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曉燕的父親作為辯護人之一,當庭展示肅寧縣醫院出具的病例,顯示何曉燕父親曾經在脖子上長有如雞蛋般大的腫瘤(3cm/3cm/2.5cm),且伴隨了他四十年。他通過修煉法輪大法,腫瘤不翼而飛,不藥而癒。充份證實法輪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
整個庭審過程中,審判長多次打斷何曉燕方的發言,但正義律師及何曉燕還是力爭堅持了發言的完整性。在最後陳述中,何曉燕堅定地對法庭人員說:「我按著真、善、忍做好人,我沒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在香港、台灣及全世界弘傳,修者過億,福益社會。我要求對我當庭釋放,我有一雙年幼的兒女需要養育,有身患重病的婆婆和疾病纏身的公公需要照顧,還有一個七十多歲的孤身老父親需要贍養。相信法輪大法好天賜幸福平安。希望你們善待法輪功學員,做出正確的選擇,給自己一個美好的未來。」
何曉燕女士遭綁架、構陷經過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五點鐘左右,肅寧縣公安局國保副大隊長王志遠帶領幾人(具體人員不清楚)到何曉燕家的電腦店裏非法搜查後,又非法抄家。具體搶走了些甚麼私人物品不清楚。據目擊者說,當時扣下了何小燕的汽車,車上有法輪大法的真相資料。
七月二十四下午兩點多,肅寧縣國保副隊長王志遠帶領幾個警察跟蹤何曉燕到她家的電腦店,將她綁架到公安局,非法拘禁三天三夜,何曉燕絕食抗議三天三夜,三次非法提審都是零口供,何曉燕拒絕回答一切問題,不簽字。七月二十七日,警察將何曉燕拉到縣醫院去體檢和做核酸檢查,並於當天下午放她回家,監視居住。何曉燕的汽車、駕駛證、身份證、筆記本電腦、四千多元真相幣、塑封機等一些私人物品都被警察非法扣留。
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肅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將何曉燕構陷到任丘市檢察院(河間、肅寧、獻縣、任丘的法輪功案子都歸任丘負責辦案)。當天,肅寧縣國保警察和肅寧縣檢察院人員開車將何曉燕拉到任丘市檢察院辦所謂手續,結果當天系統不行。警察又將何曉燕拉回家。肅寧縣國保警察張磊及肅寧縣檢察院人員叫何曉燕過兩天再來。
任丘市檢察院人員給何曉燕的家屬打電話,讓她一月八日去檢察院。何曉燕被迫離家出走,任丘市公安局就下了非法逮捕令。之後肅寧縣政法委、公安局人員多次闖到何曉燕家騷擾她的家人,打聽她的下落。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半夜,何曉燕在縣醫院陪護住院的婆婆時,被公安局警察綁架,她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十一點至下午五點多鐘,任丘市法院非法庭審何曉燕,中午休了十分鐘,時長達六個多小時。法庭沒有當庭宣判結果。
肅寧縣法院:
審判長李小穩
肅寧縣公安局:
局長肖佳16631762888
國保隊長苗勝利15831721111
國保副隊長王志遠(已調離)15833366603、13315787698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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