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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五年半冤獄 孫霞在哈爾濱市再被枉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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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寧安市今年60歲的法輪功學員孫霞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被哈爾濱市道裏區法院非法視頻開庭,被冤判五年並勒索罰金五萬元。孫霞不服,上訴至哈爾濱市中級法院。近日得知,她被非法維持原判。此前,孫霞曾被枉判五年半,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折磨。

孫霞,一九六三年生,家住黑龍江寧安市。她來到位於哈爾濱市的女兒家,為女兒照看孩子。孫霞為了所住小區的百姓明白法輪大法好,在本小區發資料,被業主惡意舉報。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傍晚,哈爾濱市哈南派出所六、七個警察闖入孫霞的女兒家中,將她綁架。警察非法抄了她女兒家。孫霞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五月初,孫霞被警察構陷到哈爾濱道裏區檢察院。六月初,孫霞被構陷到哈爾濱道裏區法院。六月十四日上午,在孫霞拒絕哈爾濱市司法局提供的所謂法律援助的情況下,哈市道裏區法院對她非法視頻開庭。

孫霞被哈市道裏區法院冤判五年,並被勒索罰金五萬元。她上訴到哈爾濱市中級法院。近日得知,孫霞被非法維持原判。

法輪大法給孫霞帶來美好

在修煉法輪功之前,孫霞曾經患有嚴重的風濕性關節炎、心臟病、骨質增生、胃病、咽喉炎、慢性頭痛、婦科病等疾病。當時她雖然年紀輕輕,被這些疾病折磨得苦不堪言,整個人看上去一臉病相,無精打采,也沒錢看病。孫霞的丈夫火爆脾氣,稍有不順心的事,不但要摔東西,還要把她暴打一頓,嚇得孩子直哭。孫霞不敢反手打他,就專挑難聽的罵。每次打仗之後,孫霞都在想,這日子沒法過了,離婚是早晚的事。在孫霞的眼裏,丈夫滿身的缺點,沒文化、抽煙,耍酒瘋,不知道心疼人,這輩子跟他生活算倒霉透了。

在孫霞痛苦之時,經母親介紹,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孫霞的想法就是反正也沒錢治病,很多人都說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那就試一試吧。學法輪功之後,孫霞聽李洪志師父的話,用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遇到矛盾向內找,漸漸地,不但身體好了,而且心性也發生了根本的變化。

當丈夫再發脾氣的時候,孫霞不再罵他了。孫霞向內找,找一找自己哪做的不好,惹丈夫生氣了,然後真誠的向他賠禮道歉,同時還去掉了氣恨與委屈之心,她也看到了丈夫身上存在的許多優點。

從此以後,孫霞發自內心地善待丈夫,凡事替他著想。婆婆生病的時候,孫霞主動提出和他一起回老家伺候婆婆。丈夫被感動了,漸漸地他變了,脾氣也好了。全家人真正體會到了甚麼是溫馨、和睦、幸福,並從內心感謝慈悲偉大的李洪志師父。

學法煉功以後,困擾孫霞多年的疾病奇蹟般的痊癒了,可是孫霞卻沒打一針,沒吃一粒藥。全家人都親自見證了大法的神奇,孫霞也真實感覺到了自己心性上的轉變,心胸變得豁達開朗,心境平和,遇事不再斤斤計較,用一顆真誠善良的心態去對待周圍所有的人,思想境界在昇華,也真正懂得了生命存在的意義。

然而,一九九九年起,江澤民為首的流氓集團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發動一場史無前例的迫害,身心受益的孫霞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遭受中共惡黨政權的迫害,為了強迫孫霞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對孫霞實施了酷刑折磨。

屢遭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一日,因孫霞在家看《轉法輪》,而被寧安市一派警察徐慧斌綁架到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孫霞被非法關押在寧安看守所十五天,在她要回家時,被一派出所所長李朋愛、片警徐慧斌以「保證金」名義敲詐五千元現金,沒給任何票據。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孫霞、周秀慧、丁淑華、李豔波因到寧安爾站林場附近散發真相資料,被爾站派出所警察綁架。四月二十三日,被非法關押在東京城林區看守所三個半月。因孫霞不穿號服,被關小號二十四小時,當時是四月份,天氣還有些陰冷,孫霞手腳被捆綁著,光著腳在水泥地上呆了二十四小時。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為了不讓孫霞修煉法輪大法,東京城林區公安局國保警察非法闖入她家中,搶走了孫霞的法輪大法書籍。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孫霞被非法轉押到寧安看守所。在寧安看守所,孫霞等四名法輪功學員絕食絕水反迫害,遭強行灌食。孫霞和周秀慧拒絕被灌食,當時所長褚孝才指使刑事犯(男犯)把孫霞和周秀慧用鐵鐐子固定在冰冷的板鋪上,身體成大字形,不能活動,時間長達二十四小時,周秀慧的時間長達九小時。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孫霞在寧安講真相時,曾經遭人構陷綁架,曾一度被非法關押在寧安看守所迫害。

堅持信仰 遭枉判五年半及冤獄迫害

二零零八年期間,牡丹江市寧安市法院枉判法輪功學員孫霞五年半、周秀慧七年、丁淑華六年、李豔波五年。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孫霞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寧安看守所警察馮勇、婁警察等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位於哈爾濱),孫霞被非法關押五年兩個月。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孫霞被強迫坐小塑料凳,不讓睡覺,罰站,曾被把手背後綁在鐵床上四十八小時,不讓睡覺。

期間,二零零九年八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孫霞被強迫在哈女監七監區勞動。二零一三年三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六日,孫霞被強迫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九監區、七監區勞動。

二零一三年三月,七監區大隊長王曉麗,為了逼迫孫霞等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強行把孫霞和法輪功學員劉豔偉送到九監區。由於孫霞和劉豔偉兩人不配合邪惡的安排,不坐小板凳,不看污衊大法的光盤錄像,不願違心地說污衊大法的話,警察指使刑事犯李淑梅、黃麗豔等人,用約束帶把孫霞綁在鐵床管上。

監獄為了讓孫霞等人儘快「轉化」,她們還把塑料洗衣板綁在學員的雙腿上,讓孫霞等人的腿不能活動,不能彎曲,嘴用膠帶粘住,不能說活,不能喊叫,時間長達四十八小時。在這期間,不讓孫霞上床睡覺,如果她實在堅持不住,眼睛閉上了,刑事犯李淑梅、趙麗娜就用木棍把孫霞敲醒。還有刑事犯黃麗豔、蘆淑華也參與了對孫霞等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由於孫霞不願放棄法輪大法,黃麗豔氣急敗壞地把孫霞兩手用膠帶綁在一起,舉過頭頂,再把兩手和鐵床的上鋪床頭綁在一起。她還指使小少犯把鞋墊、襪子塞孫霞嘴裏,並揚言要抓蟑螂,塞到孫霞嘴裏。黃麗豔還用惡言惡語誹謗法輪大法,誹謗李洪志師父,並煽動刑事犯仇恨法輪大法。孫霞向他們講真相,他們也不聽,還謾罵她,嘲笑她。兩天兩夜後,孫霞的腿和腳都腫得很厲害,走路像駕雲一樣,身體感到極度的虛弱。整個過程沒有一個大隊長、警察來看孫霞,都在背後暗箱操作,當時九監區的大隊長叫王楠楠。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六日,孫霞被非法關押於哈爾濱女子監獄長達五年兩個月後回到家中。

孫霞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屢遭中共迫害,如今,又被哈爾濱市公檢法構陷,被非法哦判刑五年。

相關信息

黑龍江省哈爾濱道裏區法院 刑庭主審法官 文昌福 18503601249

黑龍江省哈爾濱道裏區檢察院 公訴人(辦案人) 吳迪 辦公電話:0451-8435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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