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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張小娜被判四年看中共的毫無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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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網報導了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前所鎮法輪功學員張小娜於同年五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的消息,隨後又發表了一些跟進簡訊。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新唐人電視台播放了這則消息。

一名化名為「了願」的熱心觀眾說,電視畫面上張小娜的殘疾丈夫發出的求救聲,令人心酸落淚。中共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隨意抓捕、判刑、關押、法官判案,都是依據密令和「上面」的口頭命令,而這些密令至今不敢在國內與國際上見光,被判的案例不敢在國內的任何媒體上報導,《憲法》上規定的「信仰自由」也是一紙空文,也是裝門面,糊弄鬼罷了。

張小娜一家的悲慘遭遇,早已不是個案。吳紹平律師對此事件的評論是,「不管中共以甚麼樣的理由和名目,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都是非法的,既沒有自己國內的法律依據,也沒有國際的法律依據。」

「張小娜,她因為個人信仰,她有損害他人的利益嗎?她有危害社會嗎?她對大眾構成威脅了嗎?她侵害了別人的甚麼權利了嗎?沒有。那它(中共)憑甚麼去對這樣的一個人去抓捕判刑呢?而且中共非常清楚她的家庭情況。」

「在中國又沒有任何社會保障的情況下,這樣的人一旦失去家中唯一的、可以照料他的親人,他的結果可能就面臨死亡,他的兩個子女就可能面臨無人照料的局面,但是中共面對這樣一個家庭可以不考慮任何因素,對她進行重判,而且是判四年,可以看到中共的這些官員,不僅是中共這個體制是毫無人性的,所謂的法官,這些國保、檢察官,可以說他們也都是毫無人性的。」



【背景介紹】
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發起的全面迫害法輪功運動,是以「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為總綱領的。據悉,這一邪惡綱領,已在近二十四年的持續迫害中,造成數以萬計、百萬計的非正常死亡,並摧毀了數以億計的中國人的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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