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司法反迫害、證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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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我是一九九八年在讀大學時得法的。得法後不久,就保送成為研究生,畢業後留校工作。之後我就一直在一個內地的三線城市裏的一所不出名的大學裏工作至今。

得法後,我意識到可能在我得法前師父就在安排我要走的路了,很多事情事後想想都滿神奇的。當然,如今有了這個身份和某些特長,就是為證實法救度眾生所用的。

二零二零年夏天,由於兩個初中生的不實舉報,我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他們從上午一直問訊到下午,我不配合他們,而是勸他們不要迫害大法弟子,可是他們不想放過我。我想無論如何不能承認他們對我的迫害,不能被動的讓他們為所欲為,那樣既會影響我周圍眾生得救,也會增加這些迫害者的罪業。只要我想離開,師父就一定能幫助我離開。我打定主意後,就找機會離開拘留室回家。

走到大門口時,被他們發現了,十幾個警察強行把我拉回拘留室,在我沒有任何反抗行為的情況下,就毫無道理的給我上了約束衣。

晚上送我去體檢。查出我的肺上有泡。當時正是中共病毒爆發不久,看守所拒收,這樣我就回家了,但派出所非法規定對我監視居住半年。

快到半年時,我熬了幾個晚上認認真真寫了一份撤案申請書交給派出所。他們不收。幾天後,他們讓我去派出所簽甚麼字。我去一看,是所謂甚麼起訴告知書。我拒簽,並且質問他們:為甚麼監視居住到期了,你們不撤案反倒要起訴我?他們糊弄我,說甚麼是不能私自放人,必須通過檢察院,要在那邊去過一下手續,這些證據,根本不夠起訴我的條件。我很天真,還為他們工作便利著想:既然他們沒想繼續迫害我,只是為了走個形式而已,我也不必太執拗,也就簽了字。

不久,檢察院打來電話讓我和我丈夫一起過去,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我們去了,接待我們的是一個很年輕的小伙子。他把我叫到一個辦公室,問了我一些情況,在很輕鬆的氛圍下我和他真誠的聊了幾句,他也說以前他也辦理過法輪功老太太的案子,那些老太太都很善良,還給了他護身符,說保平安。但他又說,「司法要為政治服務」,在西方社會也不例外。言外之意他辦理這類案子是出於政治至上的緣故。

就在這時,一個律師朋友打電話來希望我去幫助他的孩子。他孩子躲在家裏玩遊戲不肯上學。我三番五次去他家幫著開通孩子,慢慢有了效果。他很感激我。我把自己最近的遭遇和他一講,他當時就說他可以幫我。後來他的確幫我做了許多我不能做的,比如核實卷宗、向證人從新取證等,這對我的案件都起到了關鍵作用。

律師核實卷宗時發現派出所的「起訴建議書」中的內容嚴重失實,派出所的年輕警察們歪曲事實,是他們在建議起訴我,卻在我面前裝作很無辜。我將這些東西匯總後寫了一份「對起訴建議書的質疑」,分別交給派出所和檢察院。

收到質疑意見書後,派出所的領導有點重視了,那些警察也反過來當著我的面嘲笑那個辦案警察胡來還被抓包了。後來我發現那位辦案的警察是個輔警,不久便被解雇了。換了另外一個警察接手。

檢察院那邊,沒有在第一時間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現在還在為起訴做準備。如果此時作出無條件不予起訴的決定,會成為辦案人員的一個硬傷。沒辦法,只好硬著頭皮讓派出所以訛制訛,按照錯誤的決定繼續編造需要的材料圓謊。

律師和我反覆找了政法委,當面反映情況。我還兩次找了公安局的督辦,希望他們能監督偵辦人員和檢察官是否在依法辦案。我還講出了我這二十來年中所受的迫害和對我造成的損失,還講了二十年來遭受迫害的本地大法弟子中能引起普遍同情的典型案例,希望他們嚴肅認真的從新審視這個問題。修煉人都是普通老百姓,不是國家的敵人,更不是犯罪嫌疑人,我們的所有行為都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是違法的,更是違背人道的。這些「領導」們都若有所思,客客氣氣的,對我們的遭遇也表示同情,並承諾會提醒下面依法辦案。

在幾個月的補充偵察後,估計檢察官得到了她想得到的一些材料,便很硬氣的給我打電話,讓我本人寫一個思想認識(悔過書之類),再讓我學校出一個保我的公函。回來得知那個年輕的說我很善良的小檢察官後來主動離開了我的案子。

我對女檢察官說,法律懲罰的是行為,我不會寫甚麼思想認識的。同時我也力阻學校出甚麼公函。此時,區政法委、國保頭子也到學校找到保衛處的人,把我叫去談談。他們一行一個個接著說下去,我沒有打斷他們。他們說完了,我就把近幾個月來辛苦熬夜寫出的那些事實真相如水般的倒了出來,從法律、道理、道德三個層面闡述了法輪功為甚麼不是江澤民違法私自定性的邪教,然後結合當前的局勢,讓他們不要執法犯法。我講完了,發現在場的十來個人都被驚住了!我知道是師尊給我的智慧。

此時我校保衛處長帶著滿意和自豪的神情告訴國保和政法委的官僚:我們培養出來的老師都是教書的好料,有邏輯思辨能力。從此,這位以前總是用一種莫名的恨恨的眼神看我的保衛處長完全改變了對我的態度,其他在場人員也對我變的尊重了。

過後,我又整理了書面材料和反對學校出公函的理由交給了學校保衛處,讓保衛處長提交學校。校領導看到後說我很善良,在這種情況下,還很為學校考慮,決定不出公函了。後來一個看過材料的副校長還對我丈夫說:「原來國家沒有任何法律文件說法輪功是邪教啊!」

接下來,我向派出所和公安分局申請了信息公開,要求公開辦案人員相關信息,公布針對我的立案依據,穿約束衣上警械的依據,公開國保局長的相關信息和獎懲信息等等,半個月後沒有收到回覆,我便將我的這段經歷詳細寫出後向區司法局提交了行政覆議。司法局立案後排到日程上。這邊,我到檢察院提交了《檢察官辦案請依照法律正式淵源》、《請教檢察院幾個法律問題》,一式三份,分別交給分管的副檢察長,主辦女檢察官和最初接待我的那個年輕的小檢察官。我是下班後去的,他們也都下班了。我請門衛轉交,這樣門衛也能看到。

我獨自一人開著車行駛在黑暗的回家路上,淚水忍不住奔湧而下,心想:這麼多年來這些人迫害了我們好多可敬的大法弟子,有的甚至失去工作,有的失去家庭,甚至有的失去了寶貴的生命,有的家破人亡甚至被滅門,作為大法弟子,我們只是在維護對大法虔誠的信仰,就遭受如此殘酷的迫害。今天,這些迫害者還執迷不悟,明知這是一群無比善良的人,依然毫不手軟。我們不能再讓這種罪惡在本地繼續下去了!同修中,有的越來越消沉,我們要用行動反迫害,讓同修們恢復信心和勇氣。雖然我在高校,和當地同修沒有多少聯繫,但我能感覺到同修們還是擰成了一股繩,感覺得到同修們在背後默默關注並發正念支持我的力量。我能在腦海中看到年邁同修的身影和眼神,這些身影和眼神時時讓我落淚。

檢察官和檢察長們收到我的材料後報告了政法委。政法委和單位對我加大且更嚴重的壓力以此逼迫我「轉化」。政法委派了一人天天給我打電話、發短信、約談喝茶,還讓省裏下來的「專家」對我密集洗腦。學校這邊,保衛處、學院書記輪番約我談話,威逼利誘,甚麼都來了。目地很明確:要我寫所謂「三書」,寫就不起訴,不寫就起訴,起訴後果是甚麼甚麼,說的非常嚴重。我心如止水,根本不為其所動,相反,我把政法委那位女專員當姐姐,苦口婆心給她講了許多;省上下來的人給我洗腦,我回家後整理了他們談話中暴露出的誤會和缺口,第二天去給他們一一糾正過來;學院書記兼辦公室主任壓我時,我拿出公安部和新聞出版署的文件,讓她到網上搜查,她搜後啞口無言了。

說實話,那段時間我承受的壓力太大了,家裏丈夫及其他親人也一直在對我施壓。而省裏去學校的巡視組知道情況後,在全校幾百人的幹部大會上批評我校領導,質問:到現在教職工中怎麼還容有法輪功?!於是學校扣發了我兩年全年的績效,年終考核待定,校紀委還對我立案並向全校宣告,等等。

不久,主辦的女檢察官到學校來秘密問訊我,被我錄了音。第二天我針對她的違法行為做了舉報和控告。

幾天後,我向檢察長申請以案釋法,檢察長答應了。在釋法過程中,他說出了許多違背法律的話,我整理出來後回寄給檢察院,並且告訴他們:我將檢察長的釋法內容寄給了全國人大和高等檢察院和高等法院。我的確是將我地檢察長的釋法內容、本地針對善良百姓的殘酷迫害情況、這種迫害對國家的傷害及我對基層執法不公的思考,彙集成文寄給了兩高、全國人大、監察委、公安部等,希望他們引起重視。

其實,此時我也已快絕望了:從這些基層辦案人員的態度讓我知道我完全不能說服他們。我身心疲憊的做著,可他們表現的非常強勢,完全不講道理,有位官員甚至還說:在體制內要想弄死誰,像摁死一隻螞蟻一樣容易,螞蟻的反抗有何意義?

但從法上我知道,不變的是表面的東西,人眼看的是人理,會被侷限在表面空間,讓人感到悲觀絕望,但修煉人要穿過這層空間看到另外的空間,真相不是表面的假相能掩蓋的。而一切掌握在神的手裏。我始終相信並尊重師尊的安排,並且讓自己保證絲毫不偏移法。我的疲憊不是為我自己的處境悲觀,而是為那些執迷不醒的眾生遺憾。或許,我還沒盡全力吧?我那樣想著。

大概半個月後,法院那邊打來電話,讓我去領傳票。我和丈夫去了。我明確表示不同意走簡易程序。

律師打印了完整的一套卷宗。在事務所向我核實證據的過程中,我們居然發現了幾乎不可能發現的偽證!轉機來得太突然!我們繼續深挖,發現了卷宗中有許多矛盾、錯誤。掌握了這些,我們信心倍增,有了完全的主動權。我由衷感謝師父,一切安排的太巧妙了。

開庭前,法院召集檢察院和我及我的律師召開了庭前會議。我們提交了《非法證據排除申請》、《證人出庭申請》、《出版物鑑定申請》、《指紋鑑定申請》等等,並對庭審條件提出了有利於我們充份展示證據的請求。

又過了一天,我心想快庭審了,我得去熟悉程序,在庭審中好充份揭露他們。去時恰好一位老同修在等待開庭。她的丈夫拄著拐杖,佝僂著身子一蹶一蹶的被法院的人從這個廳換到那個廳,兩老相扶艱難的挪動著身子,我看著幾乎落淚。後來他們花高價請的北京律師沒能來,別無旁人和家人,法庭裏坐滿了國保的人,社區的人,還有兩個醫務人員拿著氧氣袋坐在後面,那樣的陣仗真是如臨大敵啊!我要求旁聽,被拒絕。國保知道了我是誰,一個電話打到我單位。單位急急火火召喚我回去,幸好我是事先請假的。國保捏造了一些事實,我到學校澄清後將計就計的懇請學校派員參加過兩天對我的庭審。果然,學校保衛處副處長、監察處長、檢察員等一行幾人參加了我的庭審。如果讓我平白無故去請還不一定能請動,國保促成了這件好事。

開庭頭天,法院說不通知證人出庭,第二天早上,律師應我的要求,找到兩位證人,從新拿到了能證明公安機關在造偽證的證據。

開庭時,律師針對卷宗的錯誤和荒唐提出了十多個質疑,包括偽造關鍵物證、偽造代理人簽名、偽造偵辦人員簽名、輔警辦案、卷宗錯亂,矛盾百出等。看得出廳內人人皆驚,而主審法官在上面打著呵欠,檢察官低著頭隨意的翻閱卷宗,根本不當回事。當然他們只是想走個過場,拿著那些漏洞百出的證據意欲加害於我。最後,律師展示了當天早上搜集的證據,法官和檢察官一下子來了精神,互相傳看鑑定後馬上宣布休庭。

接下來,檢察官又將卷宗拿走,讓公安機關重新去提取了偽證,推翻了律師提取的證詞。而且,一封公函交到司法局,意欲構陷律師,說甚麼律師妨害作證,國安案件不報備等等,律師退卻了,中止了和我的合同。

法院這邊又通知開庭,我要求閱卷,同時告知他們我的律師是被逼退的。緊接著,我寫了解除律師函把原因經過寫明,同時強調這是一種嚴重干預司法的行為,然後再次提交證人出庭的申請,並且給主審法官之上的正庭長寫了一封真相信,把我在工作、生活、家庭中的為人及我的信仰呈現出來,真誠的和她交流,同時提醒他們不要被檢察院不實的說辭蠱惑,要嚴格依法辦案。提交時我徵得同意,將提交過程錄像保存。同時,我針對第一次庭審時不通知證人出庭,不依法排非,不依法做鑑定等行為向法院副院長做了舉報,也針對檢察官的行為向上級檢察院做了舉報。

學校這邊我丈夫也去向領導們彙報了具體情況。因為有正常的監察委和保衛處領導的見證,大家都相信我丈夫講的,事後,有些領導和老師表示憤怒:「人家是大學教師啊,怎麼能那樣對待?!」

到開庭當天,遲遲得不到通知,我打電話一問,對方說:不開了。

從事發至今,兩年多的時間已經過去了。

針對所發生的這一切,我寫了一封長信,詳細描述了具體過程,然後提交給本市市長、副市長、書記、政法委、監察委、民政局等,希望他們關注本地司法環境,如此荒唐的辦案行為勢必影響本地百姓的民生、民心及本市人文生態,請他們予以關注。

事後,律師通過司法機關的朋友了解到,這個事情在本地公檢法和政府中影響很大!有的部門已經明確表態會處理一些人。

反迫害還在持續中,我不會止步。

感謝公義論壇的同修的無私幫助!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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