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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區妙忠軍被非法枉判四年 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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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法輪功學員妙忠軍,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被西安市蓮湖區法院枉判四年,勒索罰金一萬,所有合法私人物品被非法沒收。枉判刑期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止。本人不服枉判,已上訴。

非法判決書中述,法輪功學員妙忠軍對蓮湖區檢察院公訴科構陷、強加的罪名及所謂的犯罪事實均不認可,自己不構成犯罪。辯護律師否定起訴書上指控罪名不成立,法輪功不是「邪教」,本案缺乏相關物證,公訴人出示的是僅僅為物品照片沒有實物,不具有合法性和真實性;西安市公安局×教支隊的鑑定意見不屬於司法鑑定,且由偵查部門直接上級出具鑑定,不應作為證據使用。親友辯護人其弟妙忠東說我大哥有信仰自由,未對社會造成危害。

構陷法輪功學員妙忠軍的證據來源,一方面是跟蹤學員給民眾講真相,將聽真相的民眾淪為迫害學員的所謂人證言證物證;另一方面從家中非法搜查的私人物品。

從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開庭至現在,遲遲不下判決,法律專業人士分析,很可能一審法院、二審法院無法內定,再送至高院內定後再返回。

妙忠軍,今年66歲,家住西安市新城區。妙忠軍十多年來一直伺候、照顧雙親。自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被綁架至新城區看守所後,妙忠軍就再也沒有見到過兩位耄耋老人。儘管其母親李鳳花在病危時,家屬和律師向法官權波蓉申請見最後一面,均未得到允許。在思念和悲憤中,妙忠軍的母親於今年三月十三日離世,他的父親於五月二十二日離世。

妙忠軍被綁架、迫害的詳細情況,請見明慧網《遭檢察官急不可待地構陷 西安市妙忠軍被非法庭審》《孝順兒子修真善忍而被關押 耄耋雙親憂思離世》等報導。

迫害妙忠軍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迫害妙忠軍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西安市蓮湖區法院院長張鵬
審判長 權波蓉19890986745
陪審員 劉建平 董朝暉
法官助理 李維18892087582
書記員 桑彤

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
第五檢察部副主任 趙詩媛15319702295
第五檢察部主任 趙亮15902905831
第五檢察部:029-87325032,
助理 劉利鴻18729265379

西安市公安局X偵支隊
被迫淪為構陷證人:樊社會 王軍雅 孫志貴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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