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局長董雪峰退休七年後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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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原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局長董雪峰在退休七年後,因其在職時涉嫌嚴重違法,被查,面臨司法懲治。

董雪峰,男,漢族,一九五五年三月出生,曾任遼寧省盤山縣委副書記,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錦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後調任省公安廳任職,二零一五年四月退休。

董雪峰在退休七年後仍被查,表面上是因為貪腐,實質是因積極執行江氏集團的「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而遭到的惡報。他在錦州市公安局任職期間,為了升官發財,出賣良知,指揮大規模地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案,縱容公安系統惡警勒索鉅款,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勾結檢察院和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等等,給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和家庭帶來了巨大的苦難。

據明慧網報導的資料統計,董雪峰在錦州不足四年的時間裏,非法判刑二十六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左立志、朱寶娟、劉素梅、吳豔秋、於靜、張雷等五年,姜海嵐和李景軍八年,宋亞萍十一年,姜豔玲十三年;非法勞教四十人;非法拘留七十八人;綁架三百二十九名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的綁架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達九起,綁架一百三十三人,包括三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這只是迫害的冰山一角,更多的信息由於資訊的不通暢未能報導出來。下面簡述部份迫害事實。

一、嚴重迫害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1、被迫害致殘的姜海嵐遭誣判八年

二零零二年黑山縣法輪功學員姜海嵐被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迫害致嚴重殘疾,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日又遭綁架。當時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王娓靜等人事先切斷照明電源,然後在天黑時以檢修線路為由將姜海嵐家門騙開,將她綁架,搶劫私人物品價值數萬元,並把她女兒一萬元存摺和近五千元現金竊為己有。三天後將她劫持到看守所,因身體狀況差被拒收,王娓靜聯繫副局長婁大力,又與錦州610頭目串通,強行塞入。黑山縣法院秘密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對姜海嵐進行了一審,親屬都沒得到法院的通知,辯護律師無法介入。姜海嵐在法庭上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由於看守所不肯給她寫辯護材料用的紙和筆,她只好把辯護詞用硬物刻在撲克牌上,在陽光下才能看的清。四月十五日黑山縣法院向姜海嵐送達了一審判決書,非法判刑八年。

2、優秀青年張雷遭非法判刑 四親人被勞教

張雷,被迫害前在新華龍銅業股份有限公司任人事部部長,在工作中兢兢業業、踏踏實實,受到領導和同事的一致好評。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張雷在單位被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單位領導欲保回張雷,國保大隊放言:法輪功的「案子」,誰也不行。同一天,他的妻子趙曉春和他岳母何玉香、父親張德國、母親李錦秋也被綁架。十五天後,張德國、李錦秋、何玉香和趙曉春四人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四人受到強制洗腦「轉化」、奴役勞工等殘酷迫害。李錦秋拒絕簽「三書」,被迫害的骨瘦如柴,不能獨立行走,連洗漱、上廁所都得需要人攙扶,生活不能自理,體重由一百一十斤降到八十斤左右;趙曉春精神上受到很大傷害,經常受到惡警的訓斥和嘲笑,回家後整天把自己關在屋裏不敢見人,沒出過房門一步,不洗臉、不洗澡,不穿衣服,每天靠家人給她做飯,失去了記憶和正常生活能力。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凌海法院對張雷進行非法開庭,張雷當眾揭露公訴人陳述案情中有很多是虛假的,是偽證。而且自己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沒有罪,主審法官李大明以「不准對法輪功定性辯護」為由,剝奪了張雷自我辯護的權利。二月初再次開庭枉判他冤獄五年。

3、王麗閣在擔架上被非法開庭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錦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夥同凌河區公安分局等將王麗閣母女倆綁架,八月十九日上午九點,凌河區法院對王麗閣非法庭審,韓智廣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錦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惡警陸昊在開庭前恐嚇律師,不許為法輪功辯護,態度十分囂張。當時王麗閣身體非常虛弱,是被法警抱進法庭的,開庭僅二十分鐘,她就心臟病發作,法警叫來120急救中心的醫護人員開始搶救,發現血壓增高,心電圖顯示心臟偷停,她的手臂不停的抖動,律師多次提出休庭,擇日再開。可凌河區法院不顧她的生命安危,強行把庭開完,十二點二十分結束,整個庭審是在王麗閣躺在擔架上進行的。九月十八日下午兩點,凌河區法院在未通知律師的情況下,再次對王麗閣進行非法庭審,被折磨致生命垂危的王麗閣當天是被抱上法庭的,她剛坐在椅子上不久就昏迷了。主審法官周軍就讓王麗閣躺在地上,然後匆忙讀完構陷四年的判決書,整個過程她都處於昏迷狀態。

4、魏秀英九死一生 小女兒精神失常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凌晨五點多,凌海市公安局二十幾個警察用撬棍撬破門鎖闖入凌海市金城地區魏秀英家中,將她和丈夫、大女兒趙紅和小女兒趙冰四人綁架。在看守所裏,魏秀英胸痛、吐血、抽風、嘔吐、神志不清。獄警將她送到凌海市醫院打針,針打上就覺的難受,不知用的是甚麼藥。魏秀英的身體越來越壞,看守所怕出現生命危險,辦了保外就醫,遭到凌海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景山的阻攔,並揚言,煉法輪功死了我們也不負責任。後來魏秀英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下車時是四個人用擔架抬進去的,因魏秀英生命垂危,凌海公安局走後門花錢監獄才收下。在那裏魏秀英被迫害的奄奄一息,才保外就醫回家。

綁架案發生時,三個警察闖進正在熟睡中的趙冰屋中,把她從被窩裏拽出來,在萬分驚恐中她被銬上手銬。審訊過程中,多名惡警對趙冰用低級下流的語言羞辱、謾罵、恐嚇,還給她抽血。半夜時警察強行給趙冰一家人每人一碗方便麵,魏秀英吃到三分之一時發覺麵條有味,就不吃了。趙冰因一整天沒吃東西早就餓了,將一碗麵條全部吃光。她父親和大姐趙紅沒吃,甚麼反應也沒有,魏秀英吃過後不長時間出現頭暈、嗜睡等症狀,趙冰回家後精神恍惚,時而理智不清,不久後精神失常,胡言亂語、大喊大叫、把自己關在屋裏不與任何人接觸,二零一四年到錦州市康寧精神病院檢查,被定為二級殘疾。

二、大規模綁架事件

1、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由周永康指使,錦州市公安局、610辦公室、反×教協會等共同參與,統一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尹玉珍、劉素豔、宋亞萍、吳豔秋、於靜、王淑敏、王素華、胡素珍、宋軍、齊寶平、王麗閣、陳思蒙、魏秀英一家四口等被綁架。

2、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二十位法輪功學員準備在凌海市余積鎮趙庭武家開交流會,凌海市警察闖入,除兩人走脫外,其餘十八名學員被綁架。

3、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等發動了蓄謀已久的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曹建新、王英華、李敏芝、李忠臣、姜大偉、周志寶、賈經文、董英、付豔、崔玉蘭、彭英、梁麗等十二人被綁架,一月二十九日宮玉博等三人被綁架,包括一名學員家屬。

4、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黑山縣公安局副局長婁大力指揮、國保大隊大隊長王娓靜帶隊,綁架了李俊紅夫婦、郭仲林、陳素蘭、陳國亮、劉廣海、郭一夫、張鵬雲、李淑賢、李景軍、戰志剛、張玉林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同時還綁架了一名法輪功學員家屬。

5、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晚,由錦州市610、錦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和凌河公安分局策劃,古塔公安分局和正大派出所等參與實施,綁架了法輪功學員二十三名,另外二十二日晚曾綁架兩名學員,二十七日又綁架一名學員,共二十六名。

6、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凌晨四點,錦州市公安局夥同凌海市公安局等綁架了張燕、趙立志、陳淑豔、穆淑蘭、周崗、曹震、沈豔霞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並進行非法抄家。被綁架的學員已被跟蹤多日,作息時間和家庭狀況等都被事先掌握,並有錄像。

7、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晚,錦州市十名法輪功學員發真相資料回來途中,被凌海市兩輛警車追截,警察綁架了王林、關麗琴、沙鳳芝、吳乃環、谷麗娟、袁志紅、老李、沈小丹、小秦等九名法輪功學員,一名法輪功學員走脫。

8、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至十九日,錦州市公安局大規模的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至少十五人被騷擾,李光、楊志平、張志中、呂鳳海、劉金富、徐慧平等九人被綁架,包括一位法輪功學員的親屬,四人綁架未遂。

9、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二十五日,錦州市公安局夥同錦州610有預謀的綁架法輪功學員,鄭桂雲、高洪海、馮雲剛、戴中文、董文祥、吳玉紅、單智佳、白銘芳、孫偉、黃淑女、王克宇等十六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家中被抄。

三、搶劫財物 勒索鉅款

錦州市公安局及各下屬分局、派出所在綁架法輪功學員的同時,任意掠奪學員的私人物品、現金、存摺等,甚至連生活費都不放過,有的私家車也被搶走。然後非法罰款少則幾千元,多則數萬元,甚至十餘萬元,並利用學員家人急於讓學員回家的心理勒索鉅款,這些款項大部份不給開收據,不給出證明。他們的惡行傷害到的不僅僅是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還有他們無辜的親人和家庭。僅舉幾例:

1、二零零九年,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王娓靜等以「國慶安保」為名,從九月十五日至二十七日到多名法輪功學員家騷擾,先後綁架了姜海嵐、高素華、何燕、張金榮、譚玲五名學員,除姜海嵐外,其餘四人被釋放回家,有的家人被不法警察勒索幾千元錢,有的被勒索一萬多元。

2、二零零九年,錦州凌南派出所所長關某等曾多次對轄區內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以勒索錢財,特別是果樹農場腰溝村一帶農村的法輪功學員,遭凌南派出所惡警勒索巨額錢財,每人至少兩萬元。

3、義縣是有名的貧困縣,百姓收入低,但義縣公安局的惡警對法輪功學員的勒索卻毫不手軟,僅在二零一一年,石峰、吳桂雲和趙桂華三位學員分別被勒索五萬元,寇素香被勒索一萬五千元。

4、二零一二年下半年,錦州市公安局夥同錦州610累計綁架了本地區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他們抓住法輪功學員家屬想儘快讓親人回來的心理,勒索錢財,被釋放回家的學員幾乎都被以各種方式勒索了巨額錢款。惡警公然叫囂「拿十萬元、把別人咬出來、寫保證就回家」。據了解不只一家拿出了十萬元給了惡警,也有的以吃飯等各種方式打點累計在一起總計十萬元的,甚至超過十萬的。這些錢都被惡人私分了、吃了、喝了、玩了等等。

'董雪峰'
董雪峰

(責任編輯: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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