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路剛先是被強制關進入監隊所在的四監獄。被送到四監獄門口時,路剛認為自己做好人,無罪。他不把自己當成犯人,拒絕非法關押。楊瑞卿(音)等三、四個警察對路剛腳踩、電棍電擊。到監室裏面,路剛幾次被噴辣椒水和電擊。
後來,監獄要給入監人員驗血,路剛拒絕配合,再次被幾個警察電擊。至今,他的身上還有多處警察電擊後留下的燒傷痕跡。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路剛被強制分到五監獄二監區,被安排做奴工。路剛在滿屋飛絮毛的環境下幹活。
因為路剛拒絕放棄信仰真、善、忍,監獄不允許他接見家屬。一直到二零二四年七月中旬,路剛的父親通過各種方式找到冀東監獄的電話,挨個打,打到最後一個,才有人接電話。路剛的父親說清情況後,監獄人員說給你查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晚上,路剛往家打了電話,家人對路剛說:他們甚麼手續也沒有給家裏,就把你送走了。路剛說:他們把我抬到車上強行把我拉走,我一直沒有認罪。家人說:咱們請律師申訴,過幾天,律師就看你去了。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律師去冀東監獄要求會見路剛,獄方故意刁難律師,不讓會見。到下午,律師還繼續要求會見,監獄還是託詞不讓會見。律師正告他們,如果不讓會見,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獄方才讓會見。
會見時,律師問路剛在監獄的情況,路剛當時不敢說,律師說:江澤民你都敢告,你還有甚麼顧慮?!路剛才敢告訴律師在監獄被迫害的經過,他被警察毆打、電擊、噴辣椒水……最後路剛對律師說:回去給我父親說吧,我一定會堅定的。在邊上的監聽的獄警威脅說:就憑這句話,就得關你二天禁閉。
目前,路剛在冀東監獄遭受迫害的具體情況仍被掩蓋著。
按真善忍做好人 被公檢法陷害
路剛,一九八七年十月生,現年37歲,家住邢台市巨鹿縣閻曈鎮寨裏村。路剛是在二零一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路剛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修心做好人,變得勤勞、節儉、善良,他孝順父母、愛護妻子和孩子,對誰都是發自內心的好。
一次,在工作中,路剛拿電錘幹活時,電錘砸到了他的大拇指上,拇指骨頭被砸碎了,廠長準他回家休息、療傷,還給他開一半工資。路剛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堅決不要工資。他對父親說:我沒給人家幹活,不能要人家的錢。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路剛被闖入家中的閻曈鎮派出所警察、巨鹿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警察非法抄走他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警察還把路剛的父親騙去,讓他簽字,並威脅說:要不簽字,把你兒子弄到哪你都不知道。路剛的爸爸擔心兒子,無奈只好簽字。
事後,路剛的父親得知這是「批捕證」。他父親給派出所警察打電話,索要「批捕證」,警察說:「法輪功的都不給,你們願上哪告上哪告吧。」
路剛被警察非法關押到巨鹿看守所。期間,家屬會見過一次,當時路剛絕食反迫害,身體非常虛弱。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閻曈鄉派出所警察給路剛的家人打電話,說路剛被非法判刑五年,已被劫持到唐山冀東監獄。整個過程,家人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手續,批捕證、庭審通知、判決書都沒有。
目前,路剛被非法關押在冀東監獄第五監獄第二監區第一組。
路剛遭受中共迫害的更多情況,請見《河北青年修煉法輪功做好人 講真相被劫持迫害》、《曾遭五年冤獄妻離子散 河北路剛又被枉判五年》。
相關信息: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開發區南堡區冀東分局(冀東監獄)
路剛被關押在第五監獄第二監區第一組0315-8073930;
第五監獄第二監區部份警察:
二監區監區長:王志久,於2024年10月份調走。接任者:賀凱,原來任第五監獄嚴管隊長,此人在嚴管隊10多年,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指導員:苗長青,此人與王志久一起調動,調到嚴管隊。
副監區長:王建忠、趙昱浩、孫鵬(不明真相,執行迫害政策)、馬某某(曾經電擊路剛)。
隊長:魏文旭、趙旭峰、張桂晨、李闊、李湘斌、馬鍵、張曉東、楊姓隊長等。
冀東第五監獄獄政科 邢瑜:0315-8323087 15373718361(邢警官)
冀東分局:
電話:0315-8327511、0315-8327555
獄政科0315-8327131、8327132
辦公室0315-8327130、8327114
處長0315-8327998、8327128、8327558、8327129
第四監獄一監區電話0315-8313683,0315-8313684
第四監獄獄政科0315-8313660,科長0315-8313661,副科長0315-8313662
第四監獄監獄長辦電0315-831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