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配合營救同修
二零二一年,姐姐同修和另一同修因發資料被非法抓捕,被構陷到檢察院。一時間,當地氣氛非常緊張。同修們都摸不到頭緒,不知道該怎麼辦。另一同修家人在不明白大法真相的情況下聘請了律師做減罪辯護。
法輪大法是正法,同修蒙難,我們要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這樣由A、B同修和我三人組成了營救小組。在同修們的不懈努力下,通過各種渠道,我們找到了敢於伸張正義的律師,開始了長達近一年之久的艱辛營救之路。
A同修為人和善、心細、總是樂呵呵的。B同修已六十多歲了,比較沉穩、正念很強。我們擺正基點:通過營救同修這件事,救度被謊言欺騙的公、檢、法人員。他們才是最可憐的,讓他們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的救度。
一開始我們摸不到頭緒,於是A同修上明慧網下載了《利用法律反迫害》的模板,由我和A寫材料。首先寫控告狀,控告警察非法抓人、非法抄家,觸犯法律犯了瀆職罪、徇私枉法罪等。我們還在12337網絡平台控告警察,又先後給辦案相關人員郵寄真相信。
記得郵寄真相信的那天中午,我吃了午飯,發了一會兒正念,先後到好幾個郵局寄出,在路上我一邊走一邊念著師父詩詞《洪吟二》〈正念正行〉:「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念著念著怕心就沒了,反而覺的自己高高大大的,我明白師父就在我身邊,鼓勵我遇到困難要砥礪前行。
我們聘請的這位律師先後接過這類案子,我們開始產生了依賴心,心想:他打過這樣的官司有經驗,知道怎麼去做,交給他去辦就行了。有同修就提醒我們有依賴心,要主動去找他,給他看我們在明慧網下載的成功案例。到了星期六,我們三人就約定在律師事務所門口見面,律師很親切接待我們,我們拿出準備好的材料給他看,同時還下載了自由門,叫他上網了解大法洪傳的盛況。
律師先後多次去了看守所會見了姐姐,我們把事先準備好的師父的經文《修內而安外》叫律師念給她,鼓勵她正念正行,告訴她同修們都在默默加持她的正念。姐姐也在看守所救度身邊的有緣人,把三退名單給了律師及時帶出來。同修們都形成了一個整體:有不間斷整點發正念的,有出主意的,有上明慧網跟蹤報導的……
十二月還是傳來了不好的消息,一審兩位同修都被非法判刑。我們聽了很難過。我們靜下心來想一想,心性是否沒做到位?如沒有給辦案警察面對面講真相;沒有給檢察院、法院人員講真相,只是給他們寄了真相信,希望他們有法可依,不要枉法冤判,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未來;還有依賴心,依賴常人律師為我們做我們不願意做的事情。看來我們要提高心性,多學法,去掉幹事心。
師父看我們有一顆救人的心,再次給我們一次機會。一審結束後,兩位被枉判的同修同時遞交了上訴狀。在請不請律師這個問題上,我們商量了很長時間。有的同修認為應該請律師,有的認為不必要請律師。我們徵求了律師的意見,他說,二審基本上是例行公務,走走過場,一般都不會開庭的,勸我們不要白費心思,不要花這冤枉錢。怎麼會是這樣?我們聽了都覺的不可思議。我們加大力度發正念,請師父加持,走師父安排的路,一定要讓法院開庭,讓更多的世人明白真相。同修建議可以由親屬做辯護人,於是我決定做姐姐的親友辯護人。
二審由被動變主動
我們商量應該由被動變為主動,主動去見主審法官。我們沒甚麼害怕的,是邪惡在害怕,害怕我們揭穿它們的謊言。
我們按照明慧網的《利用法律反迫害》的模板一步一步的填寫,主要寫了:「辯護人委託書」、「二審公開開庭申請書」、「控告狀」、「解除扣押物品申請書」、「排除非法證據申請書」、「調取無罪證據申請書」、「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閱卷申請書」、「會見、通信申請書」、「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證人出庭申請書」、「迴避申請書」、「排除非法證據申請書」等等。寫好後,律師和同修們都幫助整理,還提出了寶貴意見。修改後,同修說寫的挺好的,很專業。
這樣我們約好了時間,到中級法院見主審法官。到了法院門口,我們近距離發出強大正念:讓法院有緣人聞聽大法真相,讓他們記住九字真言: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從而得到大法的救度。因為當時是疫情期間,需要身份證和健康碼才能進去。我徵求B同修的意見,問她進不進去?還要身份證,問她怕不怕?她堅定的說:「我不怕,怕就不來了,我們是一個整體,要進就一塊進去。」這樣我們三人就一塊順利的走進了法院。
到了大廳,我們坐在長椅上,心裏突突的很緊張。B同修說:「別緊張,發正念。」我們坐在長椅上發一會正念。過了好一會,同修們的正念都上來了,A同修就給法官打電話。法官說,你來信訪辦找我,今天剛好我值班。這樣我和A同修去見法官,B同修在大廳長椅上繼續發正念。到了信訪辦,只見一位四十開外的表情很嚴肅的人坐在那裏。我輕聲問是不是某某法官,她說是,問有甚麼事。我們說是上訴人的妹妹,姐姐被冤判,希望主審法官依法辦案,撤銷一審法院判決,釋放姐姐。她說:有沒有罪我們說了不算,我們有內部文件。我們趕緊遞上寫好的二審公開開庭申請書等。在申請書中主要寫了:1、公安機關偵查程序違法;2、檢察機關出庭公訴程序違法;3、法院審判程序違法;等等。她看了一會,問是誰寫的。我趕緊說:「是律師幫我們寫的,我們也懂法律。」她整了整材料,說:你們走吧。隨後,我們又趕緊遞上一份勸善信,她看了一下非常氣憤,說:在這裏還給我講這個,走,趕緊給我走。不管她怎麼叫囂,我們都不為心所動,只是覺得她很可憐,被謊言欺騙。A同修笑著對她說:「我們也是為你好!」
我們拿著勸善信就走出來了,我心想,有一天她會接受真相的。我們走出來,B同修還在給我們發正念。我說:「挺好的,至少是接了我們的材料,她會看的。」B同修問我手裏的勸善信怎麼沒送給她看?我說:「她不要,還衝我們發火呢。」B同修說:「她不要,就叫她的助理給她看。」我們忙給助理打電話,說剛才的材料還沒有送完,落下了一份,希望他能來拿一下。他說在二樓,叫我們上樓等著。我們上了二樓,樓上是審判廳,一個廳一個廳的,屋內有好多座椅,桌子上有牌子,牌子上寫著審判長、審判員,還有話筒,牆角上還掛著錄像機。
看到這些,我心裏一下就承受不住了,蹲在地上。我是一個比較膽小的人,從小到大哪裏見過這樣的場面,我的心跳的咚咚的,身體在發抖。這時B同修嚴厲的對我說:快起來!快起來!她倆慢慢的把我扶到座椅上。一會兒助理來了,A同修和B同修一起把真相信遞給他,並笑著說叫他好好看看,會得福報的。助理點了點頭,笑著進去了。
三次去派出所開證明
為姐姐做親友辯護,需要到派出所開證明。第一次上派出所開證明,我膽膽怯怯的,很害怕,很不情願去那個地方,但為了姐姐我只好硬著頭皮去。到了派出所戶籍室,我說明來意,一個二十多歲小姑娘叫我等等,她把一摞厚厚的、發黃的手訂紙翻出來了,仔細的查找著,找了半天才找到,然後就給我複印了一份。我拿著證明走出派出所,那一刻我終於鬆了一口氣。
我把這份證明交給法官,法官看了看說:這上面也沒寫你倆是親屬關係,不行。我聽了愣了半天,我也不懂啊?怎麼辦呢?只好再次去派出所開證明,我拿出身份證,還是那個上次給開證明的小姑娘,她看了我一眼,說:上次不是給你開過了嗎?我說:法官說不行,沒有寫我倆之間的親屬關係,不行。她說她給別人就是這樣開的。我說:沒辦法。她只好又去找以前的那本又厚又重的一摞材料,又給我複印了一份,寫上了我倆的關係。我謝過她,舒了一口氣。
再次把證明交給法官,她看了看說:不行,這上面蓋的章不清楚,誰知道是不是你自己蓋的,並且還要兩個工作人員的簽名。我一聽怎麼這麼多事,這分明是在為難我,不讓我做辯護人。我想,是不是自己有甚麼人心?哦,是我有怕麻煩的心。然後我發出強大正念:我不要這顆人心,我做辯護是證實大法,讓在法庭上的人明白真相,救度他們,請師父加持。
一會,我看見師父在空中為我顯現兩個大大的字:「成就」。哦,原來師父是為了成就弟子,是在考驗我呢!晚上打坐時,我感覺身體輕飄飄的,法輪在我身上左轉右轉,舒服極了,美妙殊勝。感恩師尊對弟子的鼓勵,弟子一定不辜負師父所望。
在開庭的那天上午,法官打電話說要開庭,重新開證明。我說:好。我再次去派出所開證明。這次我放下了所有不好的人心,一心就想著:一切都是師父給我安排好了,我只有去做就行了。我就去派出所找那位小姑娘,一位工作人員說她還沒有來,叫我等一會。我就把前兩次開證明的事講給這位工作人員她聽:「法官說蓋的章不是很清楚。」她說:「這是法官在為難你,這個章是特製的銅章,不像電子章刻的很清楚,它是銅製的,印出來就是不太清楚。」我說:「我也知道,咱老百姓受她管制,沒辦法。」我就求她,叫她幫忙再重新蓋一個。給她講我家人因為煉法輪功遭到誣判,我得為她做無罪辯護。她聽了很同情我們。一會兒,那個小姑娘來了,那位工作人員就叫她給我再開一份,小姑娘很不情願的,在埋怨著,我就求她:「幫幫忙,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會得好報的。」她看我這樣說,雖不情願也去找了。找到了就叫我到隔壁的打印店去複印。我就快速去複印了兩份,自己留一份。複印好就叫那位工作人員蓋章。她這回使勁把章蓋在上面,覺的還不清楚,就又在旁邊加蓋了一個。我說:「法官還要寫兩個證明人。」她指著旁邊的工作牌,我就簽上兩個工作人員的名字,這樣就開好了。
因為上午要開庭,我趕緊拿著證明去看守所找法官,法官已經在那裏等著了,我拿著證明遞給她,她看了看沒說甚麼,叫我進去。這樣我堂堂正正走進看守所為姐姐做無罪辯護。
勸退執行局局長
法院每個星期一是接待日,接待群眾來訪,我們就利用上訴為契機給院領導反映情況。有一天,我們像往常一樣到法院去,看到當天值班的領導是執行局局長。我們就在大廳裏發正念。發完正念,由我和A同修去講真相,B同修在大廳發正念。進去後,執行局局長問我們是甚麼案子,我說是法輪功的案子。他一聽,定了定神,說他很多年前接觸過這類案件。我們就問是怎麼處理的,他說:當然是判刑了。
我們就給他講了共產黨的發家史,江澤民是怎麼利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大法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全世界人受益,褒獎無數。這些他都認同。我們又說:現在是摒棄中共、退出它的組織的時候,別跟著它當炮灰。他不吭聲,A同修有點著急了,又說:「中共做了那麼多壞事,老天爺能不清算它嗎?現在的疫情就是來清算跟邪黨站隊的人,快退了這個組織吧,給你起個化名,退了吧,真心為你好!」他看到了我們真的是為他好,就點了點頭,說:「好吧,以後有甚麼需要就打我辦公室電話。」我們感到很欣慰,又一個生命選擇了美好的未來。
後來我們還見了駐紀檢組組長,我們講了我們的案子,他們都很同情我們。
放下面子心
案件已經過去了好幾個月了,一點進展都沒有,我就打電話給法官,問她甚麼時候開庭,她說等通知。過些日子,我再打電話她就不接了。我想:一定是自己哪裏做的不好。我悟到,我沒有用慈悲心對待她,沒有像朋友一樣對待她。我就給法官助理打電話問為甚麼法官不接我電話?助理說:「你們的人 (指海外同修)快把我們辦公室的電話打爆了,影響我們的工作了。」原來是這麼回事,謝謝海外同修的配合,才使得他們有機會了解更多的真相。
第二天,我們到了法院門口,因為是疫情期間,進去要核酸檢測,我們沒法進去,就在外面發正念。一會兒烏雲滾滾,好像馬上就要下一場傾盆大雨,我拿出手機給法官打電話。一會就接通了,只聽見法官問:是誰?我說了我的名字,她問有甚麼事?我說:「沒甚麼事,就是想給你道個歉。」她問道甚麼歉?我說:「我今天真誠給你道個歉。咱們已經見過幾次面了,有說的不對的地方,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請你原諒。我這人不太會說話,如果惹你生氣了請你原諒。請你多了解大法真相,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最後我祝福她全家幸福平安。她聽我說的很誠懇,就「嗯」了一聲,掛斷了電話。我心裏很高興,她接受了我的道歉。雖然我的自尊心很強,很愛面子,為了她能得救,認同大法,我放下了面子心,展現大法弟子的風範。不一會,看似烏雲密布的天空,一下晴空萬里了。
二審開庭審理
在二審開庭的前一天,我們一起到法院去,因疫情我們還是進不去,就在外面發正念。A同修看見一位像是領導模樣的人站在法院門口裏面,就和他打招呼,和他攀談起來,給他講法輪功真相。他一聽就問:「是不是有兩人?其中還有年紀大的,就在明天開庭。」一聞此訊,A同修立刻把我們倆喊過來,又仔細問了一遍。得知二審要開庭,我們馬上連夜準備好了親友辯護詞。第二天早上八點,法官才打電話通知我去看守所開庭。我知道是師父一直在看護著我們。
記得那天豔陽高照,天氣晴朗。我穿了一件藍色的真絲小襯衫,精神抖擻,邁著輕快的腳步。同修們事先到看守所近距離發正念。我想這又是一場正邪大戰,天上的眾神都在幫著我們。九點十分,法官、法官助理領著她的團隊走到看守所門口,喊著我的名字和另外一位同修家人聘請的律師,一起走進了看守所。
九點半正式開庭,事先她們例行公事,先由檢察院的人提起公訴,當庭念了所謂的「證據」,再由律師、親友進行辯護。另一同修的律師做了減罪辯護,我的思維一下就亂了,心想,是不是姐姐也認為自己有罪,那我不是白來了嗎?這時主審法官問了我的名字和職業,我一一作了回答,法官叫辯護人開始辯護。我說:我想問上訴人一個問題。法官說:你說。我問姐姐:你認不認罪?姐姐說:我不認罪,我沒犯法。這時我的心才放下來。我拿出準備好的辯護詞開始辯護。
我大聲說:「審判長、審判員,我是上訴人的親屬,依法接受委託作為其辯護人,經過學習法律根據本案查明的事實,現發表以下辯護意見:1、上訴人的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犯罪行為必須是具有社會危害性且依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本案上訴人是法輪功修煉者,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做好人。法輪功修煉者是說真話,辦真事,為人誠實守信,與人為善,凡事為他人著想,和別人發生矛盾找自己的原因,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她們的行為不僅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而且對社會有百利無一害。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憲法權利,法輪功學員信仰法輪功,沒有危害任何人的利益,同樣,對其信仰的傳播和表達也沒有危害到任何人的利益,不具有任何社會危害性。」
我繼續念:「2、法輪功是正信,不是邪教,用《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給上訴人定罪是錯誤適用法律,不能成立。」這時公訴人打斷了我的辯護,不叫我念,還威脅我再念就叫我怎樣怎樣,我也沒聽清,主審法官說過後我把辯護詞給她就行。我不為所動,心想:他們都說了不算,不能白來一趟。我就繼續念。因為篇幅有點長,我就把大標題念了一遍:「3、指控上訴人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4、本案證據照片證明不了任何問題。照片上的人是誰,她們在幹甚麼,無法證明甚麼。5、兩高司法解釋違反了《憲法》中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和《立法法》的規定,不能作為審理依據。」
在最後我說:「審判長、審判員,今天我告訴你們大法真相,是不願意看到善良的你們被捲入這場迫害中,古人說『福禍無門,唯人自招』,歷史上所有對正法修煉、信仰的迫害從來沒有成功過。我衷心希望您能全面了解大法真相、明辨是非,堅守善念,請把槍口抬高一釐米,依法智慧辦案,無罪釋放大法弟子,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保護好大法弟子就是保護好自己及家人,天賜幸福平安!」
在場的公訴人、主審法官、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都靜靜的聽著,那一刻空氣好像都凝固了,解體了邪惡的伎倆,解體了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解體了邪惡的囂張氣燄。
最後我把辯護詞、新聞總署50號令和二零零零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的公通字39號文件一起遞給了助理。
庭審結束後,一審法官也下了審判席,惡狠狠的對我說:你也會和你姐一樣。我立刻對他說:「不會的,你說了不算。」這時主審法官正好出來了,我馬上走過去,和他一起走出看守所,我們倆就像朋友一樣邊走邊聊。
去看守所要人
就在二審開庭後的第二天,家人準備到看守所去要人。因為姐姐在看守裏遭受了極大的精神壓力,導致她身體出現異樣。在二審開庭之前,發現她身體里長個大腫塊,而且她身體急速消瘦,精神狀況也越來越差,在看守所裏治療也不見好轉,法院也不放人。我們就決定到看守所去要人,一共去了好幾個人。我們想,這是師父叫她以這種病業假相走出看守所,那裏不是她應待的地方。那天下著傾盆大雨,電閃雷鳴,溫度驟降,我們凍的瑟瑟發抖,上牙打著下牙。
我們一進看守所,值班的人立刻就緊張起來,問我們有甚麼事嗎?這時我的家人就說:「我們是來看家人的,進去的時候還是好好的,才幾個月人就病成那樣了。你們給看了沒有?如果人要有甚麼三長兩短的,我決不饒了你們!你們今天如果不解決問題,我就天天打市長熱線,一直打爆為止!」看守所的人一看來這麼多人,就緊張起來,說:你們來那麼多人幹嘛?來一、兩個代表就行了。家人也沒搭理他,對他說:「把你們所長叫來。」那人更緊張了,立刻就到後面去了。過了好久,那人領了一個人從後面走過來,說:我們所長今天不在,有甚麼事跟他說吧。家人就把剛才的話重複了一個遍,那人勸家人別激動,說會解決問題的,又說了一些安慰的話,叫我們先回去,說影響不好。我們來的人輪番給他們講話,搞的他們更不自在了。說了好一會,我們看時間也不早了,就漸漸散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法官就打電話叫我去辦理強制變更手續。這樣,在放假前的最後一天、最後的時刻,我們把姐姐營救出來了。
歷經種種魔難,同修們在見到姐姐的那一刻感慨萬千,感恩師父的佛恩浩蕩。我們只有站在救度眾生的基點上,百分之百信師信法,堅如磐石,師父給我們安排的是最好的。看似是我們在幫助同修,實際上是慈悲偉大的師父將計就計利用這件事幫我們去掉人心,提高心性,整體昇華,成就了我們。
今生成為師父的弟子是多麼的榮幸!助師正法才是我們的使命!唯有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修好自己,才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謝謝師父!
謝謝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