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成都羅傳遭非法精神病鑑定 親友控告警察局長遭騷擾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法輪功學員羅傳女士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遭闖入家中的九里堤派出所多名警察綁架、毆打、抄家,她被非法拘禁在成都看守所已九個多月。期間警察強行給羅傳做所謂精神病鑑定,並逼迫羅傳的女兒在精神病鑑定的文書上簽字、辭退律師等。

在羅傳被非法拘禁期間,金牛區公安局、派出所警察和社區人員還多次騷擾羅傳的家人。羅傳八十多歲的母親、女兒的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羅傳的母親遂向有關部門控告金牛區公安局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金牛區光榮派出所警察范俊才一行三人到羅傳母親劉淑瓊家,要求她不要再控告金牛區公安局長,之後讓劉淑瓊在一份文書上簽了字。由於劉淑瓊八十多歲了,不知道文書上到底寫了些啥內容,當日下午,老人請朋友郭利蓉陪她去派出所問一下情況,派出所人員告知第二天開早會能見到范俊才。

五月十六日上午,劉淑瓊、郭利蓉見到范俊才,范俊才問郭利蓉知不知道羅傳被判過刑,郭利蓉告知他羅傳沒有犯罪,那是誣告陷害。范俊才說:「你肯定也是法輪功,你還猖狂,跑到這裏來。你說法輪功是甚麼組織?」並污衊法輪功是「×教」(中共才是邪教),郭利蓉問他哪個法律規定的?范俊才說不出來。

最後范俊才也未將文書內容告知劉淑瓊,劉淑瓊就只有先行回家,而陪她來的郭利蓉卻被范俊才強行非法扣留。范俊才詢問郭利蓉是否修煉法輪功、家庭住址,並聯繫了金牛區政保大隊。郭利蓉也撥打110報警,期間范俊才一直污衊法輪功,但說不出是哪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所謂×教。

郭利蓉告訴范俊才:「劉淑瓊老太太八十多歲了,女兒被關押,你們讓她簽字是甚麼內容,她都不知道,她盼望女兒早日回家,了解情況也是很正常的,我們今天是來向你們了解情況,你們傳喚人要有法律依據。」

范俊才氣急敗壞地說:「今天我就口頭傳喚你八個小時。」郭利蓉說:「口頭傳喚也有法律規定,在現場發生暴力行為的可以口頭傳喚,我違法了嗎?憑甚麼口頭傳喚我?」范俊才立即反扭郭利蓉的手,搶了郭利蓉的手機,將郭利蓉非法拘禁到派出所內審訊犯罪嫌疑人的禁止區域,非法搜身、訊問,郭利蓉要求非法訊問的人員出具傳喚證、法律依據,非法訊問的人說不出來,就離開了。

一個多小時後,范俊才與金牛區政保警察要郭利蓉到訊問室接受非法訊問,郭利蓉要他們拿出非法訊問的法律依據,范俊才說:「劉淑瓊提交的材料都是你們寫的。」郭利蓉說:「甚麼材料你拿來我看一下,我咋知道是啥材料?」之後范俊才與金牛區政保警察就走了。

當日下午,范俊才讓郭利蓉居住地派出所警察來把郭利蓉接走。郭利蓉向光榮派出所警察要傳喚證,他們不給。郭利蓉問居住地派出所警察來幹甚麼?警察說來接她。郭利蓉說:「你們是異地執法嗎?請你們給我們出具法律文書,你們給我文書,我就和你們回去。」居住地派出所警察問:「你做了甚麼事?」郭利蓉說:「你來接我你都不知道我做了甚麼事,告訴你,我在行使公民的權利,都是合法的,你可以去問他們。」居住地派出所警察馬上說要請示一下領導,然後就走了。郭利蓉就去做自己的事了。

劉淑瓊有權了解自己簽署文書的內容,而光榮派出所、警察范俊才非法留置合法公民郭利蓉,更是濫用職權、非法拘禁。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警察辦案終身負責制,而且現在政法系統還在倒查二十年,在第一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也必將會被中共拋到承擔責任的第一線。何去何從,希望參與迫害的人員能理性、冷靜思考。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