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慶法輪功學員張秀芹被非法判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大慶創業莊法輪功學員張秀芹,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被大慶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並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張秀芹在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在採油四廠講真相時,被構陷至大慶市公安局紅崗分局,她後來被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她被大慶市高新區檢察院構陷到大慶市高新區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大慶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非法判張秀芹一年,並勒索罰金一萬元。

張秀芹依法上訴,但被大慶市中級法院駁回、非法維持原判。張秀芹現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

據明慧網資料及民間消息,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截止到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大慶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入獄迫害情況進行了人數案例統計,能夠核實姓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285(290次)人,至少14人被關押迫害致死,至少31人出獄後先後含冤離世,目前仍有39人未結束非法刑期,其中36人被關押。由於消息封鎖,實際發生的迫害案例還很多沒有曝光出來。

相關責任人:大慶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
檢察員:潘雲龍
審判長:於濤
陪審員:徐秋梅
陪審員:楊兆銳
書記員:張進

大慶市中級法院
審判長:姜兆豐
審判員:張丹
審判員:賀夢舒
法官助理:李華楠
書記員:徐曼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