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惡遭報 原瀋陽遼中區國保隊長李偉被帶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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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遼寧省瀋陽市遼中區交通大隊隊長李偉,原瀋陽遼中區國保隊長,任期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李偉被中紀委從現任單位帶走調查。

從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二零年,李偉一直任瀋陽市遼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期間他與瀋陽市遼中區(原遼中縣)「610」的頭子馮東昌互相勾結,緊隨中共迫害政策,任意製造冤案,綁架法輪功學員,並大肆搶劫和勒索錢財,有的學員被迫害入獄,有的學員被迫害的家破人亡……

李偉受中共邪黨的誘惑和驅使,不遺餘力瘋狂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雙手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製造了很多人間慘案和悲劇。

據不完全統計,遭李偉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吳連鐵(已被迫害致死)、鄭守君(被迫害致死)、邱清華(已被迫害致死)、陳國濤(已被迫害致死)、韓宇(已被迫害致死)、葉中秋(已被迫害致死)、孟素珍(已被迫害致死)、代書寶(居住在新民)、陳紅(居住在新民)、李彥海、魏天喜、陳連柱、龍友和、陳榮軍、全明啟、平殿英、陳素連、艾青峰、曹東賀、李海發、劉琴、門豔麗、翟文軍、趙素梅、陳敏、韓清、吳雲、郭秀芝、邵英慧、侯秀芬、劉湘菊、孫會權夫婦、李君夫婦、張朝國夫婦、侯明山夫婦、孫紅、王玉、劉忠、肇斌、鄭立、趙程立、郭忠紅、安靜、劉麗娟、胡賓、韓春香、孫廣利、孟素英等人,還有很多農村及外地的一些不知名法輪功學員。

這些善良的好人,無端的被抓被打被判刑被迫害致死,有的在社會上身居要職,有的還風華正茂,而這場殘酷的迫害,不僅僅傷害了本人,更給他們的家人帶來了無盡的痛苦與恐懼。這滔天大罪,罄竹難書,這斑斑血淚,天地含悲,看看下面被迫害的案例,希望有良知正義的民眾能給他們一個公道。

以下是李偉迫害法輪功學員部份事實。

一、被迫害致死案例

◎法輪功學員吳連鐵,男,48歲,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被時任遼中區國保隊長的李偉等警察綁架,先後被非法關押在遼中縣看守所、瀋陽市張士洗腦班;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吳連鐵被非法判刑八年。在盤錦市監獄三監區,獄警中隊長王魁忠用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吳連鐵。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吳連鐵被獄警野蠻灌食致死。

◎法輪功學員鄭守君,男,45歲,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六日晚在發真相資料時,被潘家堡派出所所長朱德振等人綁架,隨後遭李偉等人的刑訊逼供,在遼中縣看守所,鄭守君頭部被打成重傷,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瀋陽東陵監獄,鄭守君絕食抵制迫害,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陳國濤,男,49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單位被遼中縣國保大隊長李偉、610頭目馮東昌等人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遼中縣看守所近五個月,期間被迫害致骨瘦如柴,回家後不久便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去世。

◎邱清華,男,48歲,二零零八年七月奧運會前被國保大隊的李偉等人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瀋陽大北監獄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於二零一一年八月被接回家,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二日含冤去世。

◎法輪功學員韓宇,男,45歲,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晚在家中被遼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偉等十多個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遼中縣看守所。七月十三日,韓宇被非法勞教一年,李偉將他劫持到瀋陽沈新勞教所,在體檢時因血壓高勞教所拒收,韓宇當日回家。大約一週後,遼中縣國保警察又到韓宇家要拉他去檢查身體,實則是欲實施綁架。國保大隊長李偉威脅其家人說,如果不去就視為網逃,還要繼續抓捕。韓宇被迫離家,於二零一四年在流離失所中含冤離世。

◎法輪功女學員葉中秋,女,54歲,遼中縣二中物理教師,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因向民眾贈送真相台曆被遼中國保大隊長李偉等警察綁架、關押,期間曾遭李偉毆打。葉中秋後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出獄時,她已經被迫害成腦血栓狀態。因為身心受到了巨大的傷害,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淒苦離世。

二、被非法判刑、勞教部份案例

在李偉任瀋陽市遼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的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間,當地被非法判刑、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幾乎都是由遼中區國保大隊運作、執行。以下所舉僅是部份案例。

◎法輪功女學員陳敏,六間房學校英語教師。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因給民眾講真相,被警察綁架,送到遼中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國保隊長李偉等到陳敏家非法抄家,並將她構陷到法院,陳敏後被遼中區法院誣判四年。

◎法輪功女學員韓清,遼中縣職業高中英語教師,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在學校被遼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李偉、張英利等人綁架,後韓清被非法判刑三年。

◎法輪功女學員邵英慧,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晚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到肖寨門派出所。所長張洪偉給遼中國保大隊大隊長李偉打電話,李偉來後用文件夾打邵英慧的頭,踹她一腳。在李偉指使下,邵英慧被警察拉去強行體檢、照相,邵英慧不配合,遭警察暴打,李偉等人將其按倒在地強行拖拉(在地上拖著行走),將其衣褲磨爛,棉衣及胸罩被撕壞扯掉,上身裸露。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邵英慧被遼中區法院枉判四年半。

◎法輪功女學員平殿英,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當時平殿英六十九歲,參與迫害她的有遼中縣「610」頭子馮東昌、國保隊長李偉。

◎法輪功學員龍有和,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因發放真相資料被大黑鄉派出所警察綁架、暴打,身體多處受傷,第二天龍有和被縣國保大隊警察帶走繼續迫害,後被非法勞教一年,李偉參與對龍有和的迫害。

◎法輪功女學員張玉晶,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九日晚在掛真相條幅時被蹲坑警察綁架,所謂案件轉到遼中縣安保大隊李偉的手中,一個月後,張玉晶被非法勞教一年。

◎法輪功學員艾青峰,殘疾人,被警察綁架,後被判刑五年。參與迫害人:遼中縣「610」頭子馮東昌、國保警察李偉。

◎法輪功學員全明啟,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在康平縣被李偉等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九年。

◎法輪功女學員吳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法輪功女學員劉湘菊,二零一六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七年。

◎法輪功女學員石麗華,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緩期執行。

作為遼中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偉參與、主導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綁架、毆打、折磨的案例更是不計其數,而且他在其中往往是主謀。罪惡多端的李偉最終遭到惡報,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被中紀委帶走調查。再次驗證了善惡終有報的天理。

法輪大法是佛法,自古迫害佛法都是重罪之首,招致惡報實屬必然。在此也正告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遼中區警察趙為、吳金龍等人:善惡有報,早日回頭將功補過才是唯一的出路,否則悔之晚矣!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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