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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市政法委書記王土瑞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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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茂名市政法委書記、高州市委書記王土瑞,濫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繼續策劃、指揮、操控茂名地區公安局、派出所、檢察院、法院、司法、居委等部門,製造冤假錯案,監控、跟蹤、綁架、抄家、關押、枉判等30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給茂名地區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和災難。現特此曝光王土瑞對法輪大法(法輪功)所犯下的罪惡。

王土瑞,男,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任茂名化州市委副書記;二零一六年十月任化州市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七年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任茂名信宜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二零年九月,任茂名高州市委書記、高州市人民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二零二二年一月任茂名市政法委書記、茂名高州市委書記、高州市人民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

據不完全統計,王土瑞,早在二零一二年七月任茂名化州市委副書記、化州市政法委書記開始到現在,近十一年的時間裏,就緊緊跟隨廣東省茂名市政法委副書記、610辦主任龔朝文積極參與污衊栽贓法輪功,迫害26位法輪功學員:1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12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關押;3位法輪功被非法判刑;4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1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法院;2位法輪功學員被逮捕;3位法輪功學員被刑事拘留。其中,化州法輪功學員楊亞蘭被非法關押、陳秀被非法關茂名洗腦班三個月,陳美玲被非法判四年六個月、張華紅被非法判三年六個月等。

二零二零年九月,王土瑞升遷為任茂名高州市委書記、高州市人民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對高州市的法輪功學員更是不手軟:法輪功學員何衛鋒被非法抄家,搶走私人財產;周達瓊、吳先金、李樹偉、李建英等被綁架、非法關押、抄家、跟蹤、騷擾、長期監控,並搶走私人財產電腦等:67歲的善良女士張惠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二萬元;優秀教師俞濤被非法開庭;善良媳婦吳有清被綁架後,「案子」在檢察院只呆了六天就快速的構陷到茂南區法院等。

二零二二年一月,王土瑞升任為茂名市政法委書記後,對茂名地區眾多的法輪功學員更是肆無忌憚的迫害:二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電白林立盛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83歲的老太太李順華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三千元);七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顏亞坤、張萬娣、麥偉蓮、鄧玉瓊、鄧梅、李梅芳、馮月明)、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刑事拘留(歐芬、謝麗萍、李國嬡);二位法輪功學員被逮捕(李鈞、祝方霞);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周華建、林武、黃柱峰)。

一、王土瑞在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任化州市委副書記、化州政法委書記的四年多的時間裏迫害法輪功的事實如下。

(一)組織、策劃等誹謗法輪功的惡行

王土瑞追隨廣東省「610」頭目葉敏輝、茂名市「610」頭目龔朝文,二零一三年~二零一五年間,茂名市「610」指使化州「610」用架設有高音喇叭的警車或普通號牌汽車,在化州市區範圍,包括化北、化南等路線來回反覆對法輪功進行污衊宣傳。化州「610」還不定期的組織、糾集下面各鎮派出所、綜治辦人員上來聚集一起,然後警車開路、治安摩托車隊隨後,高音喇叭播放、招搖過市來詆毀法輪功,並在化州市府廣場、各區鎮主要路段等處拉橫幅、噴刷口號、做標語牌直接誣蔑或間接影射法輪功。

二零一三年,茂名「610」在化州地區積極開展反邪教知識(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進校園,開展中小學生反邪教硬筆書法比賽。據統計,二零一三年化州市反邪教部門共向全市各中小學校發放反邪教宣傳資料六萬多份,協同教育部門指導各學校製作校園反邪教警示教育宣傳櫥窗、專欄462個、拉掛宣傳橫幅260多條。組織全市460多所中小學校,共28萬多名中小學生參加反邪教硬筆書法大賽,誘導師生簽訂承諾書,毒害教師和中小學生。

化州市從二零一四年六月中旬起至七月下旬,打著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崇尚科學,拒絕邪教」幌子集中宣傳月活動。六月二十日,化州市「610」在市康景體育館南門廣場打著「崇尚科學,拒絕邪教」的幌子集中宣傳月活動,茂名市委政法委副書記龔朝文,化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周太強等人帶頭在拒絕邪教承諾簽名紅布上簽名,誘導民眾反法輪功。

混淆黑白、移花接木,是茂名「610」、化州610多年來經常運用的陰損手法。社會上甚麼東西最醜惡,就將甚麼東西與法輪功混雜在一起,一齊打擊。比如民眾最痛恨黃賭毒,那麼掃黃、除賭、禁毒的行動中就並列加上法輪功;比如邪教最令人深惡痛絕,那麼就將法輪功與國內外的那些臭名昭著的邪教相提並論,其實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上午,茂名化州市長岐鎮在該鎮政府四樓會議室召開禁止幹部違反計生政策、參與賭博和參與邪教組織等警示會議。該鎮全體鎮幹部參加會議,鎮黨委書記陳仲其中強調:嚴禁鎮幹部參與全能神與法輪功等組織。要充份認識全能教及法輪功等組織的危害性;要加強宣傳,要教育好家屬和身邊人不參與、不加入法輪功。在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洗腦宣傳中,使市民的思想逐漸形成了對法輪功的仇視。

二零一五年六月,化州市農信聯社(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舉辦慶祝存款突破一百億元的活動,化州市「610」竟唆使該部門在市區拉掛慶祝橫幅的同時,兼掛各種反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橫幅,不倫不類。同時,化州610牽頭「動員」,由農信聯社贊助、化州電視台等部門協助,大搞所謂的「創建無邪教工程」、「全國無邪教示範縣」、「反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運動,包括文藝演出、電視播放、大量設廣告牌、宣傳車下鄉鎮廣播、發傳單等等,極其陰損地把法輪功圖片混在一起挑動群眾如何識別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極具迷惑性。矇蔽、欺騙了社會無數的不明真相的群眾。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茂名市委副書記廖鋒率領茂名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610」主任龔朝文等到化州市就創建「全國無邪教示範縣」工作進行調研。化州市市委副書記、市長譚劍鋒,市委副書記王土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周太強,副市長、公安局長楊波等陪同調研。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化州市舉辦「創建無邪教示範工程」反法輪功的文藝晚會,茂名市委政法委副書記龔朝文、化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周太強,化州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劉冬,化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宋丹青,化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張一敏、顏曉燕、湯永政等人都現身。當晚,晚會現場還拉起反×教橫幅標語10多條,派發反×教宣傳單張、宣傳物品等約2000份。

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化州市「610」還在化州市老幹部活動中心會議室召開所謂創建「無邪教示範工程」老幹部座談會。市委政法委、市委防範辦、市老幹部局相關等人參會。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化州還成立了「化州市反邪教協會」,寧雄任榮譽會長,曾華坤被選為協會會長,李一雄為副會長,朱德琪為秘書長。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委防範辦主任葉敏輝會同茂名市委副書記、社工委主任廖鋒,茂名市委政法委副書記、茂名市委防範辦主任龔朝文、茂名市委防範辦副主任劉茂等到化州市調研創建「全國無邪教示範縣」工作。

二零一五年七月間,化州「610」向社會發放污衊法輪功的小冊和單張3200多份,簽訂《家庭拒絕邪教承諾書》1186份。污衊、誹謗、隱射法輪功的標語和專欄,在化州市、農村多處可見,毒害著無數眾生。

(二) 化州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判刑

1、楊亞蘭,女,生於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化州下郭人。在二零零零年底至二零一二年被警察綁架過八次,多次非法關押。其中,關茂名洗腦班一年多;勞教一年半。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楊亞蘭在街上發年曆,被化州下郭派出所保安舉報,後被下郭派出所警察綁架,關在下郭派出所留置室。

2、陳秀,女,50歲左右,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晚上八點鐘左右,茂名化州610、國保、派出所等一行有七、八個人到法輪功學員陳秀、楊亞蘭家所在地騷擾她們,叫她們開門,並揚言叫她們不要亂走亂竄。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四點鐘左右,又有七個人到陳秀店鋪騷擾她的家人,恐嚇家人,並要她家人勸陳秀在「承諾卡」上簽名,否則就送茂名洗腦班。六月六日上午十點鐘左右,610不法人員又打電話給陳秀家人,講了六分鐘左右,恐嚇家人,陳秀不簽名,要家人代簽,這事人人過關,不簽就送茂名或省洗腦班迫害。二零一二年七月開十八大前,化州「610」姓李、下郭派出所、河西派出所,十多人闖進她的店鋪,把她抬上車,綁架到茂名市河西洗腦班,關押了四天,後轉到廣東省洗腦班,關押了四個多月。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七年裏,陳秀被綁架、關押十二次。其中,被多次關押在化州市看守所、茂名市洗腦班、廣東省洗腦班等。二零零五年五月左右,非法判她勞教一年零九個月,送往三水婦教勞教迫害。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勞教兩年,送往廣東省三水婦教勞教迫害。因不轉化,加期一個半月,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才釋放。

3、陳美玲,女,現年近70多歲,化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陳美玲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化州610人員綁架,非法抄家。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被化州市檢察院非法起訴,後被化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被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陳美玲曾在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在學校講真相、發真相光碟,被化州市河西派出所、刑警隊的惡人跟蹤綁架,並被抄家和劫持到化州市第一看守所關押二十五天後,被非法判兩年勞教,送到化州市戒害所十多天,二零零九年五月前,送廣東省三水勞教所迫害。

4、張華紅,女,化州法輪功學員,當時60多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因控告江澤民遭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被化州市檢察院非法起訴,被化州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 二零二零年九月,王土瑞升遷為任茂名高州市委書記、高州市人民武裝部黨委第一書記後,八位法輪功學員被多次騷擾、綁架、抄家、監控、關押等;65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優秀教師被非法開庭、賢惠媳婦被構陷到法院。

1、何衛鋒被非法抄家

高州市法輪功學員何衛鋒,男,廣東茂名高州市發展和改革局職員,50多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晚上八點三十分,高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周維學,夥同城南派出所馮曾果,還有高州市政法委、六一零、街道辦(是一個姓林的女子)等七、八個人闖到何衛鋒家,國保馮曾果還帶有槍支、手銬。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動手就抄家。何衛鋒一直指出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但他們不理會,繼續抄家。抄了大概半小時,沒有抄到任何東西,一行人揚長而去。

事前,何衛鋒單位曾找他談話,要他放棄修煉「簽三書」,還利用所有用得到的人來說服他,還以開除公職,子女就業要政審(不能進國企做公職人員)等進行各種騷擾、威逼、恐嚇。

2、周達瓊遭政法委、國保綁架、構陷

茂名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周達瓊,女,現年50多歲,多次遭政法委、公安局國保警察、街道辦等人騷擾,並蓄意構陷,並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和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兩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共超17小時。周達瓊全家人的正常生活受到嚴重的影響。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十月三十日,高州市公安派出所鐘永鋒夥同潘洲街道辦多次到周達瓊家裏騷擾,目的是要周達瓊放棄修煉法輪功,周達瓊給來人講明修煉法輪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是合法的。來人多次拍照,周達瓊關門抵制,不配合他們侵犯公民合法權益。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上午十點多,高州市法院政工劉桂武,打電話給法輪功學員周達瓊的丈夫,通知周達瓊的丈夫下週一到法院。周達瓊的丈夫週一(十二月七日)到高州法院,當時幾乎全部法院領導都在會場,領導要周達瓊的丈夫勸周達瓊簽「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三書」。周達瓊的丈夫說:「我說服不了她」。高州法院院長王宇慶說:「簽,也得簽;不簽,也得簽。」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廣東省三水所謂「法制教育學校」(是省610專門關押、非法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洗腦班)下來一男一女黃某、李某兩個人要見周達瓊。上午八點多鐘,廣東高州市出動大批人力,其中主要人員有高州市政法委副書記古濟權、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凌衛陽、副大隊長湛傑、周維學、北關派出所鐘永鋒、城南派出所、潘州街道辦、居委會、高州市法院政治部主任馮岳軍、法院辦公室劉桂武等近20人,大動干戈將周達瓊住所整棟樓房從一樓到七樓頂,連鄰居樓頂都搜查遍了。

高州市政法委、610指使公安搜查周達瓊家的藉口是:高州市610人員黃姝舉報周達瓊家裏有大量法輪功資料。其實,舉報是假,構陷是真。

當時周達瓊抵制工作人員的迫害,將自己反鎖在近90歲的家婆的房間裏,國保大隊副大隊湛傑多次逼老人要鑰匙開門,老人也不配合他們。周達瓊從窗口質問執法人員,要求他們拿出本人違法行為的法律依據,要求來人拿出為甚麼來抄家、綁架合法公民的法律依據。當時這一夥人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據。這是明顯的執法程序違法。

後來,公安人員從窗口爬進房間,強行將周達瓊劫持到高州市公安局辦案中心(原高州市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超過十二小時。並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本人不在場的情況下,非法搶走周達瓊的台式電腦主機一台妄想作為構陷的證據。在家屬強烈要求下,後來才補辦搜查證,中午十二點鐘才拿到現場讓家屬簽字,執法程序完全違法,晚上11點周達瓊才回到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下午3點多,高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城南派出所一夥至少六、七人,以說明電腦問題,強行將周達瓊帶到高州市辦案中心非法審問,後來才讓周達瓊看傳喚證,以擾亂社會秩序《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傳喚周達瓊,並要求周達瓊在傳喚證簽名。

3、曾經高州市高考數學狀元被非法勞教二次,去年在工地上班時被綁架、多次騷擾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早上十一點多,高州市法輪功學員李樹偉(男,約50歲)在工地上班時,被高州市公安局國保等六、七個人帶走,家被抄。原因是高州市吳有清被綁架後,要帶走李樹偉調查。李樹偉被放回來後,遭到不法人員多次騷擾,真是家無安寧之日。

李樹偉有三個孩子,他曾經是高州市高考數學狀元,在廣東深圳市新世紀職業培訓學校工作多年,工作盡職盡責。他心地善良,教過書,是一位優秀的中學教師。由於他堅持信仰,遭到多次迫害,而失去了自己喜愛的教學工作。多年來,李樹偉在多個單位打工、掙錢養家糊口。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四年裏,李樹偉曾遭到多次綁架、關押、非人折磨、酷刑、暴打等迫害,曾經被非法勞教兩次(共四年)。

4、優秀大學生吳先金,因為信仰法輪功,被汕頭大學勒令退學,被判刑三年,勞教三次(二年、二年、一年)之後,因長期被高州市政法委、國保等人員監控、跟蹤、抄家、多次騷擾等,父親被迫害致死。二零二零年以來,吳先金遭高州市政法委、國保、派出所等人員多次騷擾、監控等,並強行抄家搶走電腦等私人財產。二零二二年七月,他妻子不堪忍受家無安寧之日,離家出走不敢歸。

二零二零年下半年武漢肺炎疫情沒那麼緊張了,梁富強又來強制吳先金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三書」。吳先金不寫,有一天,梁富強叫吳永明把吳先金帶到勝利農場場部,軟禁在場部的一個房間,強制吳先金寫「三書」,甚麼悔過書、保證書、決心書等,說要幫吳先金脫帽,去掉黑名單。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早上十點多,高州市勝利農場綜治辦成員吳永明、勝利農場大井鎮白田隊新任書記盧君健,兩人到吳先金家中拍照,說是茂名市政法委新任領導(王土瑞2022年1月任茂名市政法委書記)叫他們過來的。高州市勝利農場現改為企業,直屬茂名市。說茂名現在很多領導都換了。叫吳先金從即日起到下個月六日呆在家中,他們每天會過來拍照,證明吳先金在家。

隨後,吳先金和妻子被高州市政法委、六一零、高州市公安局、高州市大井鎮派出所、高州市勝利農場綜治辦等十多人,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非法抄家,他們並把吳先金叫到高州市潘州街道辦談話和威脅。從早上八點叫去,晚上一點才送回家。此後,吳先金和妻子都不敢回家了,有家不能回。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高州610人員又到吳先金家找他。他和他妻子不在家,高州市610人員就到高州市勝利農場綜治辦找。不知道吳先金的下落後,他們就打電話給在湛江工作的吳先金的姐姐,問:「吳先金去哪裏了?如果在你們那裏,我們把他接回來。」吳先金的姐姐說:「我不知道。他去哪裏是他的自由。他又沒有犯法,不需要你們接。」吳的姐姐不配合。第二天,六月二十八日,高州六一零一行人又進吳先金家非法抄家。

高州市白田隊書記盧君健派人在吳先金家附近監視。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到吳先金家附近鄰居問吳先金是否已回家了。並要求吳先金的鄰居黃安有看到他回家,馬上電話通知他。黃安有答應了。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大井鎮白田隊書記盧君健看見吳先金回家,就當著吳先金的面打電話,說是打給高州市政法委紀委的梁浩雨,梁說電腦已退回,讓吳先金去大井派出所簽個字,領回被扣押的電腦。三月十六日下午四點多,有幾個人到吳先金家,讓開門進去談話。吳先金拒絕開門。其中一個人戴口罩,自我介紹說是高州市國保大隊的羅大隊長,還有一個也是國保人員,還有一人說是大井鎮派出所陳文江所長。吳先金沒有開外面的防盜鐵門。他們一再要求開門進去談話,或讓吳先金開門出來談話。說是朋友、客人,來走訪的,還問這算不算滋擾。吳先金拒絕開門。

吳先金說,經過去年五月三十一日那一次,還有後怕。並且你們經常上門,親戚、朋友都不敢和我往來;找工作老闆不敢要;鄰居更是大喊大叫說吳先金是共產黨的敵人。吳先金問他們,自己犯了甚麼錯,違了甚麼法,會讓國保大隊的人來找談話。對方說想過來了解吳先金現在情況怎樣,又說是吳先金的姐姐打電話給政府領導,要求解決工作問題。

他們走後過了一會兒,來了一個不知是哪個部門的人,通知說讓吳先金第二天去大井鎮派出所談話,就被扣押的物品予以答覆。

吳先金,從23歲起就不斷遭中共人員綁架、囚禁及無休止的騷擾,他曾三次被非法勞教,一次遭非法判刑,陷冤獄達九年之久,寶貴青春被中共不法人員蹂躪、摧殘。

5、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六旬善良的李建英被高州政法委、派出所、居委長期騷擾,嚴重的影響了他們家的正常生活,近期她身體出現問題,住院二次。

二零二一年,在疫請期間,李建英及其家屬被派出所、南新居委長期監視、騷擾、蹲坑。四月二十二日上午10點左右,高州市南關派出所、南新路居委會、等有關單位人員,四個年輕男子,四個女子,其中有兩男一女穿著警服的,全部直衝上李建英家五樓敲門。見沒人應答,這些人就返回一樓,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著眾多賣菜和買菜的人,而且是在人來人往的菜市場邊,這一幫人就在一樓南門口、東門口,一樓內,肆無忌憚地將李建英家新年貼在門口的兩副對聯、利是(粵語,亦稱紅封包)、年畫等圖片不停的撕掉搶走,其中一樓內的年畫撕不掉就用警棍將其毀壞。當時的場景真是土匪再現,令人觸目驚心。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鐘左右,有一個自稱是居委會女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法輪功學員李建英丈夫,以查家雜的方式跟蹤騷擾李建英及她丈夫。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三日,高州市南新居委三人在李建英家附近蹲守,進行非法監視。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四日早上九點多,高州市南新居委打電話騷擾李建英丈夫的外侄,逼問:李建英的老家在哪裏?李建英的娘家在哪裏?李建英家婆(91歲了)去哪裏了?好一段時間沒見到她人了。

李建英,女,一九六四年二月出生,自中共迫害法輪功這二十四年來,李建英曾遭受多次殘酷迫害、九死一生。李建英和她的親人還長期遭到跟蹤或電話騷擾。在這樣的壓力下,李建英根本無法過上正常、安穩的生活,導致近期李建英身體出現問題,全身痛、咳嗽等不良狀態。

6、67歲的黃惠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金二萬元

茂名高州市法輪功學員黃惠芳女士,一九九八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原本體弱多病的她,修煉後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達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親身體驗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

為了讓鄉鄰也明白真相受益,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黃惠芳來到高州市桂園路,免費向世人派發真相資料,遭高州公安局和南關派出所警察綁架。晚上八點,高州公安局和南關派出所警察一行至少十二人,闖到黃惠芳家中非法查抄,並將她劫持到高州公安局辦案中心。第二天,黃惠芳被高州公安局以「取保候審」的形式釋放回家。

但高州公安局並沒有停止對黃惠芳的構陷。二零二零年十月,黃惠芳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十月二十六日,茂南區法院作出非法逮捕的決定。二十七日,黃惠芳被茂南公安分局非法逮捕。二零二零年底,黃惠芳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兩萬元。黃惠芳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茂名市中級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7、優秀教師俞濤被非法庭審

俞濤,男,一九七七年出生,今年45歲,廣州大學本科畢業後,又參軍兩年後,原在茂名高州市大井鎮第一中學任數學等理科教學,從事教育工作十八年。由於身體原因,開始修煉法輪功。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多鐘,高州市國保大隊、城南派出所等八個人橫衝直入到俞濤家裏。俞濤剛好外出。高州市國保、城南派出所等警察站在俞濤兒子(在讀高中,未成年人)身邊逼迫打電話給俞濤,說城南派出所人員要他回家了解情況。俞濤回家後,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立刻遭到國保、城南派出所等警察綁架。當時俞濤叫他們自行介紹,但沒有一個人出示證件,也不回答。之後所有辦案人員就對俞濤圍攻,你一句我一語大聲吼威脅、恐嚇,強行抄家,把俞濤妻子工作財務會計專用的私人財產辦公電腦、打印機搶走。高州市國保以擾亂社會秩序傳喚「問話」為由,要把俞濤強行帶走,並欺騙家屬說二十四小時俞濤就可以回家了。俞濤的母親和一對兒女,眼睜睜的看著警察把俞濤強行帶走,全程無出示傳喚證、搜查證。

之後,家屬去要人,公安人員又說:要行政拘留十五天。俞濤被劫持到高州市石鼓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十五天後的二十八日,家屬接到通知去接人。當家屬趕到拘留所接人時,卻被告知俞濤已被大井鎮派出所接走了。在大井鎮派出所,俞濤再次被警察逼迫簽名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三書」。俞濤不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後,當即被轉為刑事拘留,送高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俞濤遭強制關押的同時,他妻子梁文燕工作財務會計專用的私人電腦、打印機被無故扣押。除了二十八日拿刑事拘留證給俞濤妻子簽名之外,整個過程沒有給家屬任何法律手續,包括傳喚證、物品扣押清單、行政拘留證等等。

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分別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將所謂「案件」退回高州市國保辦案單位。高州市國保不撤案,反而分別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重新構陷「新罪證」,移送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六日,茂南區檢察院余華丹把俞濤構陷茂南區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非法庭審俞濤。俞濤堅決認為自己無罪,幾次要求法庭拿出誣構自己的法律依據,法官和公訴人都無言以對。兩位律師也為俞濤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指出此案有多處違法:1、俞濤的「案子」是在高州,茂南區法院沒有管轄權,是違法的。法官回答:「有上面指定管轄文件。」律師要求,請出示給我們拍照。法官不予採納。2、俞濤被綁架前,所在的學校廣東省高州市大井鎮天堂小學的校長和幾個同事,把俞濤給他們的信件交到公安局國保那裏,這是違法的。法律保護公民有通信自由,有隱私權。在沒有經過俞濤的同意,你們怎麼把俞濤給你們的信件交給公安局、讓公安局把信件作為是俞濤的犯罪證據?律師請證人出庭沒有被法庭採納,違法。3、關於法輪功宣判品認定意見書,該意見書蓋章為:高州市國保支隊二大對。根據(法釋〔2017〕3號)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 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對涉案物品是否屬於邪教宣傳品難以確定的,可以委託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認定意見。國保支隊不能代表地市級公安局。國保支隊是內設部門,不具有對外效應。因此它做的認定意見不具有合法性。4、法庭沒有證人出庭,沒有出示物證原件,違法。5、法院沒有提前通知當事人俞濤開庭時間,這是違法的。最後律師要求法庭無罪釋放俞濤。

目前,俞濤被非法關押在茂名高州市看守所已經一年九個多月。

8、孝順善良媳婦被冤判四年,現又被非法起訴到法院,面臨被非法庭審。

吳有清,一九六七年二月出生,今年56歲,吳有清,一九九七年六月有幸得到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一書,她欣喜有加,真、善、忍三個字深深的印在她的心裏,此後,她就按照書中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在工作上,她認真負責,盡心盡力,得到單位領導、同事及親友的好評,在家裏是賢妻良母。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晚上,吳有清外出時,被高州市公安局國保便衣和警察綁架。九月二十七日凌晨十二點多,十多個警察,其中由高州市公安局陳飛帶領,參與的有高州市公安局局長梁爽、國保隊長羅毅、國保警察周維學、梁國明和兩個是帶盾牌的防暴警察等人,將被銬著手銬的吳有清帶回她家,非法抄家。

當時,這幫警察到吳有清家敲門,她的妹妹嚇得不敢開門,警察就拿著鐵器把鎖、門敲爛,破門而入,非法抄家到凌晨三點多,搶走吳有清的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在警察抄家的過程中,吳有清問國保警察周維學:「你們為甚麼綁架我?是不是因為我控告你們才報復我?」周維學說:「我報復你又怎麼樣?」據悉,此前吳有清已經被國保警察跟蹤十多天。九月二十八日,吳有清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吳有清被非法關押到信宜水口看守所。因為吳有清信仰法輪功,在看守所被虐待。看守所警察唆使犯人倉管伍彩蘭對吳有清人格侮辱,不但辱罵,還不給她日用品用,也不准別人給。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四日起,何獄警還給吳有清戴了七天腳鏈折磨。

在二零二二年十月六日左右,倉頭伍彩蘭在九點多還當著全倉二十多人的面,從她身上取出帶有經血的衛生巾,拿來擦吳有清的嘴。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吳有清家屬聘請的第二位律師來到信宜看守所,律師會見了已絕食11天的吳有清。吳有清身體非常虛弱,說話有氣無力,表達不夠清晰,嘔吐。律師非常擔心她的身體,親人們對她的身體更是非常擔憂。

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吳有清的二哥接到公安局警察電話,說吳有清病危,已經送到茂名市茂南區醫院搶救,誰都不能見。要求家屬拿錢買白蛋白兩隻(五百多元一隻),其它的醫療費公安出。吳有清被綁架時,身體沒有病、非常健康、壯實,被非法抓去不到兩個月,她的身體、生命怎麼就需要進醫院搶救?吳有清的二哥非常擔心就買了兩隻白蛋白給公安。

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吳有清家屬聘請的第一位律師到茂南區檢察院閱卷,被告知吳有清的所謂「案子」已經在上週五(十一月二十五日)轉送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吳有清所謂「案子」在茂南區檢察院僅呆了六天(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就被快速地構陷到法院。以疫情期間、醫院沒有會見設施等原因,不讓律師會見。

家屬看到自己的親人吳有清才一個多月就被快速的構陷到法院,心裏十分不安,非常擔心吳有清的身體健康狀況。二零二三年一月初,家屬趕快聘請了第二位律師介入維權,並另聘請律師對綁架、起訴吳有清的公安局、檢察院的十幾個參與迫害的人員進行控告。律師和家屬向中央、省、市等二十幾個相關單位寄出了控告狀四十多份。

過完年後的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對構陷吳有清的「案子」作出裁定: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本案中止審理。審判長:譚衛;審判員:柯學軍(刑事庭庭長),潘創華;書記員:塗源。

二零二三年六月初,律師接到茂南區法院電話,近期將對吳有清開庭審理。

目前,善良賢惠的吳有清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三、 二零二二年一月,王土瑞升任為茂名市政法委書記後,對十八位法輪功學員所犯下的罪惡:十位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行政拘留,其中,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刑事拘留;二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

1、麥偉蓮、鄧玉瓊被非法行政拘留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茂名市公安局電白分局、林頭派出所等多人,在麥偉蓮、鄧玉瓊、廖玉英(另案處理)沒有進行任何違法行為的情況下,對三人進行非法抓捕,理由是「三人當天在電白區林頭鎮大衙街8號廖玉英家從事邪教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民警當場扣押到一批邪教法輪功的書籍及其他物品」(見茂名市公安局電白分局茂公電行罰決字【2022】00403號、茂公電行罰決字【2022】0040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並對麥偉蓮、鄧玉瓊二人行政拘留十天。二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均顯示,羈押期限為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2日。顯然,抓人當天,即4月21日沒有被計算在內,且二人麥偉蓮、鄧玉瓊是5月3日才被釋放,明顯超出該處罰決定書上所謂拘留十天的期限,足足被關押了十二天。廖玉英被兒子擔保回家,

同時,送達家屬的告知書告知家屬,二人被處罰人被關押在電白區拘留所,而實際上,被處罰人是被關押化州市拘留所。

麥偉蓮、鄧玉瓊控告公安人員違反法律文書送達的規定,抓人六天才送達通知書和決定書給家屬。

之後,鄧玉瓊被自己的兒子打罵;83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廖玉英,經常受到派出所、村委等人員的騷擾,根本不敢在家裏住。

近來,麥偉蓮、廖玉英多次受到警察的騷擾和追找,麥偉蓮不敢住在電白,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2、化州市法輪功學員張萬娣、顏亞坤被非法關押

茂名市化州市法輪功女學員顏亞坤、張萬娣,因向民眾發放真相資料遭人惡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被綁架、非法抄家。據悉,警察利用攝像頭監控數據跟蹤到兩人的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晚,茂名市公安局、化州市公安局、國安、國保、刑警隊、派出所等大批人員,分別闖到顏亞坤、張萬娣家非法抄家,搶走了所有法輪大法書籍及手機,並將顏亞坤、張萬娣及顏亞坤的丈夫綁架到鑑江開發區派出所非法關押審問。

第二天(十二月二日)顏亞坤的丈夫被放回家。顏亞坤、張萬娣被轉到信宜市看守所非法關押。顏亞坤因身體體檢原因,四天後被放回家。張萬娣被關押到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放回。

顏亞坤女士曾多次被中共人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一年未至二零零三年,她被化州警察綁架到茂名法制學校(洗腦班)迫害長達兩年,被迫失去工作,導致家庭經濟拮据。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她被化州610、政法委、當地派出所及街道辦等十多人綁架到茂名市洗腦班迫害。

張萬娣女士於一九九七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張萬娣兩次被非法拘留、勞教: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她在家中被清遠市光明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清遠市看守所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廣東省三水勞教所。當時她剛滿一週歲的女兒無人照料,不得不送到遠方親戚家護養。二零零五年六月,張萬娣在自家開的小賣部講真相,遭人惡告,再次被清遠市公安局、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清遠看守所一個月,後又被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到廣東省三水勞教所。二零零八年,張萬娣結束非法勞教後,回到化州沒有回清遠。可清遠市政法委和化州市政法委串通一氣,清遠市派出所警察又到化州市來騷擾她。

3、電白區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行政拘留,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刑事拘留

茂名市電白區多名60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三人被非法關押十五天,三人現被刑事拘留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左右,晚上八點左右,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多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明叔家學法被十多名特警帶槍綁架。

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他們是:歐芬、謝麗萍、李國嬡;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電白區看守所,他們是:鄧梅、李梅芳、馮月明(歐芬的丈夫)。其中,有一個年輕點60多歲。其他的都是七十歲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

一個年輕點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兒子多次打電話給派出所說:「一個60多歲的老人在別家看書,有沒有做壞事,你們無辜抓人,要求無罪放人,否則,我們就控告你們。」老人家被關一天後,放回家。

這兩年,當地居委、街道辦去過馮月明、歐芬夫婦家好幾次,無理要求不要去哪裏、哪裏。去年十二月,除了兩個居委的人,同時上門騷擾的還有三、四個便衣警察。

現鄧梅、李梅芳、馮月明在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到期回家。

4、茂名電白區65歲的法輪功學員林立盛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林立盛去茂名站乘搭高鐵,因帶了一本《轉法輪》和幾張真相幣,被茂名市高鐵站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警察把林立盛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當時,家屬心急,用錢把林立盛救出來了。出來後,林立盛不敢學法煉功了。不久,他中風了,家屬把他送醫院治療。醫生說:「不行了,治不好。回家吧。」回家後,林立盛醒悟過來,唯有法輪大法能救自己。他又開始修煉,結果身體慢慢康復了。

警察知道後,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再次綁架林立盛。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茂南區法院對林立盛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茂南區法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開庭,對林立盛非法宣判三年徒刑,勒索罰金一萬元。參與判刑的責任人:審判長是刑庭庭長柯學軍,審判員江國偉、周晉鋒,書記員龔衍芬。參與非法起訴的責任人:茂南區檢察院檢察長麥海泓、檢察官黃夢園。

5、83歲老太李順華被非法判刑

李順華,一九四零年八月出生。修煉法輪功之前,她曾患多種嚴重疾病:類風濕、關節變形、腎炎、心臟病、心肌梗塞、美尼爾氏綜合症、坐骨神經、肩周炎等等,每天心身在痛苦中煎熬,脾氣又變得不好,搞得家庭不和,對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一九九五年九月,55歲的李順華修煉法輪大法後,懂得了按真、善、忍做好人,修煉心性,與人為善,不到半年,她身體多種疾病不翼而飛。

近年來,李順華遭到茂南區街道610人員江志雄、居委郭偉青、鄭彩琴、警察等人的多次騷擾,他們要求李順華放棄修煉法輪功,簽「三書」,遭到李順華的拒絕。她給騷擾的人員講,自己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講法輪大法的美好,希望他們不要錯過這個萬古難遇的珍貴機緣。真心的勸善,卻成了610人員江志雄、居委郭偉青、鄭彩琴等警察構陷李順華的「理由」。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左右,茂南區公安分局站前路派出所十多個警察非法闖入李順華的家,並搶走了她所有的大法著作和真相資料,將她綁架到站前路派出所。李順華在派出所受到各種恐嚇威脅。政法委、610人員、派出所警察再次要求李順華放棄修煉,簽「三書」。

由於李順華拒絕放棄修煉,拒絕寫「三書」,她被警察劫持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第二天,警察將她押到醫院體檢,準備後續迫害。檢查結果是:高血壓、心臟問題很嚴重。在這樣的情況下,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十一點多,警察才叫李順華兒子接她回家了。

雖然李順華從看守所出來了,但是茂名市政法委、610、街道610人員江志雄等人員構陷她並沒有停止。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她被茂南區檢察院鄧禮進快速地以莫須有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非法起訴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南區法院非法對李順華開庭,茂南區檢察院檢察官鄧進禮和一個年輕的檢察員的公訴沒有法律依據,發言時語無倫次。律師把公訴人構陷李順華的所謂「罪狀」全部推翻,要求無罪釋放。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李順華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三千元,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特殊監所。

6、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強行對七旬周華建開庭

茂名市法輪功學員周華建,男,一九五零年出生,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很健康,二十多年都沒有吃藥上醫院,人品正直、善良,近兩年做保安工作。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兩點左右,周華建老人被警察戴上手銬,帶回家抄家。參與抄家的警察等人員近30人,是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區分局、茂名市西粵派出所,搶走了周華建家裏打印機、電腦、大法書、大法資料、現金九千多元等私人財物。他經常騎的電車被公安扣押。據稱,周華建在向人發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短信時被監控到。

周華建被綁架後,在信宜看守所隔離十四天後,被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據律師說,此「案」已入廣東省電腦網絡,成為專「案」。周華建被綁架的第二天,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區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四月二十六日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檢察官鄧禮進,七月十七日把周華建非法起訴到茂南區法院。非法起訴周華建:把發送短信機放在摩托車肚子裏,發送法輪功短信,非法設置頻率,非法運營等罪名。

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上午九點半,在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三樓第一審判法庭以遠程視頻方式進行公開開庭審理。當天上午九點十分,家屬聘請的兩位維權律師來到法院門口,還沒有進入法庭,主審法官周晉鋒就要求兩位律師取出手機和電腦,不准帶入法庭,聲稱可用法院提供的電腦代替,被兩位律師拒絕。周晉鋒向上彙報,譚衛與周晉鋒和律師交涉、協商,勸律師服從他們的要求,被律師拒絕。

之後,譚衛與周又找來了法律依據(二零二零年最高法院的一個文件),關於重大敏感案件可根據情況限制帶電子設備出庭。律師看後,詢問:「你們如何認定本案是重大敏感案件?應作出認定,才可以參照運用。」但是,譚衛與周晉鋒不出具認定意見,律師仍然拒絕。譚衛和周晉鋒又請來法院副院長阮志強,繼續勸律師服從法院的要求。律師繼續要求法院出具認定此案為重大敏感案件的意見。他們不出。律師進一步要求阮院長寫一紙條認定意見也可考慮,但是,阮院長不答應。

最後,周晉鋒宣布按法院文件執行,隨後就去安排開庭了。但很快,又回來口頭宣布:取消本次開庭,再次開庭時間另定。

構陷周華建的所謂「案子」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上午九點半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再次開庭。這次開庭雖然可攜帶電腦出庭,但必須有法院專業人員關閉電腦的音響視頻功能,要用膠帶貼住攝像頭和喇叭,法院此舉沒有法律依據,涉嫌違法和歧視,仍然被正義律師拒絕。

最後,茂南區法院副院長譚衛、刑事庭庭長柯學軍、主審法官周晉鋒及他人一通密商請示後,將盧廷閣律師清到法庭外,法院強行開庭。

法官問周華建:「你們現在只有一位律師為你做辯護,你是否同意開庭?」周華建說:「我聘請的是兩位律師,一位律師出庭,我不同意。」法官說:「你們在十五天之內要另找一個律師。」開庭約二十分鐘結束。

律師說:「茂南區法院的限制,律師不僅不能配合,配合就是配合違法,而且還要積極地去舉報控告,監督糾正,並要求賠償,只有這樣,法制才能真正建立。」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半,廣東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違法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裏,對73歲的法輪功學員周華建強行開庭。

周華建老人已經被非法關押了三年多,現在他身體出現不良的狀態,整個人都變得非常衰老,面部浮腫、反應遲鈍、思維糊塗、眼睛視力很不好,走路蹣跚,他根本沒有開庭的思想準備,也沒有收到開庭通知。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周華建家屬委託的一位律師接到開庭通知,而另一位盧庭閣律師在二十四日才收到茂南區法院的開庭通知。按照法律上規定,法院要開庭,必須在開庭前五天通知送達到律師本地郵局,距開庭時間應該是三天整。盧庭閣律師在法定時間內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故沒有到庭。這是茂南區法院違法之一。法院違法之二:當事人周華建在開庭前沒有收到茂南區法院的開庭通知。主審法官:周晉鋒,陪審法官:譚衛、柯學軍(刑事庭庭長)。非法審委會負責人:譚衛。

四月二十七日法庭內,旁聽座位十幾個,除了二位是家屬,其它座位坐滿了居委會等人員。周華健的女兒和一個兒子參加了開庭旁聽。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鄧禮進和他的助理參與公訴。

一位律師為周華建做了無罪辯護,而遭到公訴人茂南區檢察院鄧進禮、法官的刁難。法院沒有舉證程序,只是宣讀證據,而沒有舉證,讓當事人看,這是違法的。公訴人鄧禮進對律師說:「你提供的無罪辯護材料的真實性存在疑問」。

目前,周華建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經三年零三個多月了,老人近期經常出現頭暈現象。

7、廣東退休海員林武遭非法庭審 律師作無罪辯護

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上午九點半至十二點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林武。家屬聘請的兩位維權律師為林武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林武的兩個女兒參加了旁聽。

據悉,在非法庭審開始時,林武被帶入法庭,他的兩個女兒已經兩年多沒有見到自己的父親,趕忙上前問候兩句話,竟被法警斥罵。一位維權律師嚴厲責問法警:「你沒有父母嗎?法官都沒有干涉,你還說甚麼?」看到自己的父親瘦了二十幾斤,老了很多,兩個女兒有淚只能往肚子裏吞。

林武現年59歲,原廣州遠洋輪公司職工,是一個很有經驗的船員、水手。他常年漂泊在海上,工作中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大半生都貢獻給了航海運輸事業。一九九九年前,林武與妻子李素真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雙雙身心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林武因堅修大法被單位取消提工資資格;妻子李素真在迫害中離世,留下四個兒女,是林武一手拉扯大的。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林武在家中被茂名市高新技術公安分局警察范來表等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在這期間他遭刑訊逼供。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他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一月初被構陷到茂南區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林武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駐所法庭遭茂南區法院非法庭審。林武已被非法關押達兩年九個多月,被迫害出血壓高症狀,法院在非法庭審時出動了120急救車。

據悉,兩位律師進入法庭時,法警要求律師安檢,律師要求與檢察官同等對待。然後,法警把已經進入法庭的兩個檢察官又叫出來,重新安檢,看檢察官安檢後,律師才安檢進去。這一次法警沒有限制律師帶電腦進入法庭。

法庭內的旁聽席位大約有二十個,林武的兩個女兒進入法庭旁聽。沒有其他旁聽人員。剩下的大約有十個法警。

在審理的過程中,兩位律師認為,公訴方提供的所謂證據都是孤證,且完全沒有相關的法律和事實依據支撐,顯然林武是無罪的,應立即無罪釋放。辦案人員已經涉嫌違法犯罪,應當受到追究。對此,律師還引用了某政府領導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在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大致內容是:對於那些錯誤執行者,他們都是有一本賬的,都記在那裏。一旦出事,都要給你拉出來。別看你今天鬧得歡,小心你今後拉清單。頭上三尺有神靈,要有敬畏之心,也就是對法律要有敬畏之心,不要做法律的錯誤執行者。當律師說到這裏時候,法官無理粗暴的打斷了律師的發言,不讓律師繼續往下說。

另外,律師在提到現行所有的有效法律文件當中,認定的邪教根本沒有法輪功;並指出兩高的兩個《決定》不能作為正式的法律文件和定案的依據。這兩個決定分明提到對待法輪大法「是一場嚴肅的政治鬥爭」……法官又打斷律師的發言。最後,律師堅持要求書記員將律師說的話和打斷律師發言的過程記錄下來。

對於審判庭的程序違法和在庭上法官多次打斷律師的發言,另一位律師表示要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這些法官。律師也當庭指出審判人員程序違法之處。包括,沒有提前十天通知律師合議庭組成人員和審判委員會組成人員,沒有提前三天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律師向法官當面監督批評,要求糾正錯誤,並向公訴方提出要求。要求公訴方履行監督職權,履行對法官的監督職權,糾正其錯誤。

律師提出了迴避申請,但法官置之不理。整個庭審,一幫公檢法人員知法犯法。

8、茂名黃柱峰被迫害致殘 現又被非法開庭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廣東茂名法輪功學員黃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公開開庭審理,兩位律師依法為他做了無罪辯護,駁斥了公訴人的指控。黃柱峰妻子是唯一家屬旁聽人,中途被法庭以證人為藉口「請」出法庭。

當天上午九點,黃柱峰家屬聘請的兩位維權律師和黃柱峰的妻子謝月珍來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駐所法庭。當時,在門口站了很多人,陣仗很大,如臨大敵一般,僅特警就有十人左右,加上審判人員、公訴人、旁聽人員及各種便衣,約30~40人之多,而僅僅是為了一個黃柱峰「案子」的開庭。

庭審現場旁聽約六~七人。唯一的家屬──黃柱峰的妻子謝月珍持旁聽證旁聽,中途被以是證人為藉口請出法庭。法庭六、七人,多個攝像機和攝像頭架設四週,似乎是全程錄像並直播。

庭審過程,公訴人好像是閉著眼睛讀完起訴書。公訴人及審判人員仍然用程式般的套路,應對每一個案件,像一個個機器人一樣,對現場出現的質問、辯論沒有任何的回應。但是,在律師最後辯論中論述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兩個《通知》中均提到對法輪功進行「政治鬥爭」時,一下子觸動了審判人員的神經,興奮起來,頻頻打斷正義律師的發言,不顧律師的抗議,強行進入下一環節,不給律師論述的機會。

公訴人根本無法證實黃柱峰有罪,審判人員負有眾多的違法,這樣的案件能有公正合法的裁判嗎?律師提出最後的質疑,並要求書記員記錄在案。

庭審約在中午十二點四十分結束。由於法官拒絕其中一個律師複製全程錄像,律師拒絕簽字。

黃柱峰,一九七零年四月九日生,電氣自動化專科畢業。畢業後,他多次受廠培訓,有五級電工證和助理工程師證。黃柱峰工作認真負責,誠實守信,不利用工作佔公家一分錢,曾在茂名晴綸廠被評為先進。他因信仰真、善、忍,黃柱峰曾被非法勞教兩次,在廣東省三水勞教所遭酷刑迫害致殘(左肩傷殘),當時他才33歲。九死一生出來後,黃柱峰無法從事原來的技術工作,靠打工維持生活。他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做人,是一個孝順兒子,一個好父親,一個好丈夫。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四點左右,黃柱峰下班到租房樓下,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路派出所等警察突然綁架。便衣、警察、居委、610人員江志雄等十幾個人,非法抄家兩個多小時,抄走了幾十本法輪大法書籍和法輪功資料。同時,他妻子謝月珍和15歲小孩也被綁架到站前路派出所非法審問。

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黃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四月初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高金聲起訴到茂南區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二日,黃柱峰的維權律師收到茂南區法院通知,二月十四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茂南區法院三樓第一審判庭,召開黃柱峰所謂「案子」的庭前會議。律師拒絕出庭,因為法律上規定,法院無論開庭前會議,還是開庭,必須在律師接到通知後的第二天算起的第三天,才能開庭。所以,律師不配合,沒有去。二月十七日,律師收到通知,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在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駐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第一審判庭所謂「開庭」。

自從,黃柱峰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綁架後,他的父親為這個孝順兒子憂傷抑鬱成疾,於二零二一年九月被查出肝癌晚期。家屬和律師多次申請讓黃柱峰見他父親最後一面,都遭到茂南區法院刑事庭庭長柯學軍的駁回,還威脅恐嚇家屬。黃的父親於二零二二年十月去世。目前,黃柱峰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經兩年零五個多月。

9、七旬善良老漢、電白法輪功學員李鈞被綁架關押、刑事拘留

廣東茂名電白區坡心鎮法輪功學員李鈞於二零二三年二月被警察以所謂的保衛兩會安全為由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四月二十八日上午,李鈞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來到電白區看守所見到了李鈞,他身體、精神狀態還好。

李鈞,男,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出生,今年72歲,初中文化。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晚上八點左右,李鈞在家裏剛吃完晚飯,就來了十多個穿黑衣服的公安警察把李鈞綁架,並抄家。搶走了李鈞自己學習的三十多本法輪功書籍、《明慧週刊》、電腦、200多元的真相幣等。李鈞被綁架後,連續幾天警察多人到他家裏來拍照和騷擾,嚇得他家屬都很害怕。

李鈞被綁架後,他女兒多次找警察要求放人。警察說,如果他簽字不煉法輪功了,就可以放出來。李鈞不簽違背良心的字,很快被刑事拘留。

李鈞和善良的妻子養育了三個女兒,兩個女兒還沒有結婚,現在老了,沒有甚麼經濟來源,生活都很困難。回憶起來李鈞被警察綁架的情景,他妻子說:李鈞是很好的人,對我很好,為甚麼要抓他?她說起來就掉眼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李鈞被茂名市電白區檢察院非法逮捕。目前,李均被非法關押在電白區看守所(新建的)已經四個多月。

10、70多歲的善良女士祝方霞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摔斷手骨

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祝方霞因發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被綁架,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近期得知:祝方霞被簽逮捕,在看守所摔斷手骨。由於,家屬多次受到警察的威脅恐嚇,不敢給祝方霞請正義維權律師。

在法輪功被迫害的二十四年中,祝方霞曾經遭受過多次綁架和關押。其中,在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祝方霞在茂名市朝陽市場和同修說話時,被不明真相的惡人聽到後,向站前派出所打電話構陷,祝方霞被茂南區站前派出所綁架後,被非法抄家二次。警察搶走二台電腦和一大批其它私人物品。同年十一月八日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開庭後,被非法判刑五年,送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祝方霞出獄後,身體被迫害得非常嚴重,連下床都很困難,基本上不能自理。經過深思熟慮後,認識到唯有法輪大法能救自己。於是,義無反顧的重新走進修煉法輪大法的行列。祝方霞的身體慢慢的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再次親身感受到大法的神奇,身體恢復了健康。自己心身受益無窮,想到大法還在被眾人誹謗污衊,看到眾生在迷中不知真相,祝方霞不顧個人安全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救度眾生,卻被便衣跟蹤、綁架、關押。

目前,祝方霞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三個多月。

以上,對茂名地區三十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是在王土瑞任職期間的指使下、操控下,長期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茂名市公安局、國保、政法委、六一零、居委等人員,濫用職權、執法犯法、知法犯法、製造冤假錯案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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