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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勝利油田又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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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四日,東營市東營區法院非法對勝利油田女職工郭宏焱、二十三中女教師陳曉紅視頻庭審,幾天後宣判:郭宏焱、陳曉紅均被枉判三年半,勒索罰款兩萬元。

此前,東營區法院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非法對東營市勝利一中女教師、法輪功學員孟昱判刑三年半並罰款三萬元。東營區法院二零二二年還非法對74歲的法輪功學員劉燕美老人判刑七年,罰款五萬元;孟繁芸兩年半;賀柏青兩年半。

一、修法輪大法獲新生

郭宏焱,現年46歲,是一位文靜、善良的女子。她從小體弱多病,自幼便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支氣管炎、頸椎病、皮膚病,導致性格孤僻,遇上事就鑽到牛角尖裏出不來。在一九九零年初中二年級時,又得了抑鬱症、強迫症,各種疾病纏身,夜裏經常失眠。去醫院做心電圖中度異常,初中二年級還沒上完就被迫休學了。那段時間到處求醫問藥,有病亂投醫,還找人算卦,說她命裏缺火,因此改名叫郭宏焱(原名叫郭紅媛)。

郭宏焱在家休學五年,也學了一些文化課,一九九五年考上了油田衛校,但因身體不好也無法工作。一九九六年郭宏焱父親開始煉法輪功,他父親有高血壓、偏頭痛、嚴重的鼻炎等,通過煉功不到一年這些病都好了。後來郭宏焱母親也跟著煉,母親有心臟病、胃潰瘍、肝腫大等疾病,通過煉功這些病也好了。看到法輪功祛病健身有這麼好的效果,郭宏焱也開始煉法輪功,煉了不到兩年她的病也都好了。

抑鬱症等各種病症消失後,郭宏焱的性格發生了很大變化。多年隔離在家中的她,開始與外界交往。二零一一年一月,她通過招工到勝利油田運輸總公司參加了工作。因從小體弱多病,不會幹活,總覺得笨手笨腳的。但她能踏踏實實勤學苦練,跟著師傅學電氣焊,不久就能頂崗了。全家心裏特別高興,她終於能自立了。在工作中,她經常主動加班,得到了領導的認可、同事的信任與好評。

二零一五年十月1十三日,她像往常一樣做電氣焊工作。不料因氣罐漏氣引起了大爆炸,把地上都爆出了一個大坑,周圍的房屋門窗玻璃都被震碎,她當時從頭到腳都是泥土,眼睛都被土蓋住了。領導和同事們都來了,問她有沒有傷著,她說沒有傷著,也沒有甚麼不舒服,他們都覺得驚奇。因為前一年在另一單位也發生過同樣的事故,操作工人當場死亡。郭宏焱修煉法輪功得了福報。

郭宏焱通過修煉法輪功,明白了許多人生的道理,知道了人的一切苦難都是自己生生世世業力所致,明白了人做好事有善報,做惡事有惡報。要想改變自己的命運,必須要做一個好人,多行善事。修煉法輪功後,郭宏焱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任何矛盾都能找自己的不足,在不斷地努力做好人的過程中,她的心胸開闊了,遇事沒有了委屈、抱怨,處處為他人著想,家裏家外相處的都十分和睦。郭宏焱說:「修煉法輪功不僅使我解脫了疾病的痛苦,也拯救了我的靈魂。」

二、善心救人被迫害

得到這麼珍貴的高德大法,郭宏焱多麼希望別人也能在大法中受益。而在迫害法輪功的這些年裏,周圍多少人對大法產生了誤解。於是,她懷著一顆水晶般的善心,向親朋好友們講清真相。

二零一九年七月的一天,郭宏焱在講真相過程中被綁架,非法拘留7天。

山東省濱海公安局對郭宏焱等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了長期的非法監視、監聽,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濱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大肆綁架了二十多位學員,其中包括正在單位上班的郭宏焱。同時,二十三中的小學語文退休老師陳曉紅也被非法抄家、綁架。

二零二二年東營區檢察院將兩人構陷到區法院。東營區法院未告知當事人的權利,郭宏焱兩人並不知曉可以拒絕視頻開庭,而要求更有利的現場開庭。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四日東營區法院進行了非法視頻庭審。兩人的辯護人提出,將法輪功認定為×教沒有法律依據;濱海公安局國保支隊出具的認定意見不屬於法定的證據種類,是非法證據應予排除;公安機關無權作出各種宣傳品非法或違禁的鑑定結論;無證據證實她們破壞法律實施,也沒有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

陳曉紅的律師提出,立案不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人員搜查違法,應當撤銷案件;組織和利用不能分開,不能分別定罪;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陳利用的甚麼東西,及如何利用、如何破壞實施,證據不足,應判無罪。

二零一五年以來,山東省濱海公安局、東營區檢察院、東營區法院、東營市中級檢察院、東營市中級法院,公檢法及政法委勾結,使眾多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枉判。他們是東營區及勝利油田的陳茵、石強、劉學敏、郭秀華(史煥玲)、高宏偉、王子明、商兆香、張愛麗、王連忠、夏德雲、郭樹森、王學勇、崔桂芬、王霞、王沐怡、孟昱、劉燕美、孟繁芸和韓丹夫婦、賀柏青和耿守田(因病取保候審)、陳曉紅、郭宏炎、李學榮和郭運芳夫婦,墾利區的潘玉英、車景花、車景娥、殷愛華,利津縣的高振秀,河口區及孤島的耿錄堂、鄒佩霞、呂秋蘭、王秀英、朱恆德、范志勇和孫玉霞夫婦,廣饒縣的朱永平、李淑香;還有周德勇已被第三次非法庭審,以上共計40人。其中,郭秀華、石強、王連忠在被迫害期間,身心遭受極大壓力而不幸去世;多數學員被判三年以上刑期,其中三人(王子明、王學勇和劉燕美)被判七年以上重判;多人被並罰一萬至五萬元鉅款。

多年來,法輪功學員在被中共剝奪自由、失去工作等迫害的威脅下,以大善大忍之心,不斷向人們、包括迫害他們的公檢法人員講清真相,以免他們因受謊言毒害、敵視大法而被淘汰。在天災人禍、社會亂象不斷的今天,上天給予人的機會已經不多了,希望每一個人能夠珍惜自己的生命,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

檢察員 任耀海
審判長 張婷
陪審員 杜春香、王金紅
法官助理尚宵
書記員張樹娟 0546-7035069

(責任編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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