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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74歲法輪功學員劉志梅被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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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河西區78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志梅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被非法開庭,她丈夫出庭為她辯護,法官只許公訴人講話,而限制她丈夫的發言,辯護不到一半,就不允許再繼續辯護。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劉志梅在銀河廣場講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遭廣場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搜身、抄家。後來警察又多次非法傳喚她。八月二十五日,劉志梅又遭檢察院傳喚、訊問。十二月五日,派出所又傳喚她並把她送到法院進行登記,並將檢察院的起訴書轉交給了劉志梅。

劉志梅一家五口都修煉法輪功:她和丈夫王潤祥,兒子王海峰和兒媳婦,女兒王海燕。劉志梅一家五口都遭中共不法人員的殘酷迫害。

劉志梅因粘貼真相資料被綁架數十次,最長的一次四個多月,非法刑訊逼供。有一次,以檢查身體為名,抽了她五管血,不知道幹甚麼用。

丈夫王潤祥,也因宣傳法輪功真相,數次被綁架關押,最長一次六個多月。

兒子王海峰被非法勞教三年三個月,還有數次被非法關押。

一次,兒媳婦和女兒王海燕一起被綁架,當時兒媳婦和女兒王海燕都有一個不滿週歲的孩子,也都隨同母親一起被帶走。最可惡的是,警察兩天不給孩子們的母親飯吃,母親不吃飯就沒有奶水,餓得兩個孩子哇哇地大哭。

酷刑演示:強行灌不明藥物(繪畫)
酷刑演示:強行灌不明藥物(繪畫)

王海燕被非法關押兩次,非法判刑四年三個月,在獄中被灌不明藥物,致使精神受損。出獄後神情痴呆,兩三個月後就精神失常,現仍沒有完全康復。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假「法律」之名,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不可悲嗎?為甚麼還要推波助瀾呢?!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責任編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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