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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市於靜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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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於靜(女)、王英華(女)、王景忠(男)、代秀華(女)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面臨非法開庭,屆時將有三位代理律師及家屬辯護人當庭作無罪辯護。四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三年三月中旬被綁架、非法關押,被構陷到凌海市法院。

錦州市公安局所謂反×教支隊李嵋珊夥同凌河公安分局和國保大隊以及下轄紫荊派出所警察,採用特務流氓手段,在長期對法輪功學員的監控跟蹤下,綁架了錦州市多名法輪功學員。這些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控跟蹤、蹲坑、拍照,甚至給學員的電動車上安裝了監控器,在學員家門上也安裝了形如紐扣大小的監視(聽)器,利用便衣警察開車跟蹤法輪功學員的私家車。

三月九日中午,法輪功學員於靜被綁架,當日下午兩、三點鐘被非法抄家。

三月九日下午四點鐘,法輪功學員王英華(女)騎電動車辦事的路途中,被錦州市紫荊派出所和凌河分局警察非法抓捕。過程中,警察對王英華有暴力推搡行為,並連哄帶騙,帶她去沒有去過的地方,誘騙她簽字、說放她回家。王的單位被強行搜查。電動車、戶口本、單位鑰匙等私人物品被非法扣押。王英華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後出現頭暈症狀。

三月九日下午五點鐘左右,太和區溫屯村法輪功學員王景忠被警察綁架。

三月十二日上午九點鐘,古塔區法輪功學員代秀華遭紫荊派出所警察綁架。同日,六、七個警察挾持戴秀華闖到士英街道鐘屯村(山上)法輪功學員張麗豔家非法抄家,搶走一台電腦筆記本、師父法像和大法書籍。

於靜、王英華、王景忠、代秀華相繼被非法羈押到錦州看守所,之後遭構陷到凌海市檢察院、法院。據悉,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點三十分,錦州凌海市法院將非法庭審四位法輪功學員。

於靜,女,55歲,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雖然才28歲,可身體很不好,有風濕關節炎、胃潰瘍、腎炎、神經性頭痛、面部痤瘡、腰椎間盤膨出等疾病,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身體病痛全部消失,無病一身輕,最重要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和原則做一個好人,做事為別人著想,身心都獲得了很大的受益。

代秀華,女,59歲,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心臟病、腦神經痛、婦科疾病等。自從修煉法輪功後,身心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多年的頑疾不翼而飛,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時時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孝敬老人,夫妻從此和睦了。

相關責任人信息:
凌海市法院
本案主審法官(刑庭庭長):黃豔春 18941603418,辦0416─8152003
凌海市檢察院
本案承辦檢察官:李峰 13314160001、辦0416-8107161
助理檢察官:李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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