木了很長時間。

過了一會兒後,進來兩位中年男子,都穿著黑色的羽絨服,頭戴線帽,口罩捂的嚴嚴實實,只能看見兩隻眼睛,佝僂著腰。一進門就開始嚷嚷:啊,這年頭兒,誰還煉法輪功,就消停的在家煉唄,你要不出去說誰能管你。然後一個人問我:你煉幾年法輪功了?另一個人把記錄儀也擺上了。這時我覺得不對勁,就說:你們是幹甚麼的?那人說是警察。我又說:警察為甚麼不穿警服?那人又說:是工作需要。接著我又說:你叫甚麼名字?他說:我叫王立軍(610的)。

這時肖建國從外面進來了,瞪著大眼睛看著記錄儀,氣呼呼的。接著那個聲稱「王立軍」的人問我說:是從哪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我拒絕回答。

警察非法在家裏抄走一本《轉法輪》、幾張卡片、幾本真相小冊子、還有幾張印有法輪大法好字樣的人民幣和三部手機等生活用品。

王立軍又問我:法輪功書籍是不是你的?當時王立軍對我提的問題,我都說與本案無關。最後他氣得大聲說:啊,你們甚麼真善忍,你連一句真話都不敢說!你說甚麼與本案有關?!你師父就這麼教你的嗎?王立軍說我是犯了刑法第三百條,利用×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中共就是邪教),而且讓我先老老實實交代問題。並把我的家人都帶來做親情轉化,未果。

當天我被送進了拘留所。在門前,警察給我拍照。進了拘留所,警察教我簽字,我表示堅決不簽。接著我就進了過渡監。

七天後,三月十七日,我離開拘留所時,所長叫我在一個本子的最後一頁上簽字;我想看一眼叫我簽的甚麼字。所長不讓看,說簽字就行。王立軍來接我,先帶我去醫院做體檢後又去了公安局。

下午兩點多,王立軍帶我去門廳採集指紋信息。王立軍看我不配合,就大叫說:上人!接著就衝上來六、七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一擁而上把我按倒在地,我的手被反銬了。王立軍的一隻腳踏在我的頭上。在場有四、五部手機在給我錄像。然後他們把我從地上拖起往儀器上拽。我就拼命的往前拽,最後他們強行通過了九個指紋,還有一個以斷指為由放棄了。我的兩個手腕都被銬子勒破,寬度達五釐米通紅一片,手背都發黑發亮。這時還強制對我採了血。血液從手指肚柱狀噴出。他們還叫我自己按著點。

我被他們整的筋疲力盡,又送回了審訊室,把我銬在椅子上。這時我出現了半昏迷狀態。這時進來一個女警給我打了針(所謂「疫苗」)。他還說:這麼好的東西連我們都沒用上。一個警察說:你他X的現在是點好,過去你這樣呀早就被打飛了。這時王立軍拿來一張紙讓我在刑事拘留上簽字,被我拒絕。

四點鐘我被送進看守所。看守所的教導員叫高文岐,是出了名的惡警,外號叫高閻王,心狠手辣,因我拒不穿號服就把我銬在椅子上暴打耳光,也記不清打多少下了,直到我喊「師父,警察打人啦」,他才停下來,並驚恐的看著我,用很低的聲音說:誰看見了?之後我被戴上了手銬和腳鐐,用一條鐵鏈連著。高文岐把我送回監室,在監室門口他對坐班兒說:給我好好「伺候伺候」。

酷刑演示:腳鐐
酷刑演示:腳鐐

接著上來四個犯人,在前面拽著鏈子往前拖,在監室裏一圈一圈的走,後面兩個犯人連踢帶踹,很快腳脖子被鐐子磨破了,他們還在我的背上練拳頭,一拳重重的打在脊柱上骨節從上響到下,那個犯人手疼的直咧嘴罵罵咧咧的說法輪功這骨頭真硬。我在鋪上打坐,他們就抬著我往地上扔,我不背監規、不受坐班指使,坐班揮拳就打,鼻血流了一臉耳根也被打破了,就連最老實的犯人都敢辱罵我。

就這樣被迫害一個月後,我被通知正式被非法批捕了。辦案單位那個警察說:我見過嘴硬的,就是沒見過你這麼嘴硬的,你被正式批捕了,通知你一聲。五次非法提審。

安達市檢察院用視頻的方式對我進行非法提審,檢察官叫楊光。最後他讓我把字簽了再按上指紋。我說,這個字我不能簽,因為我沒犯法。

幾天後,檢察官第二次與我視頻通話態度蠻橫,問我究竟能不能在筆錄上簽字。我依舊拒簽。就在當天下午我收到了檢察院的非法量刑書。非法量刑書上說我拒不承認犯罪事實,建議量刑八個月勒索罰金三千元。

八月二日下午兩點鐘左右,安達市法院用視頻的方式又對我進行非法庭審,審判長閆明女、審判員張學嶺、陪審員賈立敏、書記員張屏媛。審判長說:被告人現在是疫情期間,只能用視頻的方式對本案進行審理。

其實法官完全是在說謊,當時本地的疫情早已經解封,就在上一天監內有兩名犯人在法院開庭。法院竟然沒有通知我的家人,偷偷摸摸地就開始了。最後審判長宣讀了安達市檢察院對我的起訴書,而且完全不聽辯護方的陳述,並要求說:明天庭審筆錄會送到看守所,你在上面把字簽了。

十天後,我在看守所就住滿八個月了,突然又開庭了,開庭時間很短,前後不到十五分鐘,法庭又出示了所謂的新證據。審判長說:法庭建議給你加刑兩個月你是否有意見。我說:被告人堅決反對法庭的要求。審判員態度蠻橫大聲說:庭審筆錄明天送到看守所,你在上面把字簽了,你聽沒聽清楚?

幾天後又開庭了,這次開庭女審判長沒換,其他人都換成男的,把我在哈站被非法扣押的幾件物品和當時的辯護說辭又從新拿出來硬往上湊證據。當天的視頻雜音很大我聽不清審判長說甚麼,我說雜音很大我根本就聽不清。審判長敲了三下錘子說:被告人你給我閉嘴。審判員閱讀完後調整了設備,審判員說:你現在聽清楚了嗎?我說聽清楚了。審判員說:你確定聽清楚了。我說:聽清楚了。審判員說我的話問完了。這會兒我才明白不是叫我真閉嘴,就是想騙我說出聽清楚了。當我又請審判長回答我上次提出的問題:究竟觸犯了國家的哪一條法律?並確切的指出我破壞的是國家的哪一條法律實施時,審判長氣急敗壞掄起錘子敲了九下:之後大聲尖叫:被告人某某你給我閉嘴,你無權質問法庭,現在休庭,擇日宣判。這些所謂「依法治國」者真是荒謬至極。

十一月一日上午,一位年輕的警察把庭審筆錄送到監室叫我在上面簽字。我仔細的看了一遍我說的原話,被篡改的面目皆非,我拒絕在筆錄上簽字。

十一月四日,一位姓田的警察把非法判決書送到監室叫我在上面簽字。看我不簽字,突然警察大聲辱罵我的母親,他還說是不是他媽的把你慣的。這時坐班和管事的衝過來大叫:快點簽,是不是他媽的把你慣的。我轉身回去在判決書的背面寫了一句話:完全不符合事實,我不承認。

就這樣我被冤判了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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