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讓「動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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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娘家老房子動遷了。有一間房屋是三哥和我兒子的名份。三哥沒有成家,是「低能兒」,和我們生活在一起三十年了。房屋動遷費下來了,我和四哥擬定了一個分配方案:兄弟姐妹每家一份:二十萬;當年為安排三哥住房時曾經付出過錢的,加利息歸還;剩餘的錢歸我兒子購房。

方案推出去了,大家沒反應。好久,二姐來電話了,說:「為甚麼要分錢,這筆錢應該歸你,你們在生活上照顧三弟三十年了。」我說:「這是父母留下的房子,每人都有緣有份,我們照顧三哥是應該的。」我勸她收下。

一會兒,大姪子來電話,說:「這錢不能分,爸爸(我大哥)生前曾經留下話,這間房屋應該歸小姑(指我)所有,三叔一直由你們照顧著。」我對姪兒說:「爺爺、奶奶留下的房子大家都有份,其實大家都在照應著三叔,只是平時住在我們這裏罷了。你要勸你媽把錢收下。」姪兒說:「小姑,您高風亮節。」

第二天,我電話找到大姐(已去世)的兒子,外甥說:「小姨,這錢我們不能拿呀!你們用吧!」我說:「替你爸拿著,是你爸的名份,你不要推卻啊!」看他執意不肯要,我叫四哥再去勸他,後來外甥同意了。

接著,二姐又來電話,說她一夜沒睡好,想著這事,要把她的那份錢給我兒子買房用。我說,這是你「(作為)姨媽和外甥」之間的事。為了穩住她的心,我說,你如果要把錢給外甥買房用,這事也得和你兩個兒子商量一下吧!她說好!過後,我想:應該把兒子買房的大致情況讓二姐知道,二姐夫才去世幾個月,可二姐關心的是他人。當我把兒子買房的大致情況告訴二姐後,二姐心放寬了。我高興的說:「現在你就不用和兩個兒子商量啦!」

二哥的音信遲遲未來,我找自己的原因,是否哪兒沒做好,或哪兒沒認識到。忽然想起曾經發生的一件事,在這件事發生的過程中,二哥被大家誤會了,因事情與老房子有關,而事情的真實情況只有我清楚,適當的機會我要把真實情況告訴大家。

誤會解除了,二哥的電話來了。當二哥收到這筆錢款時,高興的說:「沒想到錢有那麼多,這樣的分配很好,多方面都考慮到了,皆大歡喜!」

我和丈夫把我的一份給了兒子。

「動遷費」在大家的相互謙讓中,很快就分配完成,真的是皆大歡喜。

當我坐下來的那一刻,心情舒暢、愉悅,感恩之心油然而生:是偉大的法輪大法,偉大的大法師父教導我,是真、善、忍的法理指引我,使我能在困難面前,敢挑重擔;在讚揚前,謙卑禮讓;在利益前,不爭不執;在親人前,慈悲寬懷。

當大家說到我們對三哥的照顧時,我對大家說的是大家平時對三哥細細微微的關懷之事;當大家說到要把錢給我時,我婉言謝絕,說動遷費是祖輩留下的福份,也是大家的福份,都要珍惜。

當我突然發現,我和丈夫其實在這其中一分錢也沒拿時,我感到我們是最豐惠的。在這三十年中,生命在大法中的回歸、昇華,我們已經得到太多太多……讓我們在走回傳統的回家路上,在修成無私無我的神路上繼續向上攀登吧!

(責任編輯:於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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