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我女兒要求看他們的證件,其中兩人拿出了工作卡。我女兒看後,做了記錄,並且阻止他們進屋查看,同時,告訴他們:《憲法》明確規定信仰自由,宣傳個人信仰合法,複印法輪功資料並不違法,並把桌上的幾張真相傳單拿給他們看:《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性》、《從「免於追責」到「終身追責」說明了甚麼》。
我又和他們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發布了50號令《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裏明確廢止了一九九九年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同時給了他一份師父的經文《為甚麼會有人類》,告訴他這是我們師父對全世界眾生講法,意義重大,你們都好好看看。
這時,一個人看到櫃蓋上的護身符,拿起來看。正好有六個護身符,我給了他們一人一個,告訴他們護身符威力很大,看看裏面的小故事,好好珍惜。他們都接受了。我們跟他們講,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槍口抬高一釐米,給家人留一個美好的未來。
這時,其中三個人要吃藥,我要給他們倒點熱水,他們說不用,自己都帶著水,還說:你們這屋呆不了,頭疼,心難受,壓抑。我告訴他們,以後你們不管去誰家,不要以這種方式騙人開門,這種騙人的方式闖入民宅已經違法了,就真實的告訴說你們是警察,門開就開,不開就算了。他們誰也沒說話,下樓就走了。
整個過程持續了四十多分鐘,來勢洶洶,最後平穩結束。我保持著平和的心態,沒有怕心。但我不敢妄言自己闖過了這一關,走過了這一劫難。我感到當時自己的心性並沒有完全達到法在那一層對自己的要求。一切都是師父在做,是師父幫我們化解了這一切,也沒讓警察造業。
我真切的感到了大法的威嚴、神聖,師父對弟子、對眾生洪大的慈悲,解體了舊勢力的安排。是師父保護了我們,也保護了可救的中國人。當時我看著他們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孔,由衷的感到他們明白的一面是要來得救的生命。他們都是師父的親人,只不過現在的工作是警察。可我卻沒給他們講好真相,辜負了師父的苦心安排,錯過了救他們的機會。
師父告訴我們:「挑選不是慈悲」(《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而我在講真相中,還在挑選著誰能講、誰不可講,沒有把心完全和講真相、救眾生溶在一起,這本身就是在信師信法上的差距。正法到今天已是最後了,我體會到:要想真正跟師父回家,只有真正做到把自己的心溶在法中,把法溶在自己的心裏才行,不折不扣的按師父的要求做。
以上是根據自己近期的經歷寫的,有不符合法之處,懇請跟同修交流,指正,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