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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獄的瀋陽夫妻梁志宏、吳麗梅再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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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上午,瀋陽市沈北新區法輪功學員梁志紅、吳麗梅夫妻,再次遭綁架,遭非法關押。梁志紅、吳麗梅夫妻曾分別陷冤獄七年、五年。

梁志紅與妻子吳麗梅九月二十日早外出後,一直沒回家。大約10點鐘左右自稱是道義派出所的四名警察及一名物業人員,拿著梁志紅的鑰匙非法闖入梁志紅、吳麗梅家中,搶走了大法經文、大法師父法像、打印機、電腦等私有財物,中午12時左右通知家屬夫妻二人被關押在道義派出所。

警察當天還去了吳麗梅的老母親家非法抄家;還把吳麗梅的大弟抓走,後放回。

梁志紅、吳麗梅居住的小區本不在道義派出所管轄之內,而是歸正良派出所管轄。當天家屬去道義派出所直到下午四點鐘也無法聯繫到辦案民警,及相關負責人,其他民警都說不歸他們管,但都知道人被關在裏面。

現家屬被告知三十日後聽處理。梁志紅、吳麗梅夫妻被綁架是沈北新區610、公安分局早有預謀的,因為半年前,梁志紅的車上曾發現被偷偷安裝了跟蹤定位器。

梁志宏,吳麗梅夫妻,樸實本份。一九九二年開始,法輪大法在中華大地弘傳,一九九六年梁志宏與妻子吳麗梅、哥哥梁志群相繼得法,真、善、忍的法理使他們更加健康、善良,對父母孝順,對孩子慈愛,一家人和諧幸福。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來以來,梁志宏、吳麗梅慘遭迫害,冤獄使夫妻二人聚少離多。綁架抄家、關押酷刑以及不間斷的騷擾迫害,造成這個原本安寧幸福的家庭,一度的支離破碎。雙方老人在擔驚受怕中度日如年,兩個孩子在憂慮與恐懼中艱難的長大。

如今中共的魔爪再一次伸向這個善良淳樸的家庭,而且是在這個中秋月圓本該闔家團圓的節日裏,讓這個僅僅團圓了六年的家庭再一次陷入分離與困苦之中。

以下是梁志宏,吳麗梅夫婦此前遭受的迫害概況:

1、梁志宏第一次遭綁架冤獄六年,被迫害九死一生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日,梁志宏和二哥梁志群被新城子區國保大隊、新城子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沈北新區看守所其間被獄警指使的犯人毆打,潑涼水,被電棍電擊。後梁志宏被非法判刑六年,先後被轉押三個監獄,期間因不放棄信仰遭受各種酷刑迫害、九死一生。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梁志宏被送往瀋陽市一監獄,強制「坐板床」。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七日,梁志宏被轉送往凌源市一監獄繼續迫害,兩次被關押在「小號」,被獄警李志民用十五萬伏防身電棍電擊頭頸部。

二零零四年的一天,凌源一監獄六大隊長孟憲偉酒後把梁志紅打倒,犯人郝勇幫打,梁志宏當時被打成右眼紫腫睜不開,下嘴唇裏面約三公分的口子。四顆門牙鬆動。右側小臂骨折、鮮血從口中流出濕到衣襟又流到褲子上。犯人郝勇酒後讓梁志紅寫不煉功的「保證」,梁志宏不寫,郝勇對準梁的太陽穴猛擊一拳,梁志宏頭骨被打成塌下一個五釐米長、二釐米寬的一個坑。梁志宏一宿未能睡覺,第二天又被強制戴上手銬出工。

二零零五年二月,梁志宏又被轉送鞍山監獄迫害,因不放棄信仰被犯人辛忠瘋狂的用塑膠鞋底狠抽頭部。被組長犯人尹樹海等人打昏後嚴管。四次嚴管共計一百二十六天。梁志宏被獄政科長劉喜昊丁字形吊了起來多半天,肋骨當時已經骨折。

梁志宏在第一次被綁架時兩個孩子大的七歲,小的才兩歲,梁志宏在被關押迫害的六年中,妻子吳麗梅一人帶著兩個孩子與婆婆相依為命,艱難度日。直到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爸爸梁志宏終於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2、吳麗梅遭綁架 冤獄五年

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晚,吳麗梅被沈北新區公安分局綁架,家裏電腦及價值二萬多元大量私人財物被劫掠。當晚梁志宏和大兒子也被綁架,非法關押一夜後放回,吳麗梅被非法關押到瀋陽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吳麗梅拒絕穿囚服,絕食抗議迫害,被獄警趙宇佳等人迫害性灌食。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吳麗梅被沈北新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因身體不合格被監獄拒收。沈北新區國保、六一零人員不顧她的死活,和瀋陽市看守所互相勾結。把吳麗梅強行投監。

在遼寧女子監獄,吳麗梅身體被迫害得很虛弱,高血壓(高達二百一十)、心臟病,經常眩暈。

吳麗梅被綁架當年,小兒子十一歲,大兒子剛剛十八歲,兩個孩子都被迫退學,沒成年就不得不外出去打工。

3、吳麗梅結束冤獄不到半年 梁志宏因控告江澤民再次遭綁架 關押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晚六點多,梁志宏再次被沈北新區新城子鄉派出所數名警察綁架。此次綁架距妻子吳麗梅結束冤獄回家不到半年,吳麗梅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結束五年冤獄回家。

梁志宏此次被非法抓捕的原因是因為梁志宏在二零一五年向兩高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梁志宏被非法關押於沈北新區前進看守所,後被沈北新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梁志宏的哥哥梁志群兩次被非法判刑,第二次也是因為在二零一五年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遭沈北公、檢、法人員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本溪監獄迫害。

結語

法輪功(也稱法輪佛法、法輪大法)教導人們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應該受到表彰的。如果越來越多的人發自內心要求自己做好人,現在的社會絕不會這麼亂。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是信仰自由;講清真相,是在維護社會良知,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給無數的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道德越發淪喪。因此,所有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善勸沈北新區政法委、「610」、國保、各派出所相關人員:由衷地希望你們在真相面前能明辨是非,在歷史的選擇面前能保持善良,不要再助惡為虐,不要再迫害良善,不要再傷害無辜的老人和孩子!立即釋放梁志宏、吳麗梅夫妻回家!請記住:「人在做,天在看」,人不治天治。

(責任編輯:黎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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